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规定解读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情况的解读是什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签订合法正规的合同之后,满足不同条件时,单位、劳动者均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也可双方协商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注意查询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时违规、需要赔偿的情况,有疑问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规定原文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解读
  
  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便劳动者在心理上和时间上为重新就业做准备。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这时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这是用人单位负有的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如果单位尽了这些义务,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劳动者不具备在该单位的职业能力,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项规定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这里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只有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本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第40条法规表示有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者。
  
  有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后合法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作环境、报酬支付、社会保险、合同效力等方面违反法规,逃避自身责任并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赔偿的钱款被称为经济补偿金,一共有十二种情形需要赔偿。另外还有劳动者主动提出也可赔偿的情形,有需要可以进行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青岛市工程质量验收在程序等方面有哪些
      青岛市工程质量验收在程序等方面有哪些要求一项建筑工程结束后,需要对该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查验完成的这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很多,过程复杂,包含很多方面。那么青岛市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有哪些?青岛市工程竣工验收应完成的事项有哪些?为您解答。一、青岛市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有哪些?(一)建设单......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依据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用工期间无故损害公司利益,甚至因为自己的果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大的损失,在一定的条件下,公司可以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此告知与劳动者是解除合同的。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依据是什么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依据根据《......


·公司违约劳动合同法要补偿多少
      我们都知道,参加工作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有了劳动合同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那么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不得无故开出员工,如若公司违约是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的,那么公司违约劳动合同法要补偿多少?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
      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很多朋友都在说,这个社会什么都在涨,就是工资不涨!现实却是这样,随着物价的上涨,微薄的工资不能解决某些困难,很多人就想到了贷款。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工资贷款是怎么回事,接下来的我们将告诉您什么是工资贷款、工资贷款利率是多少等等知识,欢迎您往下阅读。一、工资贷款含义工资贷款是指按借......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虽然签订劳务合同时,法律规定至少要签两年,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或是工作个人违反一合同规定,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书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


·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生活在,总会遇到一些借钱的人拖欠贷款很久都不还的现象,那么如果对方抵赖不还,被拖欠一方就只能去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那么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起诉拖欠货款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为您答疑解惑,希......


·买房签的是阴阳合同,现在房子出问题了,哪个合同有用
      1.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规避税费,当事人之间往往会签订两份总房价不一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两份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纠纷。2.卖房人与买房人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为了配合买房人规避税费,会再行签订一份虚假的存量房买......


·私分罚没财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行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罚没财......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规定?
      人们购买二手房时都会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合同中都会规定很多内容,违约金自然是其中一个方面,但是违约金怎么约定才能让双方都满意呢?所以我们在此总结本文为您解答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如何约定的问题。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中......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房产律师陪购
    南京房产律师陪购服务:开发商信誉及资质调查;查验期房的预售许......


·成功辩护,无罪释放走出看守所!
      经过6天1夜开庭审理,陈xx无罪释放走出看守所!详见(......


·莆田发生持刀伤人案怎么定罪
      现代人不知道是因为压力大,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在我们身边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罪案。持刀伤人的事件也频繁发生,不管是因为什么都是犯罪行为,会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持刀故意伤人怎么判?其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今天就“莆田发生持刀伤人案怎么定罪”进行介绍,......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要对房产进行过户的话,一般到当地的房管局直接进行过户就可以了,整个过户的流程也比较简单。不过提前了解一下生活中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的这一问题,肯定是有备无患的。最起码在进行过户的时候能够前期将一些需要准备的材料准备齐全,......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交通费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也称自侦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法第二编第二章的规定,即刑事诉讼法关于侦......


·职工拒绝加班是否可以
      我们发现在本身约定好的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可能会出现延迟职工工作时间的情况,其实也就是安排职工加班。那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拒绝加班是否可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职工拒绝加班是否可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超过标......


·十种车辆保险
      一、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赔偿额度:责任限额12万。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


·需要审批、登记手续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可以认定开发商违规操作吗?
·我是注册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吗?
·何巧萍判官电话
·我是信阳市平桥区法律援助中心孙文亮律师,想了解被告人李永亮(
·你好,问下外地在这边可以离婚?
·你好,在上月26号我做公交车上,公交与小车发生事故,我在车上创了腰,当时拍片没事,回家养了一周不好又
·跟几个同事下班喝酒,喝完了酒以后把四个同事送到单位了
·你好,我是搞服装小作坊的,服装厂无赖老板还欠我三千多加工费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