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苏政发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邮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新北区,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市二类南京市六合区、浦口区,宜兴市,常州市戚墅堰区,金坛市、溧阳市,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扬州市广陵区、维扬区,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三类溧水县、高淳县,徐州市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海安县、如皋市、通州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州区,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盐城市城区,扬州市邗江区,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市,镇江市丹徒区,扬中市、句容市、丹阳市,兴化市、姜堰市、泰兴市、靖江市,宿迁市宿城区四类徐州市贾汪区、九里区,邳州市、新沂市、丰县、沛县、铜山县、睢宁县,连云港市连云区,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淮安市淮阴区、楚州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建湖县、盐都县、大丰市、东台市,宿豫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四类土地的补偿标准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以上征收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相关规定
执行。注: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位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征地补偿所需要支付的补偿额是由多方面的因素确定的不仅包括对原土地用途所能创造的价值,若在征地时必须
拆迁当地的邮电设备、水利设施,也是需要支付相应的预见费的。若当地政府不按照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厉害关系人是可以申请法律诉求的。主要是根据地区分为四类土地的不同赔偿,我们可以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征用年限、土地性质等级等来衡量自己的土地补偿费用,以及得到的安置补助费用,最后有任何的征地补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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