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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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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
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哪些
监外执行是刑事诉讼法中一种刑罚执行程序,通常针对的都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了刑事
拘留
的话,此时一般是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的,但此时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
。那么您知道刑事
拘留
取保候审
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吗?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刑事
拘留
取保候审
满足什么条件
(一)
取保候审
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
取保候审
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二)
取保候审
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取保候审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
拘留
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
取保候审
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二、被
取保候审
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
取保候审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
取保候审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
取保候审
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
取保候审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
取保候审
时,应当告知被
取保候审
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
取保候审
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
取保候审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于符合
取保候审
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之后,也是有可能获准
取保候审
的。但此时需要注意,如果是针对刑事
拘留
的话,那么是肯定不能监外执行的,但是我们可以将
取保候审
当做监外执行的一种。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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