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民间借贷怎么起诉
首页
>>
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
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
是生活中常有之事,当欠款人不愿意还钱时,借款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也就是提起诉讼来强制要求欠款人履行债务。那你知道
民间借贷
是怎么起诉的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
民间借贷
怎么起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民间借贷
怎么起诉的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起诉书范本是怎样的
民事起诉书
原告: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________元及利息________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债务人________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________偿还原告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________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由上可知,
民间借贷
纠纷起诉时首先要提交起诉书,其次,原告还要提交一些相关的证据材料才行。诉讼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它会涉及到方方面面,建议你登陆网站,在线咨询律师,他们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做出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夫妻在婚内互相打的借条是否有效
夫妻在婚内互相打的借条是否有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实行财产共有制,一般没有特别约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夫妻在婚内互相打的借条是否有效?借钱出去的一方可以要求借钱的一方还钱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一、夫......
·
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近年来,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逐渐增多,更好的把握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律所将针对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特点,分析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以便您能更好的防范。未上市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由于股权是......
·
货款欠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货款欠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欠条简洁、方便,人们经常使用写欠条的方式来证明双方的债务关系。那么关于贷款欠条,国家有哪些有关的法律法规呢?我们整理了贷款欠条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详细请阅读下文。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
·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
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实践中,因借款人借钱之后用于非法途径而牵连出借人的情况比比皆是,于是有的出借人在借款的时候就会与借款人约定借钱的用途。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究竟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钱用途需不需要约定(一)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
·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
民间借贷可以自诉么关于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可以自诉的问题,首先自诉属于刑事诉讼中的程序,而民间借贷仅涉及民事财产关系,因此并不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梳理总结民间借贷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从起诉直至执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一、自诉属于刑事诉讼我国的诉讼大体分为三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
·
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在各种继承方式中,只有按照法定方式来实际继承遗产的,那么才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不过对于很多继承人来讲,可能对法定继承的顺序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一、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
·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
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一、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为目的,而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式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以授予他人一定的代理权为目的,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
·
未到退休年龄去死,直系亲属可以领生活补助吗
首先,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因病或非因工......
·
拆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按行政诉讼庭审的程序,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受理裁决是否属于被诉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裁决是否拥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即证据;裁决程序是否合法;裁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得当。1、职权范围: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性质的不同,即国有土......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相关内容
·
安吉县看守所
浙江省安吉县看守所位于湖州市安吉县长思岭,距离县城大约5公里,......
·
律师指导当事人补充证据,提出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得到采纳
代理:原告结果:胜诉价值:本案原告为一公司总经......
·
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
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能过户吗在买房的过程中,您最关心的就是购买的房屋是否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现如今大多数的房产基本都是双证齐全的,即同时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购买拥有双证的房子一般都不会有产权纠纷。但是,对于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您购买......
·
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做出结果
申请工伤认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此时无论是由谁提出认定申请,此时都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认定部门就有可能不予受理。而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那一般工伤认定要多久才做出结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采用具体的程序,而我国规定的程序无非就是两种,即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在不同的事故情况下,需要选择不同的程序进行处理。那通常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样的交通......
·
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
继父母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法律规定亲生父母对其未成年的子女是有抚养权的,必须抚养自己的子女到其成年,未离婚的双方都有抚养权。途中离婚的,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付抚养费,由另一方进行抚养。继父母双方同样有抚养权利和义务。以下是抚养权......
·
交通事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会签订赔偿协议的,可是,如果交通事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又觉得有失公平,是否可以撤销呢?其实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法律上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的效......
·
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定数额
合同诈骗罪肯定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实践中,该罪不仅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会给经济市场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作为财产类的犯罪,具体定罪、量刑的时候都需要实际考虑到犯罪数额,那合同诈骗罪怎么确定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
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内容
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相关内容加班在现在的社会工作中一种很普遍的现象,那么加班工资又是怎么计算的呢?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工资方面的计算标准也在不断地更新。下面我们就江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来为您进行详细的解读。一、怎......
·
辽宁省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
辽宁省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人防工程由于位于地下,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得到有效控制,所以防火管理显得非常重要。辽宁省为了加强人防工程防火管理,特建立人防工程防火管理制度。其具体条文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看看。人防工程防火管......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上班期间突然脑堵手动不了我公司是上市公司有五险一金公司可不
·
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咨询
·
被诈万归万、对方被判一多,那钱怎么才能追回????
·
你好:亲生的父父子关系不能断决吗 div cl
·
你那几点下班,我在桂林市利中路经房屋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三月
·
我于1953.5.4满60岁时去社保局办理退休。由于在这之前生了一场大病(有病历
·
检察院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
快递没收到,我该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