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在租房子的过程中,可能出租人也是需要让承租人先交付一定数额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租房子的过程中,可能出租人也是需要让承租人先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再实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有的人在交付了租房定金之后却又找到更划算的,于是就不想继续租房了,但对于交付的定金还是想让出租人退还。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租房子时交了定金是否还能退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租房子时交了定金是否还能退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的特征主要有: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租房时,交付了定金可以跟房东协商退还,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定金,则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还的。
二、定金相关的法律规定
1、我国《担保法》规定: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担保法解释》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进行租房的时候,法律中并没有要求必须要支付定金,但现实中经常出现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反悔的情况,这对出租人来讲无疑是不利的。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租人才会要求承租人在达成一致之后,先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而要是因为承租人自己的原因不租赁房屋的话,则此时出租人是可以不用退还定金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一、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可转换债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
·
单位如何办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由于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大部分劳动者都办理了工伤保险。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劳动者需要取得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书才可以领取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认定一般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那单位如何办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单位如何办工伤认定?(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
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交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也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
·
社保怎么补交的流程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劳动朋友们宁愿选择自己来一件店铺或者做的事情都不愿意在公司和企业单位上班的了,但是这样的话,是没有固定的单位给自己办理社会保险了,您自己在办理了社会保险之后又会经常的忘了按时缴费的,那么您的社保怎么补交的呢,接下来就为您解答。社保补交流程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
·
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一、什么是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二、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多长......
·
污染环境犯罪事实的认定
1.证明污染环境案件发生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环境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公安机关的110报警记录、受案登记、立案决定书及破案经过、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证明等材料,以及涉案人自首材料等......
·
刑事诉讼法对证人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当我们面临违法犯罪活动的时候,有时需要我们到法院去作证,这样才有利于法院的审判。但是,如果自己做了证,会不会遭到犯罪分子的打击报复,这是很多证人比较担心的一点。也正是因为有这种担心,所以,很多证人不愿意作证。但是,我国的制度对于证人......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发生变更,只是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现在......
·
手术中的知情同意权
就术前医方的告知行为,由于施行手术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人体而达到治疗效果,患者对手术的同意及对手术后果的接受,应当建立在对手术风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否则不能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同意。 本案中,被告医院的告知内容,前3点没有明确提及手术可能会......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
南京房产合同律师
南京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专业代理房地产合同纠纷、合同诉讼案件,提......
·
靖江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电话、会见时间?
靖江市看守所别称靖江市公安局看守所、靖江城北桥看守......
·
协议放弃孩子抚养费是否可以自愿?
夫妻双方如果真的决定要分开了,可以通过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如果事情不能和平解决,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也是一项重要的问题,在协议离婚中,关于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也影响着抚养费的判定。那么抚养费可以自愿放弃吗?下列就是关......
·
刑诉法第154条内容是什么?
当我们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事情,就会考虑走法律途径,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如果涉及到刑事范围,则将以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为准。刑诉法保障了诉讼双方的一些权益,明确了一些刑事案件的解决方式。下面我们就刑诉法第154条规定的内容及所涉及的条例一起来了解......
·
按揭二手房能不能买卖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按揭买了二手房后,都是不愿意将该刚到手房屋再行转让的。但在遇到没有能力偿还贷款等经济困难的情况时,就只能想着卖房了。那在法律上,按揭二手房能不能买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按揭二手房能不能买卖......
·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一般包括固定律师费方式,风险律师费方式以及部分固定部分风险律师费的方式。所谓固定律师费方式,是指由客户支付固定数额作为律师费,该数额不以案件是否胜诉为条件。所谓风险律师法,是指律师费的多少以及是否支付均以案件是否胜诉或者是否......
·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
·
交通事故报警后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最不愿见到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就必定会造成损伤,而造成损伤后双方若能心平气和的如理善后事宜也算是个圆满的结局,可是有时对方就是拒不配合怎么办呢,今天我们要谈的就是”交通事故报警后不配合处理怎么办“的相关问题。一、发生交通......
·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家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您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所以您在购买的房子以后肯定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并且现如今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单位来说,对房屋的建筑质量也是非常关注的。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书要......
·
拘留的期限
拘留的期限 (一)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 拘留的时间=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时间。 (二)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 1、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对于超生是否有法律规定该如何处理
·
房产过户要收什么费用?收多少?
·
离婚债务纠纷
·
我老公因为朋友介绍卖淫收留了朋友几天,本也没想到会那么严重,
·
案件被延期是否可以申请转移法院受理
·
早上上班时摔伤算工伤么?没到厂里
·
你好!我和老公结婚七年了,一直是处于冷战,从来没有沟通与交流
·
我领取了检验合格标志。但行驶证上的日期没变。怎么回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