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都是金融市场中的一种有价证券,也同样都是表现债权债务的一种表现形式,甚至同样的,这两种债券都风险大,不过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除了国有债券,其他债券的风险就是比较高的,以上说的哪些点都是这两种债权的相同点,那么这两种债券的区别点又是什么呢?
  
  一、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区别
  
  从分析角度看,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几个方面: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
  
  第二、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券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第三、信用基础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虽然,运用担保机制可以增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但这一机制不是强制规定的。与此不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第四、管制程序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这种“只管生、不管行”的现象,说明了这种管制机制并不符合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
  
  第五、市场功能的差别。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很多时候公司并不惧怕自己有债券在市场上,大量债券的那种除外,因为公司债券在市场上的投放也是公司运行经营的一种方式,不过在我们的国家,企业债券事实上是属于政府债券的,所以它的各方面都需要受到一些控制。仔细看看上文所述,倘若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
      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认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债务债权关系已经成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来在这种关系应该是一种良性发展的关系,对双方来说都应该是互相相信,互相帮助的一种关系。但是往往会存在债务人不对债权人进行偿还,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这种关系进行确认。那么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怎么确......


·欠债不还可以让担保人还吗
      欠债不还可以让担保人还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向他人借钱,一般情况下我们还会找担保人为自己担保。但是,有时候债务人会欠债不还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债款,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肯定会思考“债务人欠债不还可以让担保人还吗”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将整理资料,为您解决疑惑。欠债不还可以让......


·连带责任担保条款及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
      连带责任担保条款及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书通常情况下,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一般都会请他人为自己担保,这时,需要写一份连带责任担保书,并且在其中写清楚连带责任担保条款,以此来约定彼此之间所要承担的责任关系。接下来,对于连带责任担保的相关问题我们为您详细解答。一、连带责任担保条款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


·债权转让的管辖权的分析
      债权转让的管辖权的分析债权转让第三人是很容易发生纠纷的,因为债权转让很有可能债务人不得对第三人履行债务。所以处理债权转让纠纷,需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这样法院才能受理。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转让的管辖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债权转让的管辖权的分析(一)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根据债权转让协议......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一、夫妻离婚后的债务要怎么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共同债务如何处理有什么特点?(1)连带性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对于一般参加者,可以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而对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聚众斗殴罪。那么具体来说构成聚众斗......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
      如何强化调解征地拆迁纠纷工作?一、拆迁纠纷存在的主要原因1、当前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物价、尤其是房价飞涨,通货膨胀与日俱增,建房的成本也在每年递增,而且征地开发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所当然......


·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相信劳动关系会成为以后社会关系当中的一个中坚力量。所以必须处理好劳动关系以后,才能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用人单位的良性运转。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我国专门制定的有劳动法,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主......


·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
      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标志之一就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取得需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很多办事流程都需要用到的证件之一。那么,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怎么办理?详情参考下文分析。......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专注合同纠纷案件,擅长重大复杂合同案件。提供......


·重庆市内各检察院案管中心联系方式
      重庆市各检察院案管中心单位 联系 备注市检院 6......


·根本违约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
      根本违约合同法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根本违约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法合同约定的行为,不能让合同实现的结果。那么根本违约的规定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哪些房屋不能抵押
      有些房地产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用来作抵押。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不可抵押的房......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
      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一、司法鉴定的时间不算民事诉讼时间?司法鉴定时间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民事诉讼中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


·合肥市检察院信息公开应该怎么实施?
      合肥市检察院信息公开应该怎么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公......


·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没有诉讼的情况下
      司法鉴定是法律上一项经常使用的鉴定方式,对于申请司法鉴定,没有诉讼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呢?这就涉及到关于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以及流程,那么我们就和您简单讨论一下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一、受理司法鉴定主体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受理鉴定的机构必须是法......


·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年有哪些内容?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是指在工作期间,由于从事工作有关的活动所受的伤害。并且工伤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指事故伤害,另一种则是指职业病。其鉴定标准是在职工医疗期满以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进行鉴定。那么对于苏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合同生效可以取消吗,合同撤销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生效可以取消吗,合同撤销和解除有什么区别?合同就是交易双方签订的,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收益和义务的一个契约,双方也因为这个契约互相有所约束,互相负有责任。那么合同生效可以取消吗?合同撤销和解除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合同生......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十分的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你所主张的事情不成立,这一点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更是如此,比如说刑事案件中,需要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接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单位的罐车出车祸‚车辆是否有误工费?
·我和老公离婚一的时间了,孩子是判给他的,但孩子一直是我在抚养,为了孩子上学,我想把户口从浙江温州
·我的朋友承担多少责任,我的朋友骑摩托车与行人相撞
·文书网看了您代理的xx案件您主张的餐饮行业平
·土地遮yen,我的口粮地边上盖了一个大厂房地里的收成受道很大损失如何赔偿
·一般犯人在看守所里多久才开庭
·中学生打架,40天后被打的孩子发现脑部受伤,可以索赔
·我有两亩水田,由于村砖厂吃土做砖,使我水亩无法正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