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
首页
>>
法律知识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对于建筑方面的规定也是有的,比如说在中国存在着建筑法,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建筑法的条文规定,那么在中国建筑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
建筑工程
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
建筑工程
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
建筑工程
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
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
建筑工程
,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
建筑工程
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
建筑工程
,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
拆迁
的,其
拆迁
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
建筑工程
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
建筑工程
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
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
建筑工程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
建筑工程
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
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
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
违约责任
。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
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
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
建筑工程
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
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首先我们给您介绍了总则部分总则部分主要是介绍一下我国为什么要制定建筑法,主要是为了归置
建筑工程
的一些安全措施。其次我们给您介绍的是体内容也就是具体的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建筑安全问题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建筑模板购销合同书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乙方因建筑需要,向甲方购买建筑模板等专业材料,根据国家《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135条、141条、115条等《买卖合同》法律条款,本着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务必遵守。一、甲......
·
关于建筑合同违约金上限的司法解释
关于建筑合同违约金上限的司法解释一、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
·
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建筑公司负责开展商品房项目建设,一般规模都比较大。在建筑公司内部,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对外形象代表,公司法人不是好当的,要对公司经营情况负责。建筑公司出现违规操作,法人脱不了干系。那么,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一、建筑公司法人职......
·
现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在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各方面技术的不断
现在,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在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各方面技术的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其实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自我管理体系。其实有些情况下造成建设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用料不规范,相关人员不具备专业的资质等这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建设工程质量风险规范的方法是什么?一、建设工程质量风险规范的方法是......
·
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在公司内部结构上,往往会制定一套属于自己的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有了这套管理制度,员工就可以明确自己的工资待遇,以及以后未来的发展方向。不仅如此,还可以让员工更加努力工作。那么,针对此,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内容分析。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
·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债权人出借自己的资产给债务人,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还债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并不走法律的途径,对其共同债务的承担者进行债务讨要。今天我们就债权人会找债务......
·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一、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关于......
·
网贷几千块钱不还的后果
网贷几千块钱不还的后果?网贷几千块钱不还的后果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大学生在校园贷平台借款几千元逾期几个月没还滚到上万元......
·
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好
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对于一些有离婚打算的人来讲,可能此时就不知道应该选择哪种方式来离婚。当然,每个人都是希望选择一个好的离婚方式,这样不仅可以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能争取更多的利益。那究竟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好......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
南京借条
南京借条怎么写?书写借条时要注意什么?专业律师告诉您如何......
·
扬州涉外离婚律师办里涉外离婚案件攻略
扬州涉外离婚律师办里涉外离婚案件攻略随着我国的......
·
合同转让纠纷诉讼当事人
合同的转让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拆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
·
工程质量责任年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责任年限是多久?现在我们国家很多事情都要求责任,并且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如果在使用期限之内出现了安全或者质量问题,那么相关的机构例如建设方、施工方都必须对造成的后果进行处理以及赔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程质量责任。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
·
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一、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
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一、在我国工兵铲算不算管制刀具?不算,这是劳动工具。不过在一些特定场合是禁止携带的,比如人员密集的会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在部队中确实有使用工兵铲进行格斗的方法教学,因为对于部队铲子是常用工具。二、公安部关于管制......
·
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
工伤,对于不同的工作来说发生几率以及严重程度都是不一致的。室内活动工作者发生几率会小一点,而室外的,高空,深井的工作者发生几率则较高。工伤里面有一项是骨折。那么,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今天,我们给你答案。不是的,骨折工伤鉴定也是要区分部......
·
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在道路上行驶车辆,发生撞车事故,第一时间找交警处理。交警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双方的责任,那么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撞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1、全责方向保......
·
申请再审的时间
申请再审的时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
·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
·
讯问笔录
(一)讯问笔录的含义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讯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律师您好!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婚后做的房产证且有双方名字请
·
我老公的工作是高危行业,他说假如我干活当中身亡了补偿金给我咋
·
在姜堰区追讨债务纠纷律师代理费
·
摩托车与小车相碰摩托车有责任
·
房产证只有老公一人的名字,他自己去信用社把房子抵押了,把贷款的钱借给了朋友我该怎
·
合伙企业的纠纷,某县的甲乙丙三人共同创办了一个汽车运输队
·
军人强*,我该怎么为自己维权
·
我买了一辆车还在维修起,机油后油封漏油,4s店说还需要承000元废料钱,比如说防冻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