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2023年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 一、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

首页>>法律知识

    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
  
  一、企业改制怎样安置职工
  
  安置方案包括职工安置去向、再就业措施和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安置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安置方案的制定及执行要置于职工民主监督和政府依法监管之下。
  
  
  县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分类制定企业安置职工的具体办法。
  
  二、在岗职工的安置
  
  国有企业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应采取下列办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
  
  (一)改组后的企业应实行竞争上岗办法,优先录用原企业的职工,并依法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二)对劳动合同到期不能续签合同的职工,应依法终止劳动合同,职工按规定向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对劳动合同期限未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应按规定程序,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对愿意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的,发给一次性安置资。安置费标准,一般应按人均不超过当地企业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计发,但不同工龄的职工应有所区别。经济补偿金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未实现再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被录用的原企业职工应获得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而原企业又无力支付的,经按法律程序协商确定,可作为改组后的企业对职工个人的负债,企业应分期分批还本付息,也可本着职工自愿的原则转为个人股份。
  
  (四)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职工,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本人意愿,实行内部退养制度,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内部退养期间,应由改组后的企业为其发放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生活费标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由内退职工和企业协商,按职工本人内退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但最低不得低于下岗职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费标准。
  
  企业改组时,也可以按上述标准一次性发放内退职工生活费和向社会保险机构预缴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活费一次性发放后,不再追加;养老和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缴费比例、内退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和一定的年递增率计算预缴额,职工按相应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五)改组后的企业和职工,以及改组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离开企业的人员,可按照1998年省政府152号令规定,比照个体经营者参保办法,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凡继续参加社会保险的,改组前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在法定退休年龄前,按规定应缴社会保险费而中断社会保险投保的,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国有企业通过公司制改造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以及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集体企业的,要以用人、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职工通过公开、公平的程序竞争上岗,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形成职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对竞争上岗的人员,要续签劳动合同;对未能竞争上岗的人员,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意见上述规定,分别采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实行内部退养等办法,给予相应安置;对企业经营者要逐步实行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推行年薪制等办法,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其他职工的安置
  
  (一)企业改组前已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暂时未出中心的下岗职工,由改组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原企业与其签订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直至协议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改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此类人员,还可在企业改组时,按照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和补偿,同时,可将协议期限内的基本生活费余额,一次性发给职工,促进其出中心进市场,实现再就业。
  
  (二)对原签定协议的停薪留职、“两不找”人员,应终止协议。无工作岗位或本人不愿在改组后的企业工作的,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安置费。对挂靠原企业的人员和由于本人原因未签订协议并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长期离岗人员,应解除其劳动合同。
  
  (三)对原企业伤病残人员,在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根据分级分类处理的原则,按国家规定支付其有关费用并进行管理。其中,因工致伤致残和患职业病的,应由改组后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或在改组时,由企业同职工协商,按有关规定和考虑一定幅度的年递增率,将有关费用一次性支付给这类职工,并按有关规定交足社会保险费。
  
  (四)原企业已内退的职工,由改组后企业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交纳社会保险费;或按原内退规定一次性发给有关费用,并缴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五)企业改组时,对原企业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补助,已纳入养老保险统筹支付的,仍按规定支付;未纳入统筹的,应由改组后的企业按国家规定继续支付,或在改组时,按规定一次性支付。
  
  四、加强对分流安置职工再就业培训
  
  (一)为加快职工分流、促进再就业,国有企业在改组时,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1.5%提取教育费,并优先用于离开企业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资金支持力度,从出售国有企业所得和新增财政收入中增拨一部分职工再就业培训经费。劳动保障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再就业培训。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中心等阵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形式多样的培训项目和职业指导科目,对分流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要积极探索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推动培训、就业有机结合,促进分流职工再就业。
  
  五、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企业改组前离退休人员,在已实现社会化发放和社会化管理的地区,由社会有关机构进行管理。没有实行社会化发放和社会化发放程度较低的地区,在实现社会化发放和管理之前,暂由改组后的企业负责,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创造条件,力争早日将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把提前退休审批关。下列职工经批准,可按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它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职工;国家与省批准有纺织压锭任务的国有企业职工;国务院直接批准的关闭、兼并破产企业的职工;因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特别是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要严格标准和审批程序。除此之外,其他职工一律不得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任何地方政府无权扩大职工提前退休范围。凡不按规定执行的,省劳动保障部门不予承认,不纳入省级统筹调剂基金范围。
  
  六、职工债权债务的处理
  
  (一)企业改组时,必须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疗费等,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二)企业改组时,职工在原企业的人股,可转为改组后的企业股份,也可由改组企业收购,或由持股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转让。企业改组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职工可按有关规定自愿入股,企业不得以职工是否入股作为确定职工劳动关系,决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条件,也不得以压低职工工资水平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七、安置职工相关费用的处理
  
  (一)企业改组时,对原企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职工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生活费、生活补助费足额支付,全额补缴和预缴社会保险费、补发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原企业应付职工工资余额等。对破产企业,原企业净资产和有效资产不够支付的部分,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予以补助。
  
  (二)改组企业一般应当用现金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生活费、生活补助费,补缴和预缴社会保险费,补发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分配应付工资余额。
  
  (三)企业确实难以一次性付清职工债权和安置职工有关费用的,可经双方协商,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以改组后企业等值资产作抵押,并由改组后企业采取分期付款的办法,在一定的期限内逐步还清。
  
  (四)未按时支付职工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拖欠的工资和医疗费的,要按照原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要求处理;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按期偿还职工债务和支付职工安置资金,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劳动保障、财政、经贸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职工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偿还职工债权和安置职工资金进行有效的监管。对改组后的企业承诺的分期支付的资金,要加强监督落实。
  
  对于企业改制安置员工的问题,国家要求安置职工的基本原则,必须是切实有效的维护职工的基本权利,企业不得以改制为由随意的将员工进行辞退。对在岗职工必须妥善的处理改制以后的劳动关系,而且对于下岗职工,其实企业应该发给职工一次性的就业金,并且提供再就业保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
      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随着我国政策的不断变化,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办法也有所健全和完善,为了有效开展河北建筑工程的进行,相应的有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办法对此进行规范,关于河北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


·端午节上班有没有三倍工资?
      许多人在端午节假期上班时,对端午节上班有没有三倍工资存在疑问。这时,您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了这些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您知道了解这些知识就会知道端午节上班是有三倍工资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国家相关规定。一、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建立工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建立工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一个企业或组织如果想要对其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则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想要达到这一点其实是有很多事情需要注意的,那么企业建立工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工程合同台账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企业制定工程合同台账......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您都知道,孩子在成年之前是需要父母进行抚养的,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因为一些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子女已经成年了父母对子女还有抚养的义务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抚养丧失劳......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解释都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解释都有哪些法律条文?在建筑行业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打官司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谁胜谁负关键在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如何解释对于己方才是最有利。为了解决双方的纠纷,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以遵循。但是对于行外人来说,相关法律条文的具体解释其实并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简单归纳一些关于建......


·立案程序
      立案程序,是立案阶段各种诉讼活动的程式、次序和形式。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


·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选择续订或者解约,但是劳动合同的续订能不能默示呢?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


·劳动合同法扣工资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纠纷也逐渐变多,所以劳动合同法无疑是保护劳动双方的权利的重要依据。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是很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导致出现了很多乱扣工资的现象,那么我们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扣工资标准。一、劳动合同法的规......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出卖人:买受人:1、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价格???????2、车辆金额:3、交车方式(......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详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镇七里村,是南京......


·田律师成功办理一起劳动教养案件,当事人获得释放!
      当事人因在外地盗窃被刑事拘留,之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


·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曾先后作出两个答复:(1)《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年7月5日〔2007〕行他字第6号)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企业用工与劳动关系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
      不少人认为如果为企业做了事情,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存在了一定的劳动关系了,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一般来说劳动关系的确定确实需要一方为企业一方为劳动者,但是企业用工就不能确定了,下面给您说说企业用工与劳动关系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劳......


·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什么?
      如果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刑法,就将受到刑法的处罚。而审判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诉讼参与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也明确了其具体的范围。诉讼参与人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刑诉法中的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是......


·船员如何追讨劳动报酬?
      由于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实践中的很多船员都是作为外派船员被派遣到外籍船舶上工作,一个船员在派上船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众多的船员中介机构,外派船员有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当向谁要求支付工资,这就增加了船员索取劳动报酬的难度。在拖欠劳动报酬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全资子公司属于唯一的一家母公司,而且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该种公司类型是在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但在当时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直到《公司法》出台后,全资子公司才成为一种具有法律效益的公司类型。设立子公司的条件多样......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规定的罚款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作为以“保......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其中就包括法律风险。如果公司因为法律问题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纠纷,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因此,作为一个管理有序的公司,必须要建立各种制度,包括法律纠纷管理。那么,公司法律纠纷管......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工程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产生的。我们依照这个逻辑来思考,为保证工程质量我们提出了工程质保金的概念;那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我们又是如何实现的呢?这类问题必须依靠法律的约束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下面我们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房屋,我在上海租了一套一室户的房子有租房合同的租期一年合同上写清楚如果在租期内违
·正常行驶撞倒慢速机动车道中间的电线杆医药费12万以上车辆埙坏电线杆 请高人联系我
·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离婚,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协议不成,怎么办
·2018年底起诉离婚,2019年3月26号第一次开庭,被告没
·1三人合伙开电器店。股权分配是动态调整方案,股东的股权份额
·你好我想问问,法庭开庭后多久可以知道判决结果
·工伤待遇是按旧伤复发时还是解决争议时的工资标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