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遗弃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我们会遇到一些遗弃行为,比如说没有能力治疗婴儿的先天性疾病导致遗弃的,或者不赡养老人导致遗弃的。一般而言,生活中的遗弃行为时违法行为,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但是还不构成遗弃罪。如果遗弃行为带来的后果比较严重的话,就成遗弃罪了,那么遗弃罪认定标准是什么?一、遗弃罪如何判定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 遗弃罪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对遗弃罪做出判定时,不仅要看是否符合构成遗弃罪的四个要件,还要看是否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话还是要按照违法行为处罚的。您在生活中一定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要做出遗弃这种行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关于抢劫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一些治安不好的地区,飞车夺包的现象频发,这给老百姓的财产带来了一定威胁。抢劫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案并组织警力进行侦查。针对这个罪名,我国刑法有明确的条款。那么,关于抢劫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关于抢劫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在刑事诉讼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一个刑事案件的审理的同时,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物质上的损失,受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我们知道,民事诉讼一般会有时效性的限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是如此。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将为您进......


·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一些方面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是很相似的,因此也导致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这两个犯罪,那到底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界限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认定本罪,必须......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
      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还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此抚慰受害人家属心灵的创伤。那你知道,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具体是怎样的吗?详情请阅读我们下文介绍。一、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可以处职务侵占罪的罚金吗
      在对很多财产类的犯罪处罚中,对犯罪分子的处罚都有罚金刑,有的是处罚金,有的则是直接没收财产。那么对于职务侵占罪来讲,是否也能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呢?我们从此罪的量刑规定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职务侵占罪的罚金,可以判处吗职务侵占犯罪的量刑中是没有罚金处罚的,因此也就不能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但可以判处没......


·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
      老百姓之间发生矛盾,为了更好的解决冲突,有人会采取诉讼的手段,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可以中止审理,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那么,刑诉法移送案件至公安是否必须立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一、刑......


·计算机技术及服务合资经营合同
      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5)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6)合营双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与保密  8)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9)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临时工管理办法规定是怎样的
      临时工,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公司临时工作的人员,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它的福利待遇有哪些,临时工的年龄是怎样规定的,这些问题在临时工管理办法里都做了详细规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2016年《临时工管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临时工管理......


·容积率的概念
      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设物除外。这个比值越小,意味着小区容纳的建筑总量越小、居住生活质量就会越高。建筑密度:是指建筑覆盖率,即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
    苏州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家庭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离......


·南京市及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地址、公交路线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南京市所有劳动争议仲裁......


·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有什么注意的
      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的不同,具体可以分为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特大交通事故。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在处理的时候要注意的地方不同。那么处理一般交通事故有什么注意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处理一般交通......


·企业拖欠货款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企业拖欠货款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出现债务和债权都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认为企业出现债务的话会有非常不好的影响,但实际上企业有拖欠货款有什么影响很多人却说不上来,不知道企业拖欠货款会对企业自身造成怎样的影响,那对于企......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几点
      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的同时,也冒充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话,此时就不会再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在达到规定的标准的情况下,往往认定构成招摇撞骗罪,而这个招摇撞骗罪也是属于特殊的诈骗犯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一些不同。那么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


·合作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权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申请,应当依照合作者之间的合同约定申请专利,如果没有合同或者约定,其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合作者各方共同享有,如果其中一方或多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合作的其他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合作完......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
      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南京市劳动仲裁程序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诈骗罪与借款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犯罪当中具体包括了一般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等不同的罪名,而这些诈骗犯罪其实都是很相似的,因此就让部分人区分不清楚。另外,对于民间借贷中借款不还的情况,有的人也认为构成诈骗罪。那究竟诈骗罪与借款的区别有哪些呢?请......


·刑诉法163条规定宣告判决后要送出什么文件?
      刑诉法163条规定在法庭上宣告判决的,需要送判决书给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是当地派出所,但不会送到当事人家人手中。代理人、检察院也会收到判决书。判决书分为一审和二审,当事人若是不服判决结果,可请律师协助向原审法院或更高级的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判决书都......


·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吗
      故意杀人会剥夺他人的生命,是非常残忍的行为,因此,故意杀人罪也是我国法律处罚最重的犯罪。很多人都问过我们,如果构成故意杀人罪,会不会被判处死刑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吗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租金没有按期支付,店面无人,想咨询如何来终止出租合同并要回响应的房租
·沧州有几个看守所
·欠薪不付怎么办
·我是基层电大的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学教师去年通过了司考,请问能否做兼职律师
·有外遇离婚时候财产如何分配
·我想咨询下工伤事故赔偿和社保的关系
·立遗嘱房产给孙子,其他人能得到房产吗
·律师你好,户口本被哥嫂扣着给我办证件,敢说说尽他们不配合,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