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国家对于一项建筑工程完工的检验工作非常重要,因为它有可能联系

首页>>法律知识

    国家对于一项建筑工程完工的检验工作非常重要,因为它有可能联系到众多平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制定了相关的验收标准进行统一验收,如果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将不会允许被投入使用,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1、工程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相关施工单位在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为了保证社会的公共安全,对于不合格的建筑工程要责令修改和整顿,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领取工伤认定书时签字需要经办人签名吗?
      工伤认定这个话题并不少见,工伤即是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事故或伤害。为了使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那里获得合法的保障,则需要工伤认定书。那么工人们在领取工伤认定书时签字需要经办人签名吗?下面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作详细解答:领取工伤认定书是需要经办人签名吗1、工伤认定申请表是不需要经办人签名的,但是回执......


·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有些企业在招聘人才的时候,会倾向于招聘二次入职的员工。对于员工而言,尽管不是初次入职,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仍然应当慎重,毕竟这是和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东西。只是,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一、员工二次入职协议属于续签吗?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指员工与原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
      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法律也会随之进行调整变化,劳动合同法作为您都很关注的法律,它的变化牵动着无数劳动者的心,最近,劳动合同法又多了一条司法解释,下面一起随我们看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吧。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


·借调员工劳动关系的工资由谁支付
      一、借调员工的工资由谁支付?在借调关系中,一般情况下,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会签署协议,约定借调职工的工资支付问题,如果协议没有约定的,那么职工可以向原用人单位主张工资,同时,由于劳动者为借调单位也提供了劳动,所以其也可以向借调单位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将本单位职工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劳动者与本单位仍然存......


·如果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
      如果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一、入职半个月辞职有工资吗?入职半个月辞职是有工资的。当月入职和当月离职的员工当月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


·公司遗失劳动合同后应该怎么办?
      依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确立劳动关系以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关系到雇佣双方的权利和待遇。如果公司遗失劳动合同,将造成很大的风险和危害,一旦遗失合同,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规避风险呢?下面是律师360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


·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因过错造成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金,能否依法得到支持?
      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享有对劳动者的履职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损失应在何种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是负担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第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全额求偿权。第二种意......


·在租房的过程必然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文件
      在租房的过程必然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这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文件,但也要该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不然的话约定的再好也是没有用的。至于房屋租赁合同在哪些条件下有效,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一、......


·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
      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借钱,约定婚后偿还欠款,但是出现一方死亡的情形,那么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前债务婚后对方死亡另一方需要偿还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前债务......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团队,南京辩护律师团队
    南京律师代理刑事、民事、经济、电商、金融证券、债权债务、合同......


·超龄人员能否认定工伤?经认定工伤后单位能否承担赔偿责任?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接受本......


·国际贸易海运法律风险
      海上货物运输风险高,复杂性强,涉及当事人多,在海运环节的纠纷很多。正确区分国际贸易责任和海运环节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规避风险。承运人的无正本提单放货与买方欺诈:这类案件的共同点是,外国进口商通过在贸易合同中签定FOB价......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都是金融市场中的一种有价证券,也同样都是表现债权债务的一种表现形式,甚至同样的,这两种债券都风险大,不过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除了国有债券,其他债券的风险就是比较高的,以上说的哪些点都是这两种......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


·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认定材料,同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条件的规定,最终做出认定结果的。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条件是很重要的,在提出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也可以自己对比一下认定条件。那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怎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诉讼离婚案件在中国不断增加,与起诉离婚的相关知识也成为了很多人关心的内容。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在这里整理了这篇文章,提供一些关于如何起诉离婚和所需材料的问题的回答,请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一......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
      由于目前商品房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更愿意选择地理位置和价位都比较适中的回迁房。随着回迁安置房竣工验收,一批回迁房逐渐上市交易,一系列问题也随之产生。而为了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当事人在购买回迁房之前最要先了解清楚,一般购买回迁房需要注意什么......


·遭遇网络诈骗后该如何处理?
      遭遇网络诈骗后该如何处理?现在网络已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但是由于对于网络的监督机制目前还不是很完善,也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从而被犯罪分子抓住机会,进行网络诈骗。而一旦遭遇网络诈骗,则可能会给被害人造成一......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十一月十三日早上我踦电动车被**汽车相撞,我脸部,手部受伤,至今伍院,脸部可能落下伤痕,手部骨折,交
·老师随便能停学生的课吗?
·烟台市拘留所能看人吗?
·我在进入QQ的时候,手机屏幕上显示手机空间不
·因为我当时听别人用钱也买了一个四川女人后悔,当时种种
·民权县看守所有几个?
·公司辞退是否应给付未发放的奖金
·你好,王律师,请问一下。我有个朋友,孩子结婚了,在今年二三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