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现在不少地区的房屋面临拆迁,拆迁户的住房问题的解决是拆迁过程
首页
>>
法律知识
现在不少地区的房屋面临
拆迁
,
拆迁
户的住房问题的解决是
拆迁
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为此各地区的
拆迁
工作都少不了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地区就对住户进行回迁,北京也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北京回迁房的政策和规定,但是具体的回迁是如何进行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一下。
一、购买北京回迁房安全吗
回迁房时
房产
商为了征收土地而赔偿给住户的房子,与一般商品房是不同的。北京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 北京回迁房价格便宜让很多人都心动,可是在冲动的同时不免有疑问北京回迁房能卖吗?购买北京回迁房安全吗?回迁房时
房产
商为了征收土地而赔偿给住户的房子,与一般商品房是不同的。北京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在购买回迁房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提高警惕,注意防备。
二、购买北京回迁房注意事项
(一)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
房产
证》 北京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
房产
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
房产
证》的北京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定要约定
房产
过户和交房的时间。(二)一定要约定
房产
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北京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
房产
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
房产
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
房产
证,但要写明自取得
房产
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三)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没有
房产
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
违约责任
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
,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
房产
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四)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回迁房是解决
拆迁
户住房的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不仅解决了住房问题,也是一种能够让大多数人接受的方法,当然如果您不希望回迁,也可以跟
拆迁
单位进行协商,用其他的方式对
拆迁
进行合理的补偿。无论选择什么严格方式来处理回迁,一定要慎重选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土地是非常宝贵的财富,现在您的想法都是土地拥有的越多越好,其实在我国对土地有使用权的只有国家和村集体,而农民拥有的只是对土地的使用权限,就是这个对土地的使用权限也是会引起很多的纠纷的,下面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子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
·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前进街道(二台子村、东山村、沈......
·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在过去的时候,我们国家农村的发展都是集体发展模式。土地使用权等权利都是归集体所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当时更好的发展。但是,现在国家经济水平得到提高,农村的发展模式也发生了改变。现在的农村都在进行分户,然后自由发展。那么,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一、农村分户要土地......
·
国槐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具体实施的?
国槐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如何具体实施的?为了保障征地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各地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制定出符合各地区的补偿标准。由于社会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各地的补偿标准应该每隔两三年修改一次,没有修改的不予征地。由于征地形式的多样性,土地......
·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
阳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新规定是什么?近日,广东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范阳江市村(居)集体留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定》指出,在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市辖区(不含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留用地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5%安排,......
·
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被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判定违法,之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双方争议处理期间的工资也是要照常支付的。那么,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
·
公司法人授权制度的内容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授权制度的内容是怎样的?在一个公司里面,法人的地位很重要,其权力范围很大,可以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文件。如果是其他员工办理公司事项,要得到法人的授权委托才行。作为管理科学的公司,应当建立法人授权制度。那么,公司法人授权制度的内容是怎样的......
·
死缓后被判无罪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虽然法院在审理一些案件的时候都是经过了严谨的考虑,但还是会因为一些特殊因素蒙蔽了案件的真实性,导致将当事人判罪后数年才发现错判了该案件,其中也有科技的原因在影响着,那么死缓后被判无罪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死缓......
·
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要根据法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劳动部门会进行专业鉴定,只要提出申请即可鉴定,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复议、上诉。劳动者无法自行申请,单位又拒绝申请的,可将单位告上法庭。工伤认定上下班途中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
南京要帐
南京要帐律师处理疑难债务,指导南京要帐方法和要帐技巧。部分......
·
河南省新乡市所有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路线位置导航
新乡市看守所地址:和平路南段,西杨村向南1公里左......
·
协议离婚风险都有哪些?
有的人认为协议离婚是完全由离婚夫妻协商处理离婚方面的事情,只要自己小心谨慎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但其实离婚协议风险也不会比诉讼离婚少,并且如果不能正确应对这些风险的话,则即使夫妻离婚了也是会给自己造成损害的。那到底协议离婚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
·
工伤鉴定5-6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在工作的时候,职工可以会发生工伤的情况。对于工伤,我们知道是分为很多等级的,而不同的伤残等级,会享有不同的待遇。对于这一部分内容,相信您了解的并不是很多,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5-6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请继续阅读了解......
·
黑龙江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
黑龙江征地补偿金额是多少政府要发展,肯定就要回收土地,通常在征地的时候都会补偿一定的金额以避免让人民吃亏,一旦涉及到金额,我们都需要谨慎对待。那么在黑龙江征地补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呢,征地的程序以及金额计算我们都要知道,否则等等分少了补偿金......
·
因追加当事人而使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法院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www.njLawyer.cn。符合集中管辖规定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
·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一、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办(一)冒充他人签合同的行为应该分两种情形来处理1、冒用他人的名字签合同的,如果该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合同有效。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绝追认,由冒用人自行承担责任。......
·
现在女人离婚要付抚养费吗?
在我国现金社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相关社会问题也逐渐变多,比如离婚社会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那么,有人会问了,现在女人离婚要付抚养费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
·
破坏交通工具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
·
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如何判断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如何判断间接证据?在审判实践中,由于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运用起来不如直接证据方便。但是,不能因此低估间接证据的功能,间接证据也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间接证据的作用有哪些。一、间接证据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负责任吗,因为我老公酒后和他人吵了几句
·
弱智老人房屋被烧政府是否有补
·
合同纠纷,我的劳动合同是物管员的岗位
·
承租人再次迁入永租屋可以吗
·
我母亲要和她亠儿子脱离母子关系,法律上是如和规定。
·
欠款的最长有效期是多少,你好
·
家里给老人弄一套房子,让三个兄弟平摊,每人两万,想立字据以免以后有争议,请问这个
·
单位破产已买断工龄,自己想续保,应该提供什么手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