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首页>>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每一个农民朋友们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关乎到他们的生活和收入来源。而如果土地的持有者,因为意外去世之后,这个时候的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就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了,那么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1、带上的房产证,身份证,父母的死亡证明,二者之间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 办理。
  
  2、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1)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3、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4、前款第(4)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5、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五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6、权利人在办理登记之前先行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先将土地权利申请登记到其名下后,再申请办理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一定土地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土地使用制的法律体现形式。土地使用权是与土地所有权有关的财产物权。土地使用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对土地的实际使用,包括在土地所有权之内,与土地占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是并列关系;广义的土地使用权是指独立于土地所有权能之外的含有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收益权和不完全处分权的集合。
  
  我国现实行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制度中的“土地使用权”,是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取得了广义的土地使用权的人,就称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也是一种物权,所以土地使用权可以自由买卖、继承和抵押,也可以设定租赁权,来租赁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为非法占用他人土地。土地使用权是以他人土地为客体的权利,所以土地使用权人一般须向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继承人要带上房产证以及身份证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能够证明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证明,然后去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就可以了。但是在办理之前要先提出申请,再递交相关的资料,然后国土资源局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可以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石家庄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具体内容?
      石家庄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具体内容?一、石家庄土地补偿费1、征用水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补偿;2、征用菜地、鱼塘、藕塘,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补偿;3、征用旱地,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补偿;4、征用开荒地、轮歇地、草地及其他土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


·开发商不给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开发商不给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一、开发商不给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如果是商品房,在房屋开工建设前应当已经取得五证,其中就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个人买的房子只有房产证,土地使用权显示在房产证中有一栏叫宗地证号的地方,这是整个小区的土地号,如果你这个房产证上这一栏是空的,就有可能是五证不全的房子。业主可以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近几年,各种有关土地房屋征收的纠纷充斥于网络,随着城市的进一步规划,我们的周围也有许多人碰到了土地房屋被征收后的各种问题。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碰到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纠纷时又有哪些依据呢?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一、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约定不清楚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0号发布)答复如下......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
      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参考依据是什么政府有一些较大的市政工程在开展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必须征用农村的土地,因此各省市在对农村建设用地发放补偿标准的时候,要制定出一套详细的补偿方案,在经过审核以后,具体的开始对补偿金额向当地的公民发放。涉及到农村建设用地的话,各方都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村建设用地补偿......


·怎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由于过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房屋所有权关系也比较明晰,因此在继承房屋时,往往不办理手续。但实质上,房产继承引起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因此,同房产买卖一样,房产继承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那么怎样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呢?现在,我们......


·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
      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如何支付小孩的抚养离婚的人群在增加,但是离婚的难度也在增大,离婚少不了的就是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两个部分。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了还是要继续承担抚养费的,但是实际中也会遇到一方没有收入的情形,那么离婚时没有收入的一方......


·二手房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
      二手房相对价格实惠,又能马上装修入住。所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把二手房当做购房的首选。购买二手房,准确签署买卖合同非常重要,为了防止卖方违约,合同中要对违约金进行明确,那么二手房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定的?这些知识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下面我们给您......


·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在我们工作中有一些人被企业董事会授权为法定代表人,承担一些责任并对公司负责,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他的权利和义务要跟企业法人相区别,二者名称虽然相似,但不是一个概念。则那么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这是许多人想要知道......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江阴市看守所
    江苏省江阴市看守所新地址位于江阴市城西夏巷街道西城路333号(驾......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深圳市一......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目前,我国现有法律法条中,尚未有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这一法律概念,虽然人们对于合伙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通俗地理解为代表合伙企业行使法人权利,但是根据《合伙企业法》中的规定,合伙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承担......


·刑事证据的运用规则
          1、口供补强规则。    现代各国刑事证据法多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的独立和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英美法系国家对于被追诉人的......


·在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有什么作用?
      侦查阶段一旦结束,侦查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报请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于是便引起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又称公诉机关)对侦查机关(公安局)上报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如果认......


·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受贿是一种藐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是无视国家法律的一种行为,很多不同领域的领导都会利用职位的便利,替相关人员瞒报,谎报具体情况,私有企业有这种情况,国有企也有这种情况,那么国有企业人员受贿的客观要件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承包期限是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承包期限是多久?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承包是现在社会很常见的事,也有很多人经常会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很多人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人以及发包......


·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申诉
      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申诉机动车的驾驶过程中,可能偶尔会出现一些违章的行为,通常是被电子眼拍下来的。但机器拍下来的照片有时候会出现不对的地方,因此机动车驾驶者就想要进行申诉,那么实践中哪些情况下交通违章可以申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一般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给开发商之后,就不允许随意退房,否则
      一般购房者交付了购房定金给开发商之后,就不允许随意退房,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当然要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退房,那此时就是可以的。究竟实践中,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能提出退房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也有学者把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我们认为,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要负全责吗,我的一个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把手给压了我要负全责吗
·马上中考了,孩子身份证丢了,补办身份证中考可以用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呢,打赢关司了但是不陪给我钱已经3年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未婚先孕要罚钱吗,未婚先孕要罚钱
·正规合同该如何签订?谢谢!
·征信报告拍照给别人有风险
·爸爸因为借朋友十几万后那个朋友就不见? 爸爸的其他的朋友也被骗了 已经几? 这
·计入建房人口房屋的产权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