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对农户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与一定的补偿的这种制度称作征地补偿,那么国家征地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呢?为了防止个人的合法利益收到侵害,保障合法的权益,下面请跟我们的步伐一起阅读下文进行有关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的内容吧。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四、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就是以上内容了。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合理利用法律武器会为您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以上即是关于国家征收土地赔偿金标准的内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征地补偿款多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多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当我们自身遇到征地情况时,最关心的问题自然是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标准以及征地的安置问题,一般情况下对于征地的安置问题处理都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很多人就会想要去了解征地补偿的标准,根据标准去了解自身的征地补偿有没有受到利益侵害,那对于我们来说征地补偿款......


·房地产公司法律问题有哪些
      房地产公司法律问题有哪些?中国人民都信奉有房有家的理念,认为房子是生活的保障,因而房地产产业是我国一个非常重要的产业,也是利润极高的产业。但是在房地产产业中也会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那么你知道房地产公司法律问题有哪些吗?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一、建立房地产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


·最新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德宏州盈江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1,盈江县平原镇县城规划......


·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用
      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用细心的同学不难发现,现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不胜枚举,但大部分公司的实际办公地点和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点并不一致,那么公司注册地址有什么用呢?既然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可以与注册地址不同,它的意义又何在呢?将为您做详细的解释。一、什么是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地址如何认定,世界各国和地区公司法规定......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多久?
      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多久?您都知道土地是有使用权期限的,例如我们一般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是为70年,在日常生活中土地根据用途不一样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其土地使用权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


·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
      每年都有不少广州市民办理离婚手续,在这个过程中,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离婚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后,就应该尽快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时应该先对房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办理具体的过户。那么广州离婚房产析权手续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广......


·破产 清算赔偿的顺序
      破产清算赔偿的顺序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


·逃债伎俩列举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等主体间的特殊关联关系进行逃债。......


·哪些行为不认为侵犯专利权
      哪些行为不认为侵犯专利权一、哪些行为不认为侵犯专利权在下列五种情况下,任何人使用专利均不构成侵权:(一)首次销售: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版权律师
    南京版权律师一直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为您维权之路保......


·成都制造毒品罪辩护律师/成都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制造毒品超5.6公斤,律师辩护终获刑15年
      本案的被告人T某,是一位仅有初中文化且腿脚不便的男人......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
      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人死了欠的网贷要还吗?一般来说,由担保人和继承人在继承的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如果贷款是用于家用,夫妻共同财产也应该承担。当然担保还要看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1、自然人担保贷款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
      建筑工程中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方式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该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1、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怎么进行?
      劳动争议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时常发生,根据国家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仲裁前置。但是在生活中,不少劳动者因为不知道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是怎么进行的而无法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劳动仲裁的具体过程吧。一、什么是劳......


·有小孩情况下夫妻离婚就一定会有抚养费吗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的抚养的问题。那么,有小孩情况下夫妻离婚就一定会有抚养费吗?其实,对于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多少抚养费,我们都是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我们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需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在农村自己修建的房屋需要进行买卖时,也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但是,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和城市里购买房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大不相同的。今天我们就带您认识一下关于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农村......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的举证责任
      出版、制作、发行、出租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依法承担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出版者、制作者有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法律规定,出版者、制作者在......


·丈夫不管孩子妻子这算遗弃孩子?
      抚养孩子是每一个父母都要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孩子成长直接关乎到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至关重要,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有父亲或者母亲不管孩子,导致孩子不能顺利成长,这在法律上也是有规定,那丈夫不管孩子妻子这算遗弃孩子?下面就详细介绍。......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翁源县龙仙镇什么地方可以做指纹鉴定
·女方在喂奶期间发现男方出轨离婚应该怎么
·本人是ktv店主前段时间服务生和客人打仗,服务生蹲了10天监狱,现客人以各种理由要求索赔3万,有录
·现在联系不到对方,快两年了,现在申请离婚要多久能离掉,
·肇事司机是半身不遂撞死人后能判几
·唐律师您好!我住学府华庭公寓楼,公寓楼共六层,我住顶楼,现在
·通讯铁塔装在我们楼顶,我们可以要求拆除吗?因为我们是六户人家一起做的一排房san
·请问,我和他没有拿结婚证可以去探监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