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了激发国有企业的活力,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企业改制,帮助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改制过程中,企业会对一些职工的岗位做出调整,有的职工被迫失业。针对被裁员的那部分人,企业要支付一笔补偿款。那么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关于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企业改制经济补偿的发放形式是什么?
实践中存在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股权补偿和债券补偿等方式。现金支付方式是指在转换企业员工身份时一次性以货币形式补偿员工的支付方式;股权支付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给员工的补偿金转为职工对改制后企业所享有的股权;债权支付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转化成职工对企业的债权,通过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进行偿还。不同的支付方式有各自的利弊,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决定了相应的利益调整方式,支付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职工意愿、企业的财务状况、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等。《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
三、企业改制不给经济补偿金怎么办?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
劳动仲裁
,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劳动仲裁
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此可见,企业因为改制需要裁员的,要提前和职工打好招呼,结清工资报酬,转移社保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职工的工龄计算,每增加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企业没有如实支付,职工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工伤鉴定标准和劳动法骨折工伤赔偿标准
众所周知,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程序中的首要环节。因此工伤认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对于工伤的认定必须依靠于工伤鉴定标准。比如粉碎性骨折、手指缺失等等在工伤鉴定标准中都有所规定。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以及劳动法骨折工伤赔偿标准2017是如何规定?请跟随律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鉴定标准1、一级工伤......
·
努力工作一年,最期待的应当是对年终奖的期待了,但是对于年终奖
努力工作一年,最期待的应当是对年终奖的期待了,但是对于年终奖您了解多少呢?年终奖其实是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那么年终奖个税公式是怎样的,其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和您聊聊有关年终奖的知识。一、年终奖个税公式: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
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由于国家法律的制定,促使我们国家的经济活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我国的一些经济活动都会关系到合同的签订。用此来保证我国的经济活动能够充分遵守法律进行。但是在具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时,关于合同的签订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那么,土方工程劳务合同怎么写?一、土方工程劳......
·
事实劳动关系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些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并不会和职工全部签署劳动合同,有些仅仅是靠口头承诺支付工资报酬。其实这样对于职工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伤害,后期发生纠纷的时候处理起来比较被动。对于这种事实劳动关系,也有一定的评判标准。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判断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一、事实劳动关系判断标准是什么?事实劳动......
·
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具体内容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也越来越高,比如在工作当中,作为劳动者的我们,也越来越了解国家关于劳动者的权益所制定的一些法律常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那么,此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
·
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相信对上海的人民来说,这是一个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有车一族来说,就更是如此了。为此,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与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罪轻辩护1、被告人华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华某某的讯问笔录,可以得知被告人华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
·
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
如果发生工伤的,公司或者员工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认定结束之后可以的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需要进行申请,并且有申请的时间限制,具体的认定程序很多人不是很清楚,那工伤认定的举证的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一、认......
·
刑诉法第一审审限是多久?
办理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共同完成的,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落实证据后,会移送给检察院。经过审核,符合起诉标准,检察院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受理后启动一审程序。刑事诉讼分为一审和再审。那么,刑诉法第一审审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给您分......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走私罪律师
南京走私罪律师办理走私犯罪案件,为走私文物、珍贵动植物、走私......
·
徐晨光律师走进乡村开展法治宣传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为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实际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律师法律......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支出的调查、检验、鉴定、评估等费用;(三)......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一切公民、特别是国家工......
·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双方公司合作的合同签订以后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办事,除非是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合同,否则如果有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的内容就视为违约,下面我们就给您带来关于合同纠纷起诉流程的问题解答,请阅读下文。一、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
·
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对经济适用房属于个入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可以作如下认定: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所有,办理产权证仅是时间问题,取......
·
以无性婚姻为由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为由提出离婚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双方离婚。法院在处理时,会考虑女方在婚前是否知道,男方在婚前是否清楚,如果女方没有证据证明......
·
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
夫妻准备离婚,会对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房子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十分重要的共同财产,许多夫妻因为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不均而引起争议。夫妻离婚后,房产只能归一方所有,房产证也要进行更名,那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更名?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
·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更有人不能分清什么是解除劳动关系。等到新公司任职时问题就出来了,谁也不知道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后果,更不知道辞职后的劳动关系怎解除?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本经常被......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产假工资按深圳底薪发放,单位搬迁签署了解除劳动协议协议书,工,赔偿个半月工资,多出半个月工
·
商业征用山地,租用别人的山地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
村霸把养猪的房子修在路边,他的屋檐超过了道路边沿大约10厘米
·
我女儿去世才两个月,期间丈夫有提出抱养人家一岁的男孩我不同意
·
离婚三年想要孩子抚养权
·
妻子两年没有回过家,夫妻感情不和,问、下可不可以起诉离婚。
·
与江苏xx通讯公司的股权投资纠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