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费到几岁
首页
>>
法律知识
虽说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即使在
离婚
之后一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也是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实践中,抚养子女并不是一辈子的,那究竟夫妻
离婚
后小孩抚养费到几岁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离婚
后小孩抚养费到几岁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
离婚
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
离婚
,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二、
离婚
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给,给付的方式是什么?
父母
离婚
只是婚姻关系的结束,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因婚姻的结束受到影响。
离婚
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
离婚
的夫妻双方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
1、 定期给付。
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 一次性给付。
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
离婚
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 以物折抵。
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上是实际中的几种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经过上文的讲解之后,关于
离婚
后小孩抚养费到几岁的问题,您应该已经有答案了吧。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为止,当然要是存在特殊情况,如18周岁以后尚在校就读,而父母又有经济负担能力的,那此时还是需要进行进行抚养。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当事人有什么情形禁止结婚
对于结婚条件,《民法典》中规定了必备条件的同时,还规定了一些禁止性的条件。所谓禁止条件,也就是当事人都不能具有的条件。若有一方存在一个禁止条件的话那么就会被禁止结婚,实践中当事人有什么情形禁止结婚呢?我们为您在下文介绍。一、当事人有什么情形禁止结婚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禁止结婚......
·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究竟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哪些财产婚后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及最高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有明确的说明,的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方便您进一步了解。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
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日常生活中,一些狠心的父母将子女遗弃的事情时有发生,可能很多人认为遗弃子女是家庭内部问题,父母最多收到道德的谴责。其实这是不对的,即便父母遗弃的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情节严重的话也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那么,父母遗弃子女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遗弃子女违反......
·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所谓无效婚姻,其实也就是指不被法律所保护的婚姻。法院在处理无效婚姻的时候,当事人所认为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相关权益问题,由于本身就是无效的,所以自然不会像正常的婚姻关系那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无效婚姻当中,多部分人员比较关心的问题也是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一、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对......
·
通常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除了要同时提交离婚材料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一般是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那通常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呢?而打离婚官司又需要多长时间?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
·
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行为人要是被认定犯盗窃罪的话,此时一般是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从轻量刑的情况,那到底盗窃罪从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
·
代书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
代书遗嘱如果要有效成立,在形式上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是指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见证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见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一方面必须要有见证遗嘱真实性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有中立性,......
·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
·
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今我国已经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处罚,也就是说现在犯盗窃罪的,最严厉的处罚也就是无期徒刑。实践中,还是要先对盗窃行为做出认定,看是否构成犯罪,才能知道要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一、......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相关内容
·
江宁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知识产权律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包括专利侵权取证......
·
【田树森律师说法】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2020年鼠年春节不寻常,一场牵动人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
·
合同试用期规定都有什么?
合同试用期规定都有什么?现在用人单位都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双方关系的一共重要的纸质文件,合同内容是为了限制对方做出一些违反工作合约的先订条约。双方制定了有效合同时,合同试用期规定都有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一......
·
变更合同主体申请第三方协议怎么写
变更合同主体申请第三方协议怎么写在法制观念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人们常常通过签订合同来达成协议。自然也就会有需要更改合同的情况出现,今天我们将带领您了解一下“变更合同主体申请第三方协议”怎么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合同变更合同的......
·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
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还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此抚慰受害人家属心灵的创伤。那你知道,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具体是怎样的吗?详情请阅读我们下文介绍。一、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
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的人群有很多种,其中也不乏一些正在怀孕的孕妇离婚的,孕妇离婚的虽说不多,但也是存在的,通过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像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为接到您的申请以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法律依据,做出合理的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孕妇这一......
·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众所周知,征地补偿一直以来都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挂钩。因此,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如果要想了解本区域的征地问题,就应该查询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花都狮岭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师我们......
·
实际中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
相信您都知道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此时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那就是去法院办理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很多人不知道起诉离婚在哪里办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起诉离......
·
我国现行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哪些?在现代化的大都市,玻璃幕墙已成为重要商业区的标配,并逐步扩大到较小城市。但是因为反光性等诸多特点,进行施工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那么,我国现行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
·
可以退购买的期房吗 是否可以退期房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买卖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的消费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那么,在法律上,购房者可以退购买的期房吗?下面......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按正常流程辞职用人单位不批一直拖怎么办
·
曹律师,你好! 我丈夫又出轨,我准备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准备
·
想写信给他邮政编码多少,他在里面9个月了,未成年人,上个月才
·
家属已经收到拘留通知书了,我们可以到看守所见被拘留的人吗?
·
房产作虚假登记引发枉法判决,抢劫企业财产
·
没到法定龄办了婚事有了孩子女方不想过了请问女子归谁来养
·
你好,我在温州乐清这个小工厂里上班,老板500的保底工资,但是两班倒,,加班按平均工资的每
·
贵所交通事故律师费收费标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