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

首页>>法律知识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占有是没有用的,此时还是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才行。很多时候购买房产都是靠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那现实中,公民买房是先入户还是要先办理贷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看房
  
  对于购房者而言,一定要实地查看房屋,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周边环境等都需要一一查看。
  
  二、贷款
  
  目前,市民在购房过程中可以选择的房贷形式有三种: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住房组合贷款。其中,住房商业贷款形式是最常用的贷款形式。
  
  (一)贷款条件
  
  无论在哪家银行办理按揭,你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2、已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已支付相应比例房款;
  
  3、同意先办理欲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和承诺在所购商品房取得房屋“两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资料准备
  
  除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外,购房者在申请房贷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开发商提供首付房款证明;
  
  3、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和其他必要的证件;
  
  4、财产共有人意愿抵押房产证明;
  
  5、贷款银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申贷流程
  
  购房者在具备贷款条件和备齐办理资料的基础上,便可向银行申请贷款了。办理住房商业贷款流程如下:
  
  1、供购房者在开发商提供的花名册中选择贷款银行;
  
  2、贷款银行对开发商资质进行审查;
  
  3、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缴纳首付房款;
  
  4、贷款人持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等所需资料向贷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贷款行开户;
  
  5、银行批准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办妥相应的贷款用房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开发商设立的账户,并通知购房者房屋已被抵押;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房屋抵押登记。
  
  三、收房
  
  合理的交房流程
  
  1、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2、业主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到开发商指定的地点查验开发商应当取得的《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文件。
  
  3、索要《面积实测表》,向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
  
  4、业主请专业人员对房屋质量仔细检查,记录问题,并详细填写验房单。随后业主根据验房结果分别采取要求开发商修复、赔偿或退房等应对措施。
  
  5、开发商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
  
  6、业主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四、办证
  
  (一)办理两证
  
  在所购房屋入住后,出于保障权属或转让售卖的目的,购房者就需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了。
  
  (二)材料准备
  
  “两证”办理,难在材料准备。一旦按照要求把材料准备齐全,办证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办理房屋“两证”需要的必备材料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交易与权属登记申请表》;《个人房屋土地登记申请表》;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权属证明书》;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即《商品房权属证明书》附图);开发商提供并盖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购房发票;户口、结婚证等购房者婚姻状况证明。
  
  另外,有委托办理、办理了购房贷款等情况的,则需在此基础上提供其他必要资料。详情请咨询各自楼盘所备案的房产局。
  
  (三)办理流程
  
  1、到市房产局“一条龙”服务窗口办理两证的,事先向开发商、银行打电话咨询,看哪些材料可以直接在那边领取、填写和盖章;在各区办理的,尽量打电话到房产局先咨询一下所需材料;
  
  2、待把办证所需的资料和表格准备齐后,购房者本人要带上购房合同原件、身份证和户口本等亲自去所属房产局办理,如果不能亲自去,则要出具一份委托书,委托相应的人办理;
  
  3、待将办证所需资料提交至办证窗口审核完毕后,还需要交纳办证所需的费用,如:契税、维修基金、印花税、工本费等,必须现金交纳;
  
  4.待将所有手续都办理完毕后,一般在6-15个工作日后,购房者就可至房产局领取两证。
  
  五、入户
  
  (一)申办户口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3、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4、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5、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
  
  (二)申办程序:
  
  1、申请人到公安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领取《购买住房办理常住户口申请表》,如实填写表内事项。
  
  2、备齐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办证大厅申办。
  
  3、公安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在买卖的时候虽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在买房这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下其实就是很难办到的。通常在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之后,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才能去银行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此后银行放贷了,那么才会与开发商办理相应的入户手续,也就是实际办理商品房过户,因此上文中说的买房是先入户就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先办理贷款之后才是入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针对房屋出租的相关内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一种规范约束双方行为的协议。而转让一般来说是指,带装修、家具或是美容院饭店等带有其相关设备的店面,进行出租或出售的行为。那么,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我们来为您解答。一、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承租人在......


·离婚后女方不给房产男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可能经常可以看到离婚双方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争论不止。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财产分割确实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离婚后女方不给房产男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房产男方可以......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说我国公民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支付
      房产评估对很多人来说都不陌生,房产评估的这种情况,在日常房产的交易过程当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对房子争夺的时候,都会存在房产评估。但是房产评估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且有些情况下房产评估费可能并不低,所以我们将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支付的问题。一、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支付?房产评估费由主......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样征收房产税
      少有人对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什么是房产税,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这些问题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交出去的钱总要知道用以做什么吧,今天我们为您具体介绍下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房产税首先,在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就是是以房......


·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一直是员工关注的重要点,在给职工计算薪酬待
      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一直是员工关注的重要点,在给职工计算薪酬待遇的时候,职工是很在意五险一金的扣除比例的多少,然而每一个项目的扣除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也不同,所以我们在这里给您详细说明一下五险一金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具体是怎样......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离婚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离婚案件,应遵循本指引。第三条律师代理离婚案件......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起诉与受理     1.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句容讨债
    句容讨债律师为镇江市句容市地区个人和企业解决催收欠款要账、贷......


·百战经典之61:欠考量,已婚男恋爱离异女;骗感情,侵犯贞操权要赔偿
      贞操权是指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范围内,自然人享有的支......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在申请专利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申请费,而日后每年还需要支付专利年费,否则的话法律就不会对专利给予相应的保护。不过申请专利的费用是可以进行减缓的,那么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流程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专利申请费......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程序规定有哪些?民法总则一直是我国在法治社会中来解决民事纠纷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经过几十年的民法总则不断完善和修改,几乎可以解决人民群众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和纠纷。其中就有法人解散的相关规定,那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清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交税吗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税务部门和区主管机关征收有关税金或者收取房屋租赁管理费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深圳市房屋租......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死刑案件如何辩护?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


·年假补偿的时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劳动者未休的年休假会及时向劳动者进行折薪补偿,但更多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也不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一、概念与特征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的核材料管理制度。核材料是一种用来在原子反应堆中进行核聚变,同时......


·未依法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就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程序输入问题标题
·没签合同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
·在网上报名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的淘宝和拼多多课程,在合同中该公
·你好,我才在网上买的手机,分期付款买的,能不能退款啊
·本人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跟老公闹离婚,现在已经分居两地,想走法律程序,但不想抚养孩
·行驶中遇黄灯亮时,机动车能通过
·没有卫生许可证,多少天被封门
·我妈在乡村路被无证摩托车撞伤,村大队簖的钱还不够医疗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