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
首页
>>
法律知识
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预收房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期房,对于购房者来讲,虽然预收房的价格要比现房的价格要低一些,但购买预售房却也同时存在较多的风险,因此需要慎重考虑。实践中,现房可以办理抵押登记,而预售房也是可以的。那此时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预售房屋抵押登记指债权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为担保债务清偿,就自有房屋或核定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公有房屋(已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的)同债权人(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权。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进行现房抵押时应提交的证件有:(一)抵押人为个人的,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2份;被担保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2份;具结书;抵押物价值证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此外,如果是部分抵押的应提供抵押部分的建筑面积原件和复印件2份;涉及集体土地的应提供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2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2份;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抵押权人、抵押人和被担保人经办人身份证及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与复印件;抵押物价值证明;主合同2份;抵押合同4份;加盖企业公章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文件(指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工会或企业公章的职代会同意抵押的文件(指集体企业)原件和复印件;国资批文(指国有企业)原件,复印件2份。抵押人应注意的一点是,抵押房屋原系商品房的,可不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已购公房设定抵押的,应提供已购公房上市准入通知书和个人购房成本交款计算表。二、预售房抵押有哪些陷阱目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非法抵押楼盘,致使业主至今无法办理登记备案和办理产权证。目前,一些地方在商品房买卖中基本采用预售方式,而这种方式购房人所担负的风险很大。尽管购房人在购房签约时非常谨慎,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房地产专业知识,加上信息不对称,经常落入不诚信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中,无法自拔。南京市
房产
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常常设置三种陷阱,消费者一定要警惕。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陷阱三: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契约收取房款之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被设定抵押的房屋无法办理登记备案)。因此,为防范购房风险,购房人在签约前,须查验
房产
管理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土地设定抵押的房屋,许可证上备注栏内均加以备注。如果是在建工程被抵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也会加盖抵押章。对土地设定抵押的房屋,购房人在签约时,应要求开发商将土地抵押权利瑕疵在合同中注明,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最长不得超过30日),敦促开发商按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防止开发商在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时将已售的房屋作为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对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购房人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应待开发商办理了抵押注销手续后,方能与其签订契约;在其办理了登记备案后,方可支付首付款或房款。很多人在购买预售房的时候其实也是选择了按揭贷款方式的,而此时也就是以预售的房屋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具体预售房如何办理抵押,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房,要是银行批准贷款的话,申请人日后除了要偿还本金外,同时还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二手房交易的一门必修课:如何学会看房产证
学会看房产证是二手房交易一门必修课。房地产权证最常见的是红色版本。《房地产证》第一页系扉页;第二页由以下内容组成,(1)深圳市房地产权证中文文字,(2)房地产权证编号,该编号一般由“深房地(所属行政区简称)字(年份)第}号”的内容组成,反映房屋的所在地和发证时间,(3)验证条形码,(4)登记日,一般为......
·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1、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导致难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申请贷款不被批准等,因此必须约定“退出”条款,以保证在消费者没有过错的......
·
买二手房纠纷法律援助能否申请?
现在二手房交易非常活跃,买卖双方违约导致的二手房纠纷案件也很多。当发起民事诉讼后,当事人需要聘请律师代理案件。有时候,当事人因为自身经济困难并不能承担律师费用。而我国针对弱势群体有法律援助制度,那么买二手房纠纷法律援助能否申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一、买二手房纠纷法律援助能否申请?残疾人、未成......
·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
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其实也是有条件的允许开发商提前销售的,此时需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行。那要是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或许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分析解答。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
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很多人会搞不清楚销售人员介绍的各种面积,其中就包括了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等,那其中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呢?而此时对房屋的建筑面积怎么算才好呢?由于计算房价的时候需要根据面积来计算,因此就需要搞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才行。一、什么是住宅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亦称建筑展开面积,它是指住宅建筑外......
·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会议协商达到双方表达意思一致,和解的自由度很大,但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可以通过。接下来我们给......
·
年最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土地有六类、七类、八类土地二种:六类区片区片范围:罗阳镇、汤泉林场、梅花林杨......
·
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是怎么写的
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不管是即将毕业的学生还是在职的同学。在找工作的时候就要注意工资和福利,只有了解工资和福利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工作是否合适。那么公司章程中的工资福利有哪些呐?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公司章程中需要了解的工资福利。一、......
·
工程质量保修年限规定了什么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年限规定了什么内容工程安全是关系到千万人的生命财产的,我们知道,建筑工程项目中对质量的要求是第一位的,所以在项目完成以后也是需要对项目工程投产之后的质量有一个保修期的,那么,工程质量保修年限规定了什么内容?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相关内容
·
苏州市第四看守所
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市......
·
徐晨光律师走进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民热线法治版”直播间解答法律咨询
2月1日,山东京杭律师事务所徐晨光律师走进枣庄......
·
夫妻一方重病,另一方不愿意治疗,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夫妻财产的两种重大理由,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
·
办理广州社保有什么好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在生活中几乎每一个人都会缴纳社保,就是平时所说的五险,让自己退休后老有所依、看病不在发愁等等。社保可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广州社保有什么好处?您是否知道,下面我们的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广州社......
·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有哪些相关内容建筑工程您可能了解是干什么的,那对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呢?工程的建设是要准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工程的设计是要符合相应的规定的。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就是对工程作出相应的要求。那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和方式
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1条的规定,承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结算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发包人应当给付结算工程价款之日,根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27条规定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
·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诉讼离婚有哪些流程?
相对与协议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更加的繁复,对普通人来讲这方面是比较难的。但同时也是不得不了解的内容,那么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去法院起诉法院离婚程序......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内容有哪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加者,对于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政府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为了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信息的公开透明,政府制定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该条例在很大程度上起到......
·
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
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一、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等。(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在加油站上班,对方酒后来加油,停车位置到一个油*够不到让他往前开开他无理取闹然
·
离婚两多,女儿归男方。但是孩子一直有爷爷奶奶带着,男方不曾承担学费及生活费现在要
·
你律师所具体地址在哪儿?
·
关于购车过程中间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
我辞工到期了,老板不让我走,还说如果我要走就没有工资
·
你好,我侄子在网上卖了一个游戏账号,能后银行账号被冻结。我弟弟过去那边会不会有麻烦
·
您好,拖欠农民工还耍赖怎么处理呀
·
我的手打工给碰伤了,找谁去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