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离婚前转移夫妻财产的会少分共同财产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们发现有的人与配偶
离婚
之前其实就早已经有所预谋了,所以在
离婚
前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也是为了日后
离婚
自己可以分得更多的财产。那实践中,要是发现了这一情况的话,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要少分财产吗?下文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离婚
前转移夫妻财产的会少分共同财产吗
?
离婚
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规定,
离婚
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
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
离婚
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
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1、
离婚
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
离婚
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三、如何收集转移财产的证据?
法律规定明确了发现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地位偏低的当事人在
离婚
分割财产时,常处于证据收集的劣势。且目前家庭资产状况又日趋复杂,除了住房,还有股权、经营权等,发生
离婚
诉讼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甚至编造假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受害方对新型的理财方式不了解,或者根本就不知情;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干了些什么,每天见到的就是明处的这些东西,对于暗处的一无所知,那么,就无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证据收集任务;当客观事实不能被完全证明时,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实,也只能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归属他人。那么如何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呢?当一方提起
离婚
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东出资证据;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存折的开户行、账号;炒股账号;房屋所有权证;其它夫妻共有财产的发票,等。对现金、贵重物品注意保护。在必要时,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其实是对另一方利益的侵犯,但此时另一方如果完全不知情,自然也就没有意识到对方转移财产的问题,很显然也就没有想过要调查一下。而实践中,如果遇到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即使夫妻已经
离婚
了,在一年内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割,有什么标准?
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夫妻选择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逐渐成为热点,同时也是焦点。人们往往因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而苦恼不已,那么离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究竟要怎么分割呢?有什么标准呢?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吧。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
·
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
一、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以下情形属于可以法定判离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即:共同还贷部分÷(房价款+贷款总利息+其他费用)×1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房产现价......
·
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在办离婚手续的时候,会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子女抚养费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约定。这个抚养费金额不是不成不变的,如果后期因为上学、看病等因素导致抚养子女成本上升,双方可以协商增加子女抚养费。那么,那么如何写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和您做个介绍。增加子女抚养费协议甲方(男......
·
怎么确定彩礼返还的数额?
一、怎么确定彩礼返还的数额?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
·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明知故意的吗
所谓的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明知故意就是利用通风报信或提供伪造的信息协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处罚,这种行为不仅没有帮助,反而还会害到自己,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是会接受法律的处罚的,至于怎么才算帮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被处罚,就来看看下面的内容。......
·
破产保护多长时间
破产保护多长时间一、破产保护多长时间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
·
遗失物合同效力的含义是什么?
遗失物合同效力的含义是什么?国家对于我们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定性为无因管理。原因就在于拾得遗失物的行为很难对行为人的主观意见进行定性,在没有明确行为人的主观意思之前我们只能对拾得他人遗失物的情况进行这样的规定。不过,我们对于遗失物的相关问题还......
·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某某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可以分为多人投资的有限公司和独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哪些一人有限公司法律规定呢?相信有不少人会对这个问题......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
杭州市看守所
杭州市看守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运溪路(仁和段)36号。路线......
·
王律师成功辩护贩卖毒品罪案例--多次贩毒且现场挡获获轻判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川0121......
·
兰州道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
兰州道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对于一项工程来说,质量关系到它的使用寿命,所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操作。道路工程投放使用后,由于长期处于暴露的环境中,且使用频繁,所以一些质量不过关的道路工程很容易出现质量问题。那兰州道路工程质量常见......
·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其中诈骗罪可以说是比较兜底的罪名,即实施的诈骗行为在没有构成特殊的诈骗犯罪的情况下,才会认定构成诈骗罪。那法律中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
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犯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在一些方面是很相的,包括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一定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那么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为您解答。一、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手......
·
机动车牌照注销的手续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注销的手续是怎样的?在购买车辆后,每辆车都需要到交通管理部门上牌照后才可以上路行驶。汽车牌照是证明车辆身份的一个凭证,车辆与车主的信息通过车牌就可以得知,这也使得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更好地管理车辆。有些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
·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
《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我国生育保险的缴费主体只有用人单位。 其次在缴费率方面,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主体如何认定?1.要求享受生育社会保险待......
·
代理合同违约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代理合同违约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代理合同是一方委托另一方代理其行使相关的民事行为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代理合同中会约定双方在违约的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
·
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怎么写?
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怎么写?一、车子财产担保书是什么车子财产担保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验收“二书”。“二书”是指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孩子周岁十岁10个月可以变更抚养权,让他自己在法院决定跟谁吗
·
右手的食指盖子那碰掉一节需要怎么赔偿
·
朋友11月24日晚上在朋友圈发布传销被抓,经过了解估计被关在
·
离婚,孩子的扶养权能归妈妈吗
·
未签合同在上班时间出了事故怎么赔偿
·
你好,法院调节书已收到,可是被告没有履行法院调节协议,原告应
·
家庭暴力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
·
一之内民无违章是否免审我拥有A1驾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