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根据新婚姻法 车子财产如何分割?

首页>>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出台后,对于财产的分割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规定了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具体的措施,防止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法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做合适于民众的规定,方便民众对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法律机构的规定是最准确的描述财产具体分割的具体的方法。所以,根据新婚姻法 车子等财产如何分割需要根据实际的规定做出决定。
  
  
  
  
  一、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7、一方的婚前财产;
  
  8、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9、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10、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1、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2、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具体对财产分割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上面的介绍,夫妻离婚后的财产问题,可以根据实际的规定做出裁决,对于汽车这样的财产,那么在法律里一般是均分,因为这是属于夫妻的公共财产,是属于双方的,那么根据新婚姻法 车子等财产如何分割还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做出分类,不能够一直简单的采取重复的裁决,这是不科学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酒后驾车一般如何处理
      酒后驾车一般如何处理一、酒后驾车一般如何处理根据案情的不同分别适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或者听证程序。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交通管理处罚,可以按简易程序当场进行处罚;对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交通管理处罚决定,经告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转入听证程序进行交通管理处罚;其他情形按一般......


·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天津是靠近我国首都北京最近的一个城市,也是北方除去北京发展最好的一个城市,天津市地方小,但是人口多,道路交通堵塞,出行更是麻烦,近年来,随着天津经济的快速发展,天津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那么,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今天,来给您做相关的分析。一、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一......


·怎么对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需要治疗的,就会产生相关医疗费用。医疗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损害,因治疗所受的损伤或损伤所引起的疾病所花费的费用。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怎么对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


·怎么处罚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理应遵循市场交易中自愿、公平原则。然而现实生活中,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涉嫌犯罪。那么,实践中要是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话,此时该如何进行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
      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如何急救?一、儿童车祸伤如何预防?1、家庭与学校的安全意识教育预防儿童交通意外,平时家长要给孩子灌输安全常识,如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可在道路上玩耍。坐车时不可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下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后方,确认没有车辆驶近才下车。骑自行车时也要遵守......


·出轨的能否要求赔偿,婚内出轨最多赔偿多少
      一方在婚内如果有出轨行为的话,肯定会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很大的影响,而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但在因此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以同时要求出轨一方作出赔偿。那么婚内出轨最多赔偿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对方出轨的......


·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是一项性质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许多
      酒后驾车、尤其是醉酒驾车是一项性质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许多重大交通事故的引发源头,为此,公安交通部门持续加大对醉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立法部门也不断修正相关法律规定,对醉驾行为给予严厉处罚,那么最新法律醉驾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一、醉驾的认定标......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
      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的职责有哪些长沙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职责1、与委托人的关系规范(1)在与当事人签署委托协议时,应本着谨慎、诚实、客观的精神如实地告知当事人在委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依据法律和道德的准则,在规定的时间,建立档案,实现委托......


·怎样确定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的时间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非口头要约一般自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浦口工伤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工伤律师办理南京市浦口区劳动仲裁、劳动工伤、劳动......


·法律戏弄了行政机关(经办案例)
      2011年9月2日,山东省莱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接......


·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继承权如何行使
      孩子尚在母亲腹中的,一般称之为胎儿。那要是胎儿在出生之前,他的爸爸就去世了,那么此时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对此,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但主流都认为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接下来,我们为你具体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一、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的标准,是在《劳动法》中作出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究竟这个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有最低工......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何谓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是对不符俣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
      《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比较宽松的。在立案之后,不论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都可以提起鉴定。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患精神障碍可能的,应当主动进行鉴定。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应当告知......


·金融诈骗罪是什么,有哪几种
      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对各种犯罪事件的定罪和处罚条例更加健全。对于以金融行业的名义骗人贷款、理财,以虚拟项目骗人缴纳预付款,最后却拿钱跑路,这样的行为都归为金融诈骗罪。下面我们就来讲解金融诈骗罪是什么,并阐述其分类和处罚规定......


·企业兼并操作程序
         企业兼并包括企业合并、营业转让和企业收购三种形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的司法解释,企业兼并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式兼并三种形式。无论采取哪种兼并方式,都要采取以下程序:  1.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  兼并方......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多少费用
      为了避免婚后产生财产纠纷,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就婚前财产进行公证,那么这个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而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又需要多少费用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多少费用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去所在地区的公证处办理婚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肇事车,多久可以拿出来,在汽车施救中心每天需要缴纳停车费吗?
·起诉将半年没有开庭,我想申诉
·婚前房产分割,你好我爸跟我去世的母亲有一套商品房
·你好,这两天要做个手术,2019的医疗本没下来,能018的
·生大病了,贷款逾期,无能力偿还,该怎么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实习的法律问题
·哺乳期结束。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还有其它补偿吗
·我买中筑大夏没有网签,没有拿到房子,如果开发商破产我的钱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