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我们每位公民都会接触到,不管是公司、企业还是个人,每个人都不陌生,对于普通公民的我们,在公司企业上班之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有什么规定吗?今天就带您来了解一下劳动
合同法
关于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
一、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
《劳动
合同法
》对订立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签订合同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出法定事由仍解除。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稳定劳动关系有着积极的意义,是一种非常好的用工形式。从国外看,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主流形式,是基本常态。2、《劳动
合同法
》强化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也对解除劳动合同放宽了条件,是相辅相成的。《劳动
合同法
》出台后,一些用人单位只看到前边强化的,没看到后面规定的。有人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了,“铁饭碗”了,终身雇佣制了,其实不然,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出法定事由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法
》是一个完整的机制,前后条文是有联系的。只要用人单位以前管理很规范就没什么影响,但是,对于那些没有规章制度、制度不完善的企业,就有影响,原来的一套做法行不通了。
三、合同期时间有长短,续签两次为无固定。
1、可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太短,就不能约定试用期。这是从试用期的角度来说,因为有滥用试用期的问题,《劳动
合同法
》对试用期做了限制。为了应对《劳动
合同法
》,现在有些企业想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规避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对此,有关部门也要作出具体规定。2、签合同最稳定的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大的问题,劳动者好好干活,不违法乱纪,用人单位、企业生产经营都很正常,这样的无固定期限应当到劳动者领养老金。当然,效益不好了,可裁减人员;劳动者出现问题、违章违纪了,或劳动者因客观原因干不了了,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合同。3、按照《劳动
合同法
》的规定,没有永久性合同,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签了一个满1年的合同,按规定适用期是2个月,1年下来双方情况都没问题,再用再签,就是续签一次了。如果签的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论上说不可以有第三次,即:劳动者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没有主客观原因问题,没有《劳动
合同法
》39条、40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终止时间的合同,只是不再说合同什么时候终止,但是出了法定事由都可解除合同。签约后不能随便解聘,如解聘要有法定事由 签约后不能随便解聘职工,解聘要有法定事由。关于解除合同,《劳动
合同法
》39条、40条、41条有13项具体规定。过失性解除,以劳动者有过错为前提;非过失性解除,是依据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如身体不好、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而不是劳动者过失引起;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是因经营状况不好出现问题了。这些都是法定依据,可以解除合同。
四、解聘要给经济补偿,辞职履行告知义务。
1、无论什么理由解聘,都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方法,按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对高端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有适当限制,最高标准是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年限最多12年。2、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合同,要履行告知义务,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不提前通知,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举出证据,劳动者就要赔偿。3、发生纠纷、争议,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调解。现在立法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这方面强化了,企业有调解,地方劳动部门有调解,但调解是自愿的。调解不成,需要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请诉讼。依法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按规定补偿。4、无论是国企还是国家机关,都有个别“磨洋工”的现象存在。《劳动
合同法
》规定,对于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工作,换一个工作地方仍完不成的,可以解聘。但要有考核标准,要有明确规定。
五、违约金限两种情况,试用期限约定一次。
1、适用期、违约金和加班的规定,主要是解决不订合同、合同短期化、滥用适用期、
违约责任
和加班费问题。2、《劳动
合同法
》规定,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以前
违约责任
规定比较泛滥,现在违约只有培训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况。除此之外,对劳动者不能再有任何
违约责任
规定。4、一般每日加班最多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多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终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续签的相关规定。在工作之前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知晓,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工作中才能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侵犯,如果牵扯到法律问题,可以向相关律师咨询,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有些企业在招聘人才的时候,会倾向于招聘二次入职的员工。对于员工而言,尽管不是初次入职,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仍然应当慎重,毕竟这是和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东西。只是,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一、员工二次入职协议属于续签吗?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指员工与原单位......
·
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因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是由于劳动合同到期,但任何一方都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所致,我国法律也承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此种劳动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需要解除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哪些: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
·
对于劳动者来讲,即使处于试用期内,此时也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
对于劳动者来讲,即使处于试用期内,此时也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自己工资的。但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
山西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某些工作对劳动者身体有伤害,或者是工作危险系数极高,那么就很容易产生工伤问题。在劳动者受到工伤,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如果劳动者在山西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一、工伤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
·
劳动合同法多大年龄可以签合同?
在普通人们眼里,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就属于成年人了,就具备了完全民事能力。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多大年龄可以签合同?是不是也是十八周岁?针对这个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法律知识,在下文给您做个概况总结。一、相关法律对签署合同年龄规定是怎样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
·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五万怎么处罚?
我国的刑法自颁布以来总共经过不利就此的修改,每一次的修正案都会对一些罪名做一些修改,有时也会相应的删减或者是增加一些罪名,其中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九重点的修改对象,在此次的修改中对于受贿罪的定性更加的严格,现实的审判过程中刑法修正案九受贿五万......
·
嫖宿幼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这是因为幼女尚处于身体发育成长时期。从生理上讲,其各种器官尚未发育成熟,根本不适宜性交;从心理上说,幼女的智能正......
·
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徇私枉法这个词相信您并不陌生,但许多人不知道我国法律上有徇私枉法罪这个罪名。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应秉持着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办理案件,对案件的当事人不得有任何徇私枉法的行为,否则就有可能会构成徇私枉法罪。那么,徇私枉法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一......
·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安全事故监管的人会受到惩罚,因此这些人为了逃避惩罚便谎报或者不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以及财产的不必要损失,在我国刑法上称之为谎报安全事故罪。那么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呢?下面是我们整理出来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肇事罪律师
南京交通肇事罪律师提供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提供最......
·
某某伟介绍卖淫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接受东营区法援中心......
·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工作压力伴随着经济发展与日俱增的现在,长期的伏案工作,还有一些长期在露天环境维护和促进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建筑工人等等,给身体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甚至一些人都在长期的工作中容易发生意外导致受伤,尤其......
·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是指对生效刑事判决、裁定交付执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交付执行的监督和对被判处死缓徒刑或徒刑缓刑犯收押的接受情况的监督,同时还包括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的监督。这是广义上的人民检察院......
·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的部分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
·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没有著作权就没有创造力,可见著作权的重要性,但是侵犯著作权行为时有发生,那么侵权著作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具体包括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1、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
企业兼并的形式
1.购买式 即兼并方出资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金购买条件。这种形式一般是以现金为购买条件,将目标企业的整体产权买断。这种购买只计算目标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依其价值而确定购买价格。兼并方不与被兼并方协商债务如何处理。企......
·
盗窃罪物证都包括哪些?
盗窃他人的财物,金额达到一千元就可以立案,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行为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在审理盗窃案时,如果证据不足不能将其定罪,所以证据的收集就显得至关重要了。那盗窃罪物证都包括哪些?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作出详细说明......
·
未成年杀人会坐牢吗,未成年人犯罪要判死刑吗
我国的未成年人主要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实践中经常出现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情况,甚至还有未成年人杀人的情况出现。那按照规定未成年杀人会坐牢吗?这时需要区分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作出判断,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未成年杀人会坐牢吗根据法律......
·
什么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适用条件和方法?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它与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尽义务较多一方的请求补偿是不相同的,在离婚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这样做房子最终归我所有会有问题吗?
·
甲乙两方是小学同学,甲方打了乙方之后,两个人打起san
·
我对后妈还有赡养义务吗?
·
你好想问一下我们兄弟三人现在是甘肃张掖农村户口户口己分开是三户,农村只有一块宅基地想申请宅基地可以
·
工龄证明怎么开,律师您好我是在职员工再来本单位之前我曾在乡中学教过十多年书我想把
·
2018年11日1日我和老伴在沈阳乘坐K76次列车到宁波,在
·
做2个月销售,没业绩也没工资,
·
我爸被人打了,鉴定为二级轻伤,对方不陪钱,要走司法程序,医药费花了七千多不陪钱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