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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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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在双方办理
离婚
手续中,
房产
分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
离婚
双方在处理
房产
分割时,涉及到产权变更的,则要办理
房产
过户。那么,夫妻
离婚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夫妻
离婚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夫妻
离婚
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
房产
过户手续。
房产
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2、对于
离婚
房产
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
离婚
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
离婚
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
离婚
析产。顾名思义,
离婚
析产是夫妻双方因
离婚
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二、
离婚
房产
过户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
离婚
涉及房屋转移的,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房产
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
离婚
的提交,
离婚
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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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
离婚
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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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
房产
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办理
离婚
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1、
离婚
判决书或
离婚
协议书或
离婚
证;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5、委托书。
三、
离婚
房产
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
离婚
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综上所述,在大部分
离婚
案件中,涉及到
房产
分割的,都要完成过户手续。夫妻
离婚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也不难,在此之前,双方要对
房产
办一个析产。然后带着
房产
析产证明、
离婚
证、
房产
证及身份证等,到当地的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过户。目前,
离婚
房产
过户是不征收契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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