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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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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离婚
案件当中,作为原告方来说,既然是由自己提出了
离婚
诉讼请求,那么肯定提出的这一方对于婚姻关系已经真的不抱什么希望了。但是既然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婚姻关系的话,在法庭开始审判的时候,原告方和被告方还是要积极配合相关程序问题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起诉
离婚
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一、起诉
离婚
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双方必须出庭。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
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诉讼
离婚
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你应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向本院提供下列证据,不能按时提供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伪造、灭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则应承担妨害民事诉讼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二)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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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
(四)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
(五)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婚生子女、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忆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住所地、带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六)家庭住房(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
离婚
后住房安排意见(迁出去向、接收方意见、单位证明等);
(七)认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
(八)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医鉴定或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
(九)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据,应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属外文本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证据来源来自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需经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或经我国认可的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认证方为有效。
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收集的,应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民法院进行查证。申请书应包括查证内容、证据保管单位、部门、证人的姓名、地址、单位行详细情况。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其实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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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当中,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是要必须出庭的。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外,法院这才允许不出庭。不过如果原告在正常情况下不出庭的话,这是肯定不允许的。即使特殊情况下的不出庭审批流程也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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