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劳动者月中入职当月是否有工资?

首页>>法律知识

    当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比较关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福利等内容,但是实际上,人事部门在招聘时所做的承诺在工作中会得不到保障。那么,劳动者月中入职当月是否有工资?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资计算公式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所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出勤天数。
  
  二、算工资应注意事项
  
  1、月应发工资的计算公式应为:日工资标准×具体工作日
  
  2、有缺勤的情况,当月工资是日工资×出勤天数,而不是缺勤多少天扣多少钱
  
  其他工资计算方法: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300%
  
  公休日加班费计算:月工资收入÷21.75×200%
  
  比如刚结束的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 月工资收入÷21.75×200%×4
  
  再比如近期的清明假期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1 月工资收入÷21.75×200%×2
  
  三、劳动法规定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工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我们可以看出,只要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工资报酬,而且,工资是可以按日结算的。如果您遇到当月工作不满而不给发工资的情形,就可以拿起积极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几天出结果
      工伤治疗期间,尽快的敦促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事情。而且国家对于工伤认定的申请对象,不仅包括用人单位,员工个人也完全可以提出申请,材料全部都提交到社保局以后,接下来用人单位和员工就需要等待社保局出具工伤认定的结果书就可以。员工个人在此期间,相信对于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几天出结果也是......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完工后,为了保证建筑设计的安全性,以防质量不合格造成事后的麻烦,在工程结束后会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的验收,检查质量是否有问题,以方便整改不合理之处,接下来带您了解一下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先检验......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建筑无处不在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建筑无处不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我们的生命安全,让我们得到法律的保护,它也是维护我们自己权力的重要管理制度。所以对于我们来说这个制度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我们的农民工人朋友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所以我们要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更有必要了。那......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2012年的时候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其中,更加详细的对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等做出了规定。那么您知道都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
      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对购房者有什么风险在我们国家,很多年轻人辛辛苦苦奋斗,就是为了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当自己终于购买了自己的房子,付了全款并已经入住之后,才发现——开发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了。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对于购房......


·有的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
      有的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却发现商品房可能存在较多的问题,因此就萌生了退房的念头。那么实践中,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1、主动违......


·八种常见车险拒赔纠纷
       一、车上人员意外险必须投车险的两个主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本身在内,有车族应注意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


·股权质押能否上市?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
      股权质押能否上市?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上市?一、上市挂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账面净资产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主营业......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东阳市看守所
    浙江省东阳市看守所位于东阳市吴宁镇上卢金店村(2018迁建到城东......


·律师在刑事诉讼三个阶段中能为你做什么? 北京刑事辩护吴丁亚律师
      由于大多数人不了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工作和作用,同......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设工程纠纷涉及的内容广泛、法律法规比较多,一些案件的处理非常不顺利。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


·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司法鉴定是法院判定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伪造了相关的司法鉴定报告,来获得相应的报酬。很多人会觉得在我国的刑法中并没有对相应的行为进行规定,其实不然,那么伪造司法鉴定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


·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国家赔偿主要有哪些特征?
      因为不合理、不合法的执法程序使得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公民是有权力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很多人对国家赔偿的相关法规并不是很熟悉,这就需要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了,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国家赔偿授权委托书怎么写,国家赔偿主要有哪些特征......


·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都有哪些
      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都有哪些其实在很多犯罪当中都是规定了好几个量刑档次的,其中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即使触犯的罪名都是一样的,但最终给予行为人的处罚也不同。对于强奸罪来讲,要是具有加重处罚情节的话,此时的量刑就要重一些。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强奸罪......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如何办理
      现代生活中租房的群体日益增大,而有相关经验的人都知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后需要进行登记备案,但是备案是可以撤销的,各地规定不同,上海是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很多人会想知道,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要如何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


·对于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说阅读公司法原文不如阅读公司法的司法解释
      对于非法律专业的人来说阅读公司法原文不如阅读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不仅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而且还有适当的阐述表达,而且这也有利于更加快速地了解到公司法的新增条例和删改条例的变化,那么,公司法全文中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
      第一百二十七条(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定》第二百二十三......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所以不是代理权,不适用代理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您好 我的问题是,我在工厂里上班然后跟老板谈辞工,后来
·出嫁前老家的地现在有份吗
·失踪人口的死亡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我和派遣公司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现在因为疫情不想去了,像解除合
·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和他人同居!和她同居的男人也知道我们有个7岁的孩子!他们
·再审案件,在审理到结案有无期限规定?
·培训前签了培训协议。培训结束不上班的话需要赔偿一万元。现在我
·她说要拿我的隐私威协我。。这咋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