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相信大家说到买房子,都会想到,买房子的时候,都会签订购房合同
首页
>>
法律知识
相信您说到买房子,都会想到,买房子的时候,都会签订购房合同,这种就是最常见的书面合同。然而,在个别情况下,买卖双方的房子买卖交易却是通过口头约定等其他非书面合同方式交易的。您对于这种情况下的
房产
纠纷如何解决都存在着疑问。那么,
房产
纠纷事实没有签合同应该如何处理?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房产
纠纷事实没有签合同
买卖合同的形式多样,有的有书面合同,有的没有书面合同。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交双方的书面合同原件,认定买卖合同成立与否并非难事;没有书面合同的,要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就成了一道难题例如,在汽车配件配送、超市物流及饭店食材配送等送货上门的买卖交易中,当事人之间多以口头方式达成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该如何举证证明事实上买卖合同关系的存在呢?首先,在司法实践中,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主要证据包括:1、以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的,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诸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证据。2、以行为作出承诺的,证明该行为已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3、以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由双方共同签章的合同书,即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4、根据《
合同法
》第33条只规定,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因此确认书也是合同成立的直接证据。5、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证明合同已经履行且为相对人所接受的证据,例如由当事人签署的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或者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如果主张买卖合同成立的一方仅提供由其自己签发的送货单而无对方的签章,则最多只能证明自己已经发送了货物,并不能证明所送货物已为对方所接收,当然不能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诉讼中,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主张合同成立,另一方主张合同不成立。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已经提交交货凭证、结算凭证或者债权凭证的证据场合,仅凭另一方的否定性抗辩能否直接否认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或要求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进一步举证,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举证负担过重及公平原则,法院一般不会直接根据另一方的否定性抗辩就直接否定买卖合同成立的事实,而会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7条的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也就是说,在必要时,法院会要求主张合同不成立的一方就买卖合同不成立的事实进行举证。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当发生
房产
纠纷而且买卖双方在此之前并无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应该提供相关凭证接受证据,以此来证明双方的买卖交易。另外,在此提醒您,在进行买卖交易,如房屋买卖时,最好的做法是双方签订相关的而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万一日出现什么问题,这个文件也能保障自己相应的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
房产确权的意思是确认房屋所有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房产确权纠纷,都会选择去法院起诉解决问题,选择起诉,那么法院就会收取诉讼费。所以,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打房产确权官司的费用是多少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
·
租房一族是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个社会常态问题,并且现如今的租
租房一族是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个社会常态问题,并且现如今的租住关系是非常紧张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莫过于房租一直在不断的增长。其实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购买一套房子十分不容易,但是在租房的时候左面临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屋转租提高租金问题该如何解决?房屋转租提高租金问题该......
·
离婚房产给孩子算什么?
如今离婚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一些夫妻在感情破裂后,往往通过离婚的方式结束当前的生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很多事情,包括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有些时候,双方会商量将离婚房产留给孩子。那么,离婚房产给孩子算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离婚房产给孩子算什么?首先,离婚协议中把房子......
·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一、什么是房产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房产公证......
·
在中介办假离婚贷款买房是否违法
一、在中介办假离婚贷款买房是否违法?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角度来讲,这对夫妻的行为并不违法。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后,男女......
·
宣布破产之后还要不要还钱
宣布破产之后还要不要还钱在经济活动中,不少企业在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的时候,就会选择宣告破产。宣告破产制度是伴随着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而诞生的,也就是说由公司自己承担企业的债务,与股东无关。想要通过破产的方式不用偿还企业的债务。那么,宣布破产......
·
法律中规定工程质量标准有几种?
法律中规定工程质量标准有几种?工程质量的好坏决定工程能发发挥最大效益,工程质量达到一个什么标准在国家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我国法律在工程验收上对于工程质量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那么,法律中规定工程质量标准有几种?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
·
信用卡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标准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这个社会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不务正业。总是妄想利用歪门邪道获得金钱。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信用卡已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越来越多的人能够接受先消费的观念。这时,就有人就将目标锁定了信用卡......
·
被派遣劳动者辞职是否受到限制?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许可性条件,即只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才可辞职;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预告辞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依据“法无明文禁止即......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
南京毒品律师
南京毒品律师办理非法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
最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 成都刑事案件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律师
【基本案情】被告人T某,受A纺织厂投资人的委托,......
·
车辆被套牌报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车辆被套牌报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一、车辆被套牌报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遇到车辆被套牌,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先处理车辆正常的违法。因为被套牌的车辆如果有正常违法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交管部门是不能受理套牌的相关报案的。处理完毕后,车主可以携带相关材......
·
审查立案材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查中,对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允许任意夸大或缩小,更不允许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2)判明立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审查,就是要明辨是非和真伪,弄清事情的真假虚实。 (3)弄......
·
医疗纠纷的诉前准备
在医疗过程中,一旦出现未能预见的损害后果;或虽是已经有预见的后果而患者认为仍是不应出现的;或因医方误诊或“不作为”导致疾病延误加重损害的等上述情形,均会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如损害后果足够严重,患者均可能走上维权之路。那么,患者应怎样才能最高......
·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东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我们整理了广东省盗窃罪量刑细则内容,如下: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
·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一)拟定合同程序内容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并结合公司规定,起草相关合同2、将拟定好的合同及时上交主管审定3、如为供销合同则直接送交法律顾问审定4、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
·
婚后买房如何分配,婚后财产按什么原则分配?
现实生活中因为婚姻财产纠葛而导致的案件比比皆是,为此,国家也出台了新的婚姻法,特意对婚后财产分配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而房产作为财产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自然在婚姻法中也是有所体现的。那么婚后买房如何分配?婚后财产按什么原则分配?下面,就让来详细的......
·
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为多久?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2条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
·
讯问笔录
(一)讯问笔录的含义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讯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宅基地复垦,律师:您好!我的房子2001年被火烧了
·
一位30多岁的男人打了一个60岁的女人,这个女人以前没有冠心病,现在有冠心病,男
·
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的工地上一工人在晚间睡觉时突发脑溢血?雇
·
车贷逾期天,会影响我的征信吗
·
债务债权,他喜欢*博,他喜欢*博,07年欠信用社8000元,其
·
94日上午我在榕树贷款平台发起借款,未得到同意,下午23
·
什么事情讲不上来,就是家庭不和
·
工作四没签合同没交社保该如何要求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