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深切的认识到了土地资源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各种活动都离不开土地。并且国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土地资源的流转,极大的发挥土地资源的功能和效用,制定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政策。那么,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呢?来看一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北京市有关法规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
  
  1、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招标出让
  
  招标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向多方土地使用者发出投标邀请,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投标,竞投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招标小组通过对标书的评判,择优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出让方式。 一般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3、拍卖出让
  
  拍卖出让,是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或其委托的拍卖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意受让人到场,就拟出让地块公开叫价竞投,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出让方式。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 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首先我们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定义便可出初步窥探二者的区别。那就是出让涉及的是国家将使用权转让给公民的行为,而转让是公民之间的行为。同时我们具体的从主体、行为、转移的条件以及交易的市场方面,归纳了二者的区别。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寿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寿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新的政府征地补偿标准出来后,全国各地各地也紧跟着陆陆续续地出台了相应地适应地方民情的征地补偿新标准。各地的标准虽然大同小异但也有细微的不同,看征地补偿的新标准自然还是看本县的最好参照,我们为您整理寿县征地补偿新标准,以供参考。一、寿县征地补偿新标准根据2015年2月28日《安......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迪庆州德钦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德钦县升平镇、奔子兰镇、佛山乡、......


·可做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有哪些呢?
      可做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有哪些呢?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范围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6、......


·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不管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还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都需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之后,土地使用权人才可以对自己手上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那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由于没有公布最新政策,因此,2017年江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和流程仍然沿用2014年出台的《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及2015年经过调整后的《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江西......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们说到劳动者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对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们说到劳动者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而对于用人单位的公司来讲,其实法律也是赋予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但实践中,需要在符合规定情形下才能行使。那一般来讲公司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在我国使用土地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而且还要办理土地拥有的相关证件,比如说房产证,因为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公有制,私人不能占有的。但有时候,当我们自己不再需要使用这片土地时,放在那里又有一些浪费资源,这个时候我们是可以......


·“指定管辖”案件的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发生指定管辖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法院的全体法官均需回避;二是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所在地发生了严重自然灾害。注1而本案的情况显......


·留置权适合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留置权适合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留置权的概念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留置权是我国经济生......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深圳市第二看守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公安街,邮编:518000......


·抚州刑事辩护律师律师费多少?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律师费大概多少?这是很多人在委托......


·食品行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环节?
      食品行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环节?近年来,在并购潮的带动下,食品行业海外并购也掀起了一番热潮。食品企业选择海外并购是其资本化运作的一种方式。那么食品行业海外并购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每个环节都有什么内容?我们针对以上种种问题,通过下文来做个详......


·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承担责任
      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承担责任为了购买一辆好一点的车,即使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人们也会选择分期付款购车。而在这种情况下,若公民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比较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


·上班期间交通事故全责,要赔偿单位吗?
      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


·银行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
      银行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一、银行破产法是怎么规定的银行破产法就是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央行、财政部、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制......


·道路交通事故制动拖印的判断
      交通事故现场的制动拖印是事故处理中的痕迹物证,可以判断肇事车辆的逃逸方向,推算肇事车辆制动前的车速,可以判断肇事车辆的接触点。发生交通事故时,多数情况下驾驶员都会采取制动措施。制动过程中,从开始制动到制动力达到最大值时有一个过程。随着制动......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一、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
      买受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支付价款,是履行买卖合同的基本义务,依《合同法》规定,买受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有两种形式,对零售或者小额买卖,可在交付标的物时一次支付结清,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即时结清的支付方法,另一种......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在日益改变的大潮流中,并不会一帆风顺,很多人会因为经营失败,宣布破产。那么怎么进行破产申请呢?那么破产后那些债权人又要怎么回收他们的债权呢?破产后债务人无法偿还后又要怎么办呢?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又要怎么办呢?为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老公未今过我同意以我的身份证网贷,刷我信用卡,没有同于家庭,
·定金,关于定金问题是不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不是1:2的赔偿?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本月10日我去一客户处进行客户维护
·我要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代课教师的补助问题,我的姐姐毕业初中后在公办学校里代过几年课
·工作试用期离职后的工资怎么结算?
·你好,在**保险公司在了一份医无忧保险,想退了,请问能百分之几的退
·人死了到现在都没有拿到钱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