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首页
>>
法律知识
关于加班费的标准,是在《劳动法》中作出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究竟这个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而来。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
二、加班工资倍数怎么算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实际计算加班费的时候,需要先搞清楚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怎样的,若没有一个计算标准,就算知道实际加班的情况,那么最终也是无法算出合理的加班费来的。当然,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加班,而不是单位安排的话,则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上海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
现在社会竞争激烈,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年轻人生存压力大,于是有相当数量的大龄男女选择了晚婚晚育。国企在婚假制度方面还是比较健全,可是有些民营企业这方面就做的不好。那么如果我们选择了晚婚晚育,您知道在上海,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吗?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一、晚婚晚育假期多少天《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
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来说,独自抚养孩子略显吃力。孩子的抚养问题甚至成为了生活的负担,这不仅不利于女性的身心健康,更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时候抚养费的问题就比较棘手。那么,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应该由男方支付吗?下面就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吧。一、未婚先孕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对于未婚先孕的孩子来说,其出生时......
·
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现实中,有的夫妻离婚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因而就有可能出现在离婚之后后悔的情况,当然有的可能是对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后果。针对后悔的情况不同,实际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一方在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对不同事项的反悔该怎么办,其做法......
·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
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夫妻上方一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就成一个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私下商议解决或是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规定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其中一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不认可,要进行抚养权的变更应该怎么办,这次我们就来学习一下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吧。起诉变更抚养去哪里办理夫......
·
起诉离婚开庭未宣判是怎么办?
由于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之后,一般很难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欠下的债务的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故而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案件之后,一般会尽快安排开庭时间,若起诉离婚开庭未宣判是怎么办?一、起诉离婚开庭未宣判是怎么办?等待再次开庭......
·
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父母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父母不论在何时都不能推卸自己抚养自己的义务。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分居后不支付的孩子抚养费,那么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本文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
·
拆迁评估的依据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三章第十九条......
·
怎么打追讨债务的官司 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怎么打追讨债务的官司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打官司也就是向法院起诉,在欠债人不还钱时,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具体来说,如何打追讨债务的官司?在打债务官司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便是对证据的提供。那么打官司讨债时要提供哪些证据?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
·
女方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双方都想要抚养子女的话,那就会产生争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能依法向法院起诉。那这种情况下,作为女方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
南京金融证券律师
南京金融证券律师擅长股权融资、私募基金、股权投资、证券纠纷、......
·
潍坊刑事辩护律师:盗窃罪解读
盗窃罪是一种古老的侵犯财产性犯罪,几乎与人类社会的......
·
企业公司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
企业公司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哪些债务沉重能影响企业和公司未来的发展,而债务重组能够减缓它的负面影响。当企业和公司出现债务繁重导致无法持续经营时,通过债务重组的种种方式,能够起死回生,是发展之路重新步入正轨。接下来将为您介绍有关于债务重组的......
·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众所周知,使用国家土地须获得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人的权益想要的到有效保护,就必须进行发行证登记,所以国土土地使用证便显得至关重要。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国土土地......
·
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所有人将商标注册登记之后,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此时的许可包括了一般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以及独占使用许可。而无论是怎样的使用许可,当事人之间必须要签订一份合同,也就是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下面,我们带来相关合同范......
·
由于交通事故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越来越多,现在醉驾情节严重可能
由于交通事故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越来越多,现在醉驾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刑。但是有的人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醉驾没有什么大不了,有的人甚至为躲避交警的查处醉驾之后走小路,认为这样就不会被查到了,却不知道醉驾走小路也是要受到处罚的,醉驾走小路处罚是......
·
再婚对方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问题一直是困扰很多夫妇的主要问题。因为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造成的后果就是离婚问题越来越多在婚姻法中有关于离婚相关问题的详细处理方法,主要是这个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问题,那再婚对方孩子抚养费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
·
劳务派遣纠纷当事人的诉讼资格如何认定?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争议双方,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但在实务中,用人单位的实际形式多种多样,且在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形式、状态也可能会产生变化。2、......
·
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
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一、企业融资主要的风险点有哪些?1、债务融资风险债务融资方式的特点是,融资过程简易、融资速度快、融资成本低,企业还能享受财务杠杆作用等多种因素带来的好处,但这种融资方式也有致命的缺点。通过债务融资的企业会承受较大......
·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www.njLawyer.cn。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依照审P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人民......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关于离婚后房屋纠纷的问题
·
我在工地干活干了三四个月给了四千剩下的说干错了不给这个事怎么解决
·
我从辅导等左转红灯亮绿灯的时候我自己进了主道,但是主道是亮着红灯,这种算不算违章
·
枝江xx公司李xx为首诈骗犯判了多少年?
·
关于银行信用卡刷卡签单问题!
·
现有住房,想在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
汽车和电瓶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理赔,请问乘客险怎么理赔什么情况下乘客险不能理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