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法总则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首页>>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许多人都接触过合同 ,合同是对双方约定的法律保障,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合同只要可以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不违背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在实践中还会出现双方订立阴阳合同的情况,那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二、阴阳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1、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法律效力。
  
  2、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3、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4、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行政处罚
  
  5、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6、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7、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8、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9、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法律效力。
  
  10、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11、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12、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行政处罚
  
  13、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14、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15、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1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可以先了解一下什么是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由于需要避税等原因而签订的两份合同,法律对合同是否有效判断的前提是,该合同是否出于双方的意愿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在阴阳合同中,阴合同一般代表双方的真实意愿,如果不涉及违法行为,则会认定为阴合同有效而阳合同无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在实践中,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一旦违约,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赔偿对方损失等。那么,在实务中,通常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买卖交易中,若是卖方不履行合同应该如何赔偿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


·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定期汇报制度的原则及其优点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际履行强调债务......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一般合同违约金是多少钱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
      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生活中,在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写民事诉讼状,但因为我们平日对民事诉讼涉及不多,所以对民事诉讼状的书写知之甚少,那么民事诉讼状要如何去写,民事诉讼状原告现住地址需明细吗?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一、......


·非法用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即使在非法用工的情况下,要是劳动者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规定的范畴,那么还是会按照工伤人员对待,要求企业作出相应的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的赔偿与合法用工的赔偿标准不同。那到底非法用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次性赔偿金按照......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
      二手房交易一般都是个人之间的买卖行为,对比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在交易的复杂性上,因房源“质素”和卖方性质不同而使二手房交易的难度要更大一些。特别是对产权状况的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二手房买卖的质量,也是购房者主动出击免除后患必不可少的功课。那么......


·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相关内容
·南通市看守所
    江苏省南通市看守所地址为南通市星明路,俗称“南通市...看守所”......


·盐城市看守所会见律师的规定、会见手续、时间
      辩护人或律师会见盐城市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涉外离婚过程中,同样也是可能出现财产分割方面的纠纷。此时运用诉讼方式解决,就需要注意其中的诉讼时效问题。那么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该如何确定呢?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
      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随着网络的普及,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各种各样的业务,甚至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贷款。网贷行业的出现使贷款更加便利,它也受到了许多年轻人的欢迎。但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人在网贷到期后拒不还款,那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我们......


·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想给孩子更多的爱,那么,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吗有什么规定?那么接下来与我们一起看完下文之后,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会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最高人民法......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在工作场所的卫生设施内发生伤亡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土地共有......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
      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如何对破产清算期间从财政借入款项账务处理《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离婚协议的几种无效约定
          一、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进行分割。在对财产分割的时候,首先必须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他人财产。否则,在无所有权的情况下分割他人财产的约定就会无效,而其他财产的约定依然有效,很容易导致对其中一方的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发出江苏首份诉前人身保护令
·陈律师你好我爸车货对方全责,现在准备上诉
·请问商品房租没交,被甲方启诉会有什么后果,
·老母被汽车刮伤,出院后营养费问题
·没有离婚之前,母亲拖欠抚养费,还有办法要回来吗?
·交通事故赔san div
·你好,我这是合同纠纷,肥皂工厂的香味没有达到样品的浓度,有损
·郁律师,我和xx情况差不多,想咨询下,能不能把电话号码给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