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首页>>法律知识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日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共同偿还,除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2、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一方欠下的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欠下赌债个人清偿。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所负的债务。比如,婚前一方借款所购置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为购置房屋等财物所负的债务,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规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此时需要注意,必须是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日后离婚的话,该债务就应当由离婚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但要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即使夫妻离婚也是由个人承担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日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婚姻存......


·大学生无抵押无担保借贷的条件有哪些
      大学生无抵押无担保借贷的条件有哪些在进行贷款的时候,对于借款人的审核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进行申请贷款。那么,在校大学生无抵押无担保借贷是否可行呢?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在校大学生无抵押无担保借贷是否可行?据了解,大学是......


·如果借高利贷用还吗
      如果借高利贷用还吗一、借高利贷用还吗首先应明确,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高利贷也属于借贷,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但超出正常范围的利息就无需偿还了。有关利息的法律法规如下:二、民间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你最多只需要偿还本金+四倍利息。根......


·民间借贷合同怎么签订
      民间借贷合同怎么签订一、民间借贷合同怎么签订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允许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往往产生于亲朋好友或者有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因借贷而造成资金损失或者亲朋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常有朋友因被债务困扰而来咨询,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出借方......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一、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判?1、离婚债权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债权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离婚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


·如果借高利贷用还吗
      如果借高利贷用还吗一、借高利贷用还吗首先应明确,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高利贷也属于借贷,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但超出正常范围的利息就无需偿还了。有关利息的法律法规如下:二、民间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专利申请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一件发明或者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两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也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满足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


·配偶消失不见是否能够离婚
      配偶失踪,尤其是长期失踪,致使家庭不再完整,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随着淡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消失不见是否能够离婚?如果能够离婚的话,应该与正常的夫妻离婚不太一样,那具体来说怎么跟失踪配偶办理离婚?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企业融资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济活动,目的在于扩大经营管理的范围。房地产企业在确定市场需求以及了解自身特点后,会做出是否融资以及通何种方式融资的决定。就目前市场上来说,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含山县看守所
    安徽省含山县看守所地址在环峰镇环峰西路9号,是一级看守所、安徽......


·潍坊律师为销售假药案辩护,成功轻判!
      最近几年,有毒有害食品、假药案件频发,社会反响强烈......


·保险理赔须知
      一、报案须知报案期限报案方式报案内容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传真)报案◇业务员转达报案◇被保险人名称、保单号、保险期限、保险......


·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牟取巨额利润,会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既然构成了犯罪,自然也就会被立案追责。具体来讲,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对此,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


·煤矿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煤炭    需方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  │设备│  │计量│ │数│ │要 求│ │合同│单价: │合 同│ │  │ ......


·夫妻之间的房产要如何办理过户?
      在实践中,亲人、朋友之间过户房产是一件十分普遍、十分正常的事情,因为亲人、朋友之间可能会涉及到继承、赠与房产等等情况,除此之外,夫妻之间又是也会需要过户房产。那么,夫妻之间的房产要如何办理过户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约定优先原则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这一规定,是民法中约定优先原则的具体体现。......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条件有哪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满足什么条件?1、国有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国......


·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


·商标注册申请的含义?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男人不干活,就玩游戏,睡觉。起诉离婚一次断的了吗?
·去年的事,我弟弟拉个罐车去泗河处理废弃水当场被抓,拘留了一晚
·别人未经过我同意私发我照片在抖音上该怎么办
·林权证法律效益
·我公司和甲方公司签订合同做业务后,甲方一直拖着佣金不结,后
·若是女方一直以发短信微信的方式诅咒丈夫以及家人的男方如何维san
·是这样的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在我身上,女方只是代养,代养到九岁,
·贵州省册亨县看守所的电话号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