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照怎么方式支付

首页>>法律知识

    通常要是夫妻可以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对孩子造成是伤害也是比较小的,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协商约定孩子的抚养费数额,同时也要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作出约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那通常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按照什么方式支付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按照怎么方式支付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项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生活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突发的、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或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而原有抚养费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在了解了抚养费有哪些内容后,我们再来看看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三、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一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其实可以由离婚夫妻协商之后确定,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当然也是允许分期支付的。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离婚夫妻都是通过分期方式来支付孩子抚养费。而在确定抚养费数额上面,往往需要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要是你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男女离婚需要付多少抚养费给孩子
      如今夫妻离婚的情况比较多,若没有生育的有子女那还好,但要是有子女并且子女尚未成年的话,对子女的影响就会比较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夫妻在离婚之后也是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那一般来说男女离婚需要付多少抚养费给子女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男女离婚需要付多少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


·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您在影视剧当中可能见到过这样的情景,分手以后,女方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各种费用,其实理论上来说,这样做是不对的。即使夫妻双方结婚以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一、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


·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合适
      父母离婚的并不影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此时一方实际抚养子女,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了。但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搞不清楚究竟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合适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合适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


·离婚时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必须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多数情况下,女方在离婚时想要争取的孩子的想法更为强烈一些,但是此时对方又不同意,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告诉你离婚时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一、离婚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


·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
      1、离婚与婚姻的撤销,从表面上看都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但实际上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性质和原因不同。婚姻撤销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婚姻撤销的原因在结婚之时就存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原因一般发生在结婚之后。  第二,两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


·房产赠与后又反悔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该条规定的意思就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


·可以以性格不合不孝顺起诉离婚吗?
      当男女双方因性格不合不孝顺走到婚姻的尽头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这段婚姻,但是不管你选择哪一种离婚的方式,都应当遵从法律,提起离婚诉讼的理由很多,但是您又是否知道性格不合不孝顺起诉离婚是否可行呢,对此,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讲一讲。一、什么......


·上诉答辩书
      答辩人: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婚姻法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落实到生活中,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东台市看守所
    东台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东台市台南镇,是东台市公安局看守所,路......


·潍坊刑事辩护、取保、会见律师:袭警罪案件辩护,获不起诉处理
      2021年底接受委托的一件袭警罪案件顺利结案,经过我们......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发布时间:2008-05-2208:09:27  为确保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要求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要求有哪些?公司法是我国的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时所必需遵守的法律规范,而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和业务的一种增加注册资金的行为。那么,新公司法对增资的要求有哪些?公司增资的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正规公司入职材料有哪些?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能够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我们在接收到入职通知书的时候,一定不要高兴太早,要准备好相关的入职材料。而且,大多数正规公司入职材料都是相似的,如果公司还没有给出具体的通知,我们可以先将一些相同的入职......


·房地产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一、国内银行贷款1、影响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因素:中央银行贴现率、放款期限、存款利率、放贷利率风险、管理贷款成本、优惠利率。2、国内商业银行贷款种类(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品的......


·试用期多长时间合适,它与见习期的区别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劳动者去用人单位上班的时候,用人单位往往会给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试用期应该约定多长时间比较合适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相关的解答,供您阅读了解。一、试用期多长时间合适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时间效力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据此,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适用工伤保险......


·成都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成都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


·挪用公款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定罪量刑标准其实主要是指两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标准和量刑标准,在符合规定定罪标准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挪用公款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之后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究竟挪用公款定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的户口迁移证过期了,又想遣回家,该咋办
·怎样赔偿损失?,被一辆小皮卡擦在右腿边导致脚腕骨折
·家人在晚上十点被三人闯到家中打伤
·柏律师你好!我首先向你表示感谢,二O0肆年来过你那里咨询讨债
·土地被征收了,补偿的建筑住宅用地可以买卖吗
·我有个小案子,左手大姆指已签定为十级伤残。请问你能否代理?费
·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老伴已故,农村房子儿子住着,现在又找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