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采矿征地补偿为哪种补偿方式?
首页
>>
法律知识
采矿征地补偿为哪种补偿方式?
中国土地实行集体制所有,如果某一企业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根据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原有使用的土地被征收用作别的用途是应该给与一定的补偿的,那么采矿征地补偿应该作为哪种补偿方式呢,我们收集下文为您解答。
一、采矿征地补偿为哪种补偿方式?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采矿企业为采探矿的需要征用农用土地的,可以凭采探矿权证和规划图,到县级以上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地。征地申请
专利
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配合企业进行具体的征地补偿工作的。
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物补偿费;
林地、开荒地参照耕予以补偿;
荒山只有地土地补偿。
以上三种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确定。 以上补偿由征地部门拨款到村委会。其中的土地补偿是补偿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使用;安置补偿,是补偿给失去土地的农民的,由村委会负责分配给失去土地的农民;地上物补偿是补偿给地上物的所有权人的,由村委会负责转发给地上物的所有权人。
二、征地补偿的相关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
拆迁
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国务院修改征地补偿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征地
拆迁
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中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
拆迁
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可见,高层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和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同时,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
拆迁
户进行补偿。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地区,必须尽快调整提高。
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
拆迁
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
拆迁
。
通过上文对采矿征地补偿方式的解答,我们可以知道采矿企业征地需要征用农用土地的应该作为耕地补偿方式,且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物补偿费这三种费用,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来规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什么?
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人民可以分到土地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国的城乡建设在快速的进行情况下,有时候出出现农村的土地被占用的情况,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话,要妥善的予以解决,那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什么......
·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农村土地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对于农民而言,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将土地转让出去,以此获取一笔租金收入。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分析总结。一、土地使......
·
开荒地国家新政策规定是什么?
开荒地国家新政策规定是什么?土地因为具有不可再生性而凸显其价值,从这几年全国各地的城市土地使用权成交情况来看,价格一直处于不断上涨的趋势中,但实际上在农村还有大片的荒地没有开发,土地资源被闲置浪费,因此,国家是积极鼓励开荒种地的,那么,开荒地国家新政策的规定是什么呢?开荒地的相关政策规定首先要明确,所......
·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一、土地抵押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
·
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最近几年,泰州的城市规模扩张很快,一些郊区的农村土地被征用搞建设。农民失去土地后,会拿到一笔补偿款,这样也能保证以后的生活。补偿标准每年都会进行调整一次,参考的依据是土地年产值。那么泰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回答。一、泰州农村征地补......
·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包括哪些?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哪些?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
·
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张可以证明自己是谁的证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身份证。我们知道,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是需要我们自己准备一些材料的。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一下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以及关于办理身份证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身份证的概念新技术的出现......
·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离婚后,双方对子女依旧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法律的判决来决定子女由哪一方进行抚养,但另一方仍旧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成为无能力抚养孩子母亲的疑问,今天......
·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一、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
南京律师事件案件浅析
最近几年,古城南京发生了一些有意义的法律事件,例如:南京彭宇......
·
乐陵律师田树森积极为民提供法律援助
2018年春节刚过,一些经济困难的群众慕名来到律师办公......
·
什么是回避?
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之一的,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判。无......
·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只要因为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此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不同的过错情况下,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
一、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
·
职务侵占罪与经济纠纷分别是什么意思?
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罪名,而经济纠纷则属于民事纠纷,但是这两者存在一些联系,因为在实践中有些人把经济纠纷认定成了职务侵占罪。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职务侵占罪与经济纠纷分别是什么意思?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职务侵占罪与经济纠纷分别是......
·
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此时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当然,主体不同具体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也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应怎么履行劳动合同1、用......
·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三种房产证有何异同?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 ......
·
老人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老人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
·
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
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一、有关耕地保护的政策有哪些?1、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前两天刚结婚,婚检出了熊猫血,男方家认为
·
土地宅基地平方存在争议
·
我骑电瓶车逆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与摩托车相撞,交警队的事故认定是我全责费用我自己
·
接到保山市移动电话拨打过来说是我认识的朋友孙鹏(宁夏银川人)
·
未定型精神分裂症,患0多,一直没有劳动能力,能鉴定出来没有劳动能力吗
·
你好,汪律师,我社保单位把我的地址写错了,怎么办
·
本人陶传贤在光大银行贷款在法院:怎么处理:想问哪个律师负责这
·
合作协议怎么签,我和我的朋友想加盟一家房屋中介单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