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可能因为实际购买的房屋类型不同,导致当事人实际需要注意的事项不同,但我们总结了一下,其实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在需要注意的事项上面有一些共通点,那究竟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买卖纠纷一:借他人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一: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满足那些收入较低的人群而专门制定的购房政策,设立了专门的部门来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并通过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政府审定,最后再通过上网公示来保障只有中低收入家庭才能买到经济适用房。但由于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的全部证明均由个人及其单位申报,没有统一的认证监测机构,一旦个人不守诚信,住房管理部门很难查到。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律师说:“借用对方的购房资格来购买经济适用房是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同时对于买房人来说也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优势,因为在购得之后
房产
证上的名字仍然是具有购房资格的人,此时一旦对方反悔,实际购买者将没有任何根据证明房子属于自己,很难打赢官司。”
(二)房屋买卖纠纷二:以租代售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二:这种方式主要是因为国家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购买商品房满5年出售的,营业税也有所减免。但邱律师说,这种方法存在风险。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为登记,仅有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相关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不动产买卖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以先签合同后过户的方式转让
房产
,在合同期间,随着房价的攀升,房主可随时毁约。此时,买方则只能重新选择房源,这对买方来说是一个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三)房屋买卖纠纷三:出售改底单商品房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三:不是所有开发商都愿意“改底单”,这是一个繁琐复杂的过程。而且在征得房屋开发商的同意后还应考虑上家购买房屋时的付款方式,如果为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则比较容易,如果是贷款买房,还需要在银行操作方面作处理,通常情况下贷款买房银行是不同意随意更改底单的。在时下的市场中,通常情况下房屋拥有者不会按原价出售已购房屋的,都会从中获利,这样一来,交易不仅仅发生在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仍然会牵扯到原房主的利益,就会出现买卖双方的额外约定,因此,仍然存在交易风险。
(四)房屋买卖纠纷四:假赠与真买卖
房屋买卖注意事项四:赠予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通常只收取部分手续费用。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将房屋赠予他人,受赠方须按4%的税率纳契税,赠予方和受赠方须各缴纳0.05%的印花税。相比之下,按正常交易渠道则需要缴纳房屋总价5.5%的营业税、买卖差价20%的个税等等,因此,会为买卖双方节省一部分资金。而邱律师表示,这样的交易风险较大。有可能卖方在交易之后追讨不回房款,同时赠予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因此在双方签订赠予合同发生钱币交易但未进行过户的情况下,由于实际卖方的反悔也会导致交易的终止。因此,对于买卖双方来说这些风险都是无法规避的。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按照《
合同法
》的规定,赠予的财产有瑕疵,赠予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买方”取得
房产
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期待市场更透明,虽说通过上述双簧交易可以减少买卖双方的支出,但由于是区别于正规的市场交易,因此还是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最主要的隐患就是交易行为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由于与利益直接挂钩,容易滋生纠纷而无法圆满解决,致使交易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就如同为了避税而出现的“黑白合同”,由于“做低” 了交易价格,一旦买房人再次将房子转让时,将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由于买入价低,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就会比较大,再次缴税时也会相应多缴。因此,买房人在购房置业过程中切忌短视,并要做充分的考虑。很多时候因为房屋买卖而产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因为当事人在购房过程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从而导致纠纷的发生,这对当事人来讲也是不利的。而想要降低纠纷出现的可能性,那就要先搞清楚房屋买卖要注意什么事项,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减少纠纷出现。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使用年限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使用年限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劳动工伤律师随着国家为了解决人们生活租住问题,国家推出很多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实际上就是把经济适用房进行二级市场交易,交纳税金和土地出让金使其成为商品......
·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离婚案件中,房屋过户是首要问题,在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准备法律材料。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在过户过程中双方进行协议,应尽早办理,拖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总结了以下相关的资料: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第一,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
在现代社会中,商品房的价格只增不减,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城市,
在现代社会中,商品房的价格只增不减,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可以说是寸土寸金。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工薪族来说,买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租房就变成了比较常见的事情。那么最新北京东城区房屋出租合同范本又该怎么写,下面跟着我们来为你解答。2017年最新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编号: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人)......
·
夫妻房子被儿抵押,行为是否有效?
夫妻房子被儿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一、谁可以进行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
·
夫妻离婚房产有抵押贷款过户费用有哪些?
夫妻离婚房产有抵押贷款过户费用有哪些?夫妻离婚,会涉及到对共有财产的分配问题。除了现金、存款等财产外,双方共同居住过的房屋也应协商分割。许多的离婚都会涉及到房屋产权的过户问题。那夫妻离婚房产有抵押贷款过户费用有哪些?我们将为您在以下文章中进行详细说明。一、夫妻离婚房产有抵押贷款过户费用是多少?根据我......
·
变更合同金额之诉应遵循哪些法律依据
变更合同金额之诉应遵循哪些法律依据一、变更合同金额之诉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受要约人对......
·
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
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算土地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近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革命战争,其实都是为了划地盘,圈土地汲取政治资本。土地不仅可以生产需要的粮食,还可以圈养精良的战马,人离开了土地,就像鱼离开了水,迟早会溺弊。那么,我国的土......
·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一、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性质认定1、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2、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
·
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复婚的规定
离婚后又申请复婚,应按结婚的规定办理。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按下列情况处理:一、如果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二、其原配偶是中国公......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扬州交通事故律师
扬州交通事故律师全程代理交通事故案件,为扬州地区提供专业的交......
·
一审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从轻判处贩卖运输毒品案件被告人
前段时间,因受疫情影响,拖延三年多的一件毒品案件开......
·
离婚诉讼中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起诉离婚是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以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男女一方要起诉离婚的,就需要提供一些证据。那么,离婚诉讼中要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要是缺少证据,那么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自己不利。......
·
协议离婚风险都有哪些?
有的人认为协议离婚是完全由离婚夫妻协商处理离婚方面的事情,只要自己小心谨慎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但其实离婚协议风险也不会比诉讼离婚少,并且如果不能正确应对这些风险的话,则即使夫妻离婚了也是会给自己造成损害的。那到底协议离婚风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
·
劳动者过失犯罪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人有的时候会因为无意或过失犯下一些错误,甚至有些后果严重的成为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您所不愿的,但如若发生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时就会有人有疑问了,当劳动者过失犯罪要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将为您解答!一、劳动者过失犯罪要解除劳动合同吗?只要劳动......
·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拆迁征地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能僵化的解读,我们应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和繁荣,许多公司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因此就会涉及到大量的债务和债权问题。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到的都是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利益,所以自然受到了大多数人的关注,但是他们并不是很清楚债权和债务两者的......
·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
·
放纵走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监管制度。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它依照我国《海关法》和其他法律、法......
·
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要如何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起诉如何赔偿?
·
请问什么是交通肇事?,请问什么是交通肇事?
·
我是被中院鉴定三次中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暂予监外执行,因没有能
·
农村建房承包给工程队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受伤房主有赔尝责仼吗?注没有合同
·
别人拿*去我家找事,把我父亲的头用*砍了,请问这个可以定他什么罪。该走什么法律乘
·
你好,我的车贷结完了还要什么代办费吗?还有我当时带的款和下来的不一样怎么回事
·
你好,请问您的手机号码多少,怎么联系你
·
您好,厂房需要哪些证件才能合法对外出租?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