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一切险条款”的含义

首页>>法律知识

    在1963年我国建立自己的条款时基本上沿用了伦敦保险协会条款关于一切险的提法和责任范围。在1972年,我国对1963年条款进行修改时, “一切险”被改为“综合险”(英文名称仍是“ALL RISKS”), “综合险”的责任范围定为“除包括上述全损险和基本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渗漏、碰撞、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发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责赔偿”。即将综合险的责任列明为15个险别,而这与“ALL RISKS”的原意是大相径庭的。

  在1981年1月1日修订并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将“综合险”又改成了“一切险”,英文名称仍是“ALL RISKS”,且“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为“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与国际上通行的责任范围基本统一。

  但原保险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在银函(1997)210号《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条款的解释的请示的复函》,将“外来原因”明确为“仅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沾污、渗漏、碰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似乎又回到了72年条款的老路上,并从此引发了保险业界、理论界对此问题的热烈探讨及司法实践中的摇摆不定。

    

    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大儒罗森贝克的理论,法律规范被分为“权利产生规范”、“权利妨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和“权利受制规范”。罗森贝克指出——主张权利存在的人,应就权利产生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主张权利妨碍的人,应就权利妨碍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主张权利消灭的人,应就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主张权利受制的人,应就权利受制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

    被保险人主张保险人赔付,依据的是《海商法》第237条“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这当然属于“权利产生规范”,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对此,《海商法》第251条、《保险法》第22条都有明确规定。

  那么,在投保了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情况下,被保险人的举证责任要达到何种程度呢?

  根据保险单条款,一切险所承保的风险,是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损失,加上平安险下的四项承保风险,即施救费用、转运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中的“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从逻辑的角度看,该范围排除了海洋货物运输发生以前和结束以后发生的事故;从风险的角度,该范围排除了确定的损失,例如货物的通常损耗,本身的缺陷和特性;从法律的角度看,除外责任的效力优于责任范围的效力,损失若属除外责任,保险人有权拒赔。

  因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如果“一切险”条款中的“外来原因”被认定为是中国人民银行复函中的“列明原因”,则被保险人要主张权利,必须证明所发生的损失是由“平安险”、“水渍险”中所列明的风险或“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沾污、渗漏、碰损、破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其中之一造成的,若不能证明损失属于其中之一项风险所造成,则被保险人举证不能,将承担诉讼中的不利后果。而在被保险人作出如此苛刻的举证后,才轮到保险人根据“权利消灭规范”举证“免责事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一切险条款”的含义
      在1963年我国建立自己的条款时基本上沿用了伦敦保险协会条款关于一切险的提法和责任范围。在1972年,我国对1963年条款进行修改时,“一切险”被改为“综合险”(英文名称仍是“ALLRISKS”),“综合险”的责任范围定为“除包括上述全损险和基本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


·进出口业务如何投保?
      我国进口货物大多采用预约保险的办法,各专业进出口公司或其收货代理人同保险公司事先签有预约保险合同(OpenCover)。签订合同后,保险公司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1.保险金额(InsuredAmount)。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做法,出口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按CIF货价另加10%计算,这增加的10%叫保险加成,也就是买方进行这笔交......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分类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fromParicularAverage-F.P.A)、水渍险(WithAverageorWithParticularAverage-W.AorW.P.A)和一切险(AllRisk-A.R.)三种。(1)平安险的责任范围: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修订 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保险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


·法律规定诉讼离婚要请律师吗?
      我们发现现在很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在离婚官司中,聘请律师的人更多了,自然由律师提供帮助,争取更多利益的机会才会比较大。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诉讼离婚要请律师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对于起诉离婚到底......


·青岛地区高温费是怎样的?
      在炎热的夏天,劳动人民依然要顶着酷暑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政府如果不能给高温下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的降温措施,那么就要给发放一定的高温补贴。青岛的夏天也是相对比较热的,那么2017青岛地区高温费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一、青岛市......


·虚开增值税票如何鉴别?怎么鉴别
      虚开增值税票如何鉴别?怎么鉴别一、虚开增值税票如何鉴别1、虚拟购货,签订假合同或根本没有采购合同;2、没有入库单或制造假入库单,且没有相关的收发货运单据;3、进、销、存账目记载混乱,对应关系不清;4、在应付账款上长期挂账不付款,或资金来源不明;......


·交警在路查的时候,发现车主有饮酒驾驶嫌疑的,会对其进行呼气测
      交警在路查的时候,发现车主有饮酒驾驶嫌疑的,会对其进行呼气测试,对于严重的,还要抽血检测。交警判断机动车驾驶员是否构成醉驾,主要是依据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是不同的。那么,机动车醉驾酒精含量是多少?我们听听我们给出的......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
    南京二手房买卖律师专业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致力于二手房买卖......


·大竹刑事律师凌灿伟发表的刁某某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律规定,四......


·工程合同纠纷成因及防范措施 施工合同是工程正常施工的重要部
      工程合同纠纷成因及防范措施施工合同是工程正常施工的重要部分,而如今关于工程合同纠纷的新闻屡见不鲜,看着电视新闻上因为合同问题发生纠纷的镜头,不禁令人好奇,为什么会发生工程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纠纷成因有哪些?与成因相对应的防范措施又是怎样的呢?接......


·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
      我国的离婚方式具体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而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面,涉及到的流程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吗?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诉讼离婚有什么流程原告(要求离婚的一方)起诉阶段......


·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验收的要求是什么?工程的质量是各工程得以生存的基础,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相关法律规定,在施工前购买材料时、施工过程中、工程完工后,都需要按照工程质量标准从事作业,但是很多朋友不知道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故而我们整理了相邻......


·免除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实施了犯罪的,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但在某些比较特殊的时候,可以对行为人免除处罚。这需要符合法定的情节才行,那到底可以对行为人免除处罚的情节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免除处罚的情节有哪些免除处罚情节,是指对犯罪分子......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地役权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一、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


·员工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员工辞职即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员工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固定期限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可能会构成对劳动合同的违约。此时,员工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员工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一般......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首先在缴费主体方面,《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社会保险法》没有提出具体生育保险缴费......


·私募基金设立时间是多长呢?
      私募基金设立时间是多长呢?1、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投资方式,通常会存续相当长的时间。长存续期限使得基金管理人有更高的风险容忍度,有助于提高基金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般存续期为10年,而中国近期新募集的基金存续期也有5年的。一般来说,私募股权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被曾经的亲兄弟告上了上海闵行区法院,
·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看守所电话号吗
·对方验收标准不合格为由不付款
·劳动合同,我到一个公司上班8个月了
·工伤赔偿合不合理,我09年6月工伤
·要求政府扣压地补补偿
·公司不给出工资证明,能告人事部部长么?急!!!谢谢!
·已订好2月13日酒店,要更改为12日,酒店有房,按酒店法律可以不更换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