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怎么办
  
  在日益改变的大潮流中,并不会一帆风顺,很多人会因为经营失败,宣布破产。那么怎么进行破产申请呢?那么破产后那些债权人又要怎么回收他们的债权呢?破产后债务人无法偿还后又要怎么办呢?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又要怎么办呢?为您解答。
  
  一、破产申请
  
  1、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但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2、破产申请的意义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
  
  3、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资格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4、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形式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5、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受理
  
  (一)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破产申请的撤回
  
  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重要期限
  
  (1)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
  
  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及时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债权要不到债。
  
  破产债权是针对于破产人来说的,是破产人在基于破产宣告从而发生财产上的请求权。那么关于破产债权得不到偿还怎么办?这是您所需要了解的内容。在下文中,就由我们为您带来关于破产债权得不到偿的问题的解决方法,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务人破产申请被受理后,亦视为到期债权。此债权人既 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如果要求债务人清偿,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选择要求保证人清偿债务,由于保证人也无力偿还,在申请执行后,可以要求保证人分歧给付等措施。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同时要求债务人及保证人清偿债务。
  
  2、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 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此时,债权人应先要求债务人清偿贷款,在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应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
  
  本文第一部分为读者介绍了破产申请的相关事项,破产申请的意义、资格以及主体,能让读者对这方面有所了解;而第二部分主要从“申请破产后要不到债”该问题出发,为您介绍了破产债权,以及要不到债后可以采取的方式。在连带保证责任中,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能让保证人进行偿还债务。希望本文能解决您的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我公司供应商破产债务怎么办?
      我公司供应商破产债务怎么办?一、我公司供应商破产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清算程序、流程破产财产的清算,主要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和分配。(一)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和后果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效力1、债务人于破产程序启动之时所拥有的及在程序开始之后新取得的财产,均应纳入破产程序。但自然人维持生存的必需品应从破产程序中排除。2、破产程序一经启动,财产的控制权和处分权应转交管理人行使。3.在不影响担保权及抵销权行使的前提下,破产程......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
      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条件一、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须经保监会批准后才能解散。取得保监会的批准后,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市场竞争的原因,保险公司要做强就必须做大,因此有保险公司追求规模合并之说;保险公司要做活就要与其规模相适应,因此有保险公司分立之说。保险......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企业破产,受害者不仅仅只有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公司的员工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失去了收入的来源。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破产的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解答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的问题。一、职工应获经济补偿《劳动......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
      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是怎么样的?一、破产撤销权发生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离婚后父母有什么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后,除了要对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之外,育有孩子的,应该对孩子今后的生活进行安置,比如孩子今后由哪一方抚养,抚养费又由谁出等一系列问题,这就涉及到一个抚养权的问题。那么,什么的抚养权,抚养权有什么作用?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年××月××日出生,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其职务和联系方式等)委托代理人:刘律师,性别:男,工作单位: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醉酒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醉酒肇事逃逸怎么处罚?现在喝酒不仅是一种常见的应酬方式,也是很多人选择排解自己压力的方法之一,那么对于有车一族就很容易出现酒驾这样的危险情况,如果在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逃逸,根据法律会进行怎样的处罚?我们将会在文中根据不同情况为您讲解。一、逃......


·山西省诈骗罪量刑是什么标准?
      诈骗罪是常见的犯罪之一,也是财产犯罪中非常重要的犯罪。对于诈骗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在学术界都有争议。我们,整理了最为您所接受的通说观点。下面我们以“山西省诈骗罪量刑是什么”问题为例,介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一、山西省诈骗罪量刑1、构成诈骗罪......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泰顺县看守所
    浙江省泰顺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北大街142号,是泰顺县......


·商丘律师成功处理一起医患纠纷案件
      我们平时所说的医患纠纷,其实在诉讼时分属三种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租赁关系确认的重要书面形式的协议,在实际的租赁关系的进行中,如果出现了一些变数,需要终止租赁关系的话,此时就需要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解除,那么问题就来了: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呢?为了帮助您解决疑问,下面,将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非法集资刑事先于民事该怎样量刑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要看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集资诈骗,如果构成,就构成刑事犯罪。那么,非法集资刑事先于民事该怎样量刑呢?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刑事......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
      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主要干什么?成都金牛区债权债务律师的职责和义务(一)律师的职责根据《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条款: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


·律师365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律师团解读:湖南省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新标准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您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征收了补助了多少钱?  今天,征地拆迁律师团就为您整理了湖南省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
      意外保险免责条款有哪些相信您在很多时候自己或公司都会买保险,既然买了我们就应该弄清楚保险的作用,特别是意外保险免责条款的作用,这个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就由我们我们来为您介绍下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保险的知识消费者在投保意外伤害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


·青苗补偿费赔偿如何计算?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问一下,c1驾驶证在实习期间,可以扣分吗san
·民事劳动纠纷,一起做工我出车啦着
·你好可以向你們諮詢一位台灣朋友當初是關押在鄭州第二看守所
·老师好,我最近被一家公司带着炒黄金结果全赔了是操作老师带赔的我想问现在这是什么情
·请问<我该怎么做?,去年我考上了中国理工
·离婚后房贷是我一人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开发商包租十年,前五年房租底掉当时房款的一部分,后五年按房总
·合同纠纷,收了钱拒不提供服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