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小工程建设层出不穷。然而其中也出现了问题,一些“豆腐渣”工程忽视重要的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保证工程质量正是每一支施工队伍工作的根本方针。那么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究竟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和您简单聊一聊。
  一、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设施工员、质量员和资料员、安全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施工工序的自检验收制度。2、对施工队伍及人员控制:审查承包单位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不合格人员,项目监理部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3、施工准备的检验和监理: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是预控的重要环节。对于分部工程的开工,监理工程师要着重从工程质量保证角度逐项审查。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者,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缓开工,直至达到开工条件为止。4、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批:项目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后,将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题。项目监理部将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中所承诺的机具、人员、材料进行投入来作为衡量是否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条件之一。5、材料和供应商、机械与设备的审批: 在供应商中间进行合理的选择,同时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采样试验。机械与设备必须进行多次试验,准备妥当完好。
  二、事中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和旁站。2、核查工程预检3、验收隐蔽工程4、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
  三、事后控制
  1、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对符合设计、验收规范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的各分项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所有已完成工序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已完成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频率为100%。2、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曰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综上所述,事前作为施工准备阶段,监管者应当对现场准备情况及时检查,了解充分,规划有致。事中是施工进行阶段,施工者应当认真负责地完成每一项任务,配合监管者的验收检查。事后控制是在发生问题后进行有效的及时处理,十分重要。只有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落实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方方面面,才能创造优秀工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
      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工程项目审计是一个技术性强的工作,对项目从施工到完成验收整个过程进行审计,包括各类经济活动和管理行为,审计过程必须要由专业的审计师来担任。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可供您参考哦。最新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多少江苏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我们每位公民都会接触到,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每个人都不陌生,对于普通公民的我们,在公司企业上班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有什么规定吗?今天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关于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一、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劳动合同法》对订......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在工作中,遇到一些用人单位出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事情,那么,我们要依法去处理和协商这样的事情,了解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知识,那么,我们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有怎样的了解呢,下面让为我们分享一下吧!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同志于年月日进入本单位工作,......


·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
      在生产车间,职工操作不当的话,容易被机器弄伤,职工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就要抓紧做工伤认定了。单位在这方面么有尽到义务的话,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一般来说,当地的社保局就是负责进行工伤认定的。那么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职工做工伤认定还要做笔录吗?工伤认定中劳动局调查,......


·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有越来越多的人到国外工作,其中就包括不少国际派遣工。工人被派往海外的,要和派遣单位签订一份国际劳动合同。如果今后发生争议和矛盾,合同就是解决问题最好的书面凭证。那么,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具体介绍。一、国际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1、劳务工资。这......


·假冒商标罪的刑事责任
      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除赔偿侵权人的损害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假冒商标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假冒商标罪的构成构成假冒商标罪的要件有四个方面:一、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


·诈骗罪如何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如何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当犯了诈骗罪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不是一定要被逮捕关押的,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诈骗罪也是可以实行取保候审的。那么,你知道诈骗罪到底该如何取保候审吗?我们将在下文为你介绍。一、诈骗罪如何取保候......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终断,因此,无论孩子被法院判给了夫妻中的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一般表现为支付抚养费。那么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六合区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劳动仲裁律师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包......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其购房是赠与还是借款
      一、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属于赠与。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


·烟台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在计划范围内出生的子女,父母是需要进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的,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是不一样的。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各地都制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烟台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


·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4)抵销的条件:A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B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C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D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如以不作为债务抵销不作为债务不允许抵销。注意:1为抵销的债务人的债......


·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


·关于国家赔偿冤假错案的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如今我国每年发生的案件也非常的对,因此就会出现很多的冤假错案。冤假错案主要就是包括冤案、假案、错案,这种冤假错案是我国非常关心的,同时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如果发生了冤假错案,国家还有可能要赔偿。那么......


·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
      破产清算案件收费标准是?在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有一部分的公司及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公司管理者为了降低损失,会选择破产清算制度。他们会请相关的律师来清算他们的财产,然后进行接下来的拯救措施。对于律师对财产清算的收费问题,有人就问破产......


·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
      日常生活中很多老百姓在林地采伐一些树木维持生计,但是作为非专业人士,担心一不小心会触犯法律规定;还有的人故意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直接触犯法律底。那么,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一、刑法规定第三百四十四......


·在我国法院会怎样判婚姻无效
      相关人员在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以后,我国人民法院会结合婚姻法当中的相关法条,如果确实有证据能够证明男女双方之间的婚姻是无效的话,法院肯定会依法作出判决的。但是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在我国法院会怎样判婚姻无效的这一问题,无......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地上受伤,面部留下疤痕,属不属于毁容,
·问一小区楼宇间的车位能不能买好像我们小区几百车位被几
·办理证件问题,我是一名海员
·应该怎么样处理?,封存的病历
·驾照一次扣六分,可以分两次3扣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妈之前买的盈运保险理财,现在这家机构关门了
·离婚官司具体求电话和微信咨询。急!!!
·08万买了地下智能车库,一直到现在9了也没进去过车位。物业一直推脱我该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