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一、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一、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对厂房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4、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
  
  从中不难看出,签署合同的双方要在厂房租赁合同中写清厂房情况、租期、租金、违约条款及双方责任等。按照规定,厂房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为二十年,承租人要规范的使用厂房,如果提前解除租约要事先通知出租房。而出租房在未到期前强制收回厂房的话,要支付一笔违约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租凭合同是房屋的出租非常重要的合同,是双方交易的一种书面凭证,对于房屋租凭合同怎么签以及需要注意什么都是很多人现在非常疑惑的问题,如果没有按照一定过的流程进行可能会导致签署无效,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相关知识。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


·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
      夫妻之间的房产根据购买的时间不同,可以分为婚前房产与婚后房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没有必要来区分房产性质的,但要是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区分哪些是属于婚前房产,因为婚前房产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婚前房产归属怎么确定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


·一般在购房之后都会进行备案登记,但有的人因为嫌麻烦而省却了这
      一般在购房之后都会进行备案登记,但有的人因为嫌麻烦而省却了这一步,就导致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这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那现实中应该怎么做才能防止出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1、买房前: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


·离婚拆迁房应该如何分割
      离婚拆迁房应该如何分割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


·一、买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1、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 现在,
      一、买房需要具备哪些资格1、是否具备买房的资格现在,年轻人买房还是要资格的,不是本地的户口,对买房有一定的限制的,不同的城市根据具体的情况实施了不同的方案,比如:武汉目前需要在武汉交满两年是的社保才具备买房的资格,现在又推出了房票买房的方案。2、是否有足够的首付有句很悲催的话这样说的,去年的全......


·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金额多少构成犯罪?
      在我们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讲究信用十分重要,否则,很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常见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是持卡人恶意透支。持卡人透支数额在合理范围内,不会构成犯罪;如果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则是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那么,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金......


·除尘设备工程承包合同范文 任何工程都少不了签订承包合同,签
      除尘设备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任何工程都少不了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不仅是加强合同,同时也是约定了合作的内容。除尘设备的安装,由于其工程量相对较大,一般也会选择签订除尘设备工程承包合同,通过合同来约定设备安装的内容。下面我们将给您详细介绍一下关......


·存单质押签字需不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
      存单质押签字需不需要夫妻双方都签字存单质押贷款是一种越来越流行的贷款方式,存单持有人可以把自己的存单作为质押物质押给银行用来获取贷款。不过如果存单持有人是一位已婚人士,那么他的存单质押签字需不需要夫妻双方都签?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一、存单质押......


·妨害公务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罪轻辩护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本案中,被告人刘某虽然参与实施了阻碍交警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的正常执法行为。但是,综观本案,刘某采用的暴力属于轻微暴力。根据刑法基本理论,暴力是一种对人或物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侵害行为,这种危险性一般......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宁波市鄞州区看守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看守所地址在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建岙村,路线......


·潍坊刑事律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刑事诉讼法......


·财产保险合同(涉外)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


·侵犯抚养权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通常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情况,如果后期一方侵犯对方的抚养权,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比如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当事人自行诉讼的,应该写一份内容完整的起诉书。那么,侵犯抚养权起诉状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了解......


·第一次买房其实可以理解为购买首套房,虽然现在很多城市对购房做
      第一次买房其实可以理解为购买首套房,虽然现在很多城市对购房做出了相应的限制,但在购买首套房的时候其实都还好,一般限制的都是购买二套房甚至三套房。而买房必然涉及到交税的问题,究竟第一次买房子税多少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购买新......


·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抢夺罪数额较大是量刑的一个情节,我国司法解释对抢夺罪数额较大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当然还有数额巨大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抢夺罪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最......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民事诉讼代理案件是诉讼律师的主要业务,律师从接到案件开始,就要做一系列的准备,从听当事人讲述基本事实,到各种案件的对比,还要写各种法律文书,准备代理意见,直到开庭应诉等,都是对诉讼律师的考验,那么律师代......


·再审听证审查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的案件,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听证:(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


·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既是公司的股东,又在公司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股东存在劳动关系,这样的双重身份的劳动者或雇员在被公司解聘,或他们辞职后,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经济和劳动纠纷。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样的纷争非常多,处理起来有时也很棘手。但是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随我......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交强险是每一位司机都会购买的一种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责任限额内提供赔偿,当然,交强险赔偿是要范围和标准的,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公司算不算违法呢?,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
·宅基地房屋拆迁是否可以参照新拆迁条例
·你好,就是我一个亲戚以前公司用我的名字做得法人016公司牵扯一个买卖官司我被进法院黑名单了
·起诉离婚
·旅行社开具的收据有法律效率吗?
·什么时间可以探望亲人?
·在哪里打官司
·被戒*所民警打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