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2)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
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3)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2、《
离婚协议》中已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据此办理了
离婚手续,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双方均应忠实履行约定。但《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发生客观事实的变化,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要求其对方支付合理的抚养费。
3、在夫妻双方签订
离婚协议,将
离婚后财产分割、抚养权及抚养费确定,办理
离婚证后,
离婚协议即生效。一方若反悔的,不愿按
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
离婚协议的有效,并最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协议。
4、案例一:王某和李某共同生活十年后,自愿达成了
离婚协议。协议约定儿子由李某抚养,王某负担生活费,并就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约定了明细,生活费按年递增15%即:2011年每月支付1000元;2012年每月支付1150元;2013年每月支付1322元……2028年每月支付10762元。在支付了
离婚当年全部费用及第二年大部分费用后,王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生幼子告上法庭,要求降低抚养费,仅愿意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时止。王某称
离婚协议是女方李某起草的,李某也没和自己商量,
离婚协议中中关于抚养费的条款不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且协议中高额的抚养费支付条款也显失公平,当时虽然对抚养条款不同意,但为了早日解除痛苦而在
离婚协议上签的字。但在庭审中,王某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离婚协议是在违背其意愿的前提下签订的,主审法官在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无果后,做出了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案例二:女孩优优的父母在三年前
离婚,按照
离婚时的约定,优优由母亲赵某抚养。由于赵某经济条件比较宽裕,
离婚时同意优优父亲李某无需支付优优的抚养费。三年过去后,赵某由于生意失败,经济状况陷入困境,甚至优优的名校借读费也交不起了。无奈下,赵某找到前夫李某,要求李某支付优优的学费和生活费。李某认为,当初
离婚时约定他不支付抚养费,而且优优就读名校学费昂贵,是他承受不了的,因此李某拒绝支付。这个案件中就反映出一些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例如
离婚时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反悔怎么办?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孩子就读名校是抚养费之外的额外负担吗?
法律分析: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在《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三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因
离婚而改变,抚养义务的构成既包括精神层面的关爱,也包括必要物质的给予。本案中,
离婚时虽然约定李某无需支付抚养费,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但,李某应该支付优优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应综合考虑,包括李某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如果确实不能承受高昂的学费,优优可以转校到普通学校。
案例三:2013年底,我与王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一个月后,双方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4年8月,当王某某知道我怀孕后,以双方缺乏了解、工作不稳定为由要求我人工流产或引产。考虑到医生的建议,我坚持要将小孩生下。为此,我与王某某协商签订了《分手协议》。协议约定,双方的非婚生小孩出生后由我抚养,并由我承担全部抚养费。协议签订后,我生下女儿。现女儿已经6个月大了,王某某作为小孩的生父一去无踪无影,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请问:王某某以我们达成的分手协议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可否成立,我能否以女儿的名义起诉要求王某某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分析:《分手协议书》与我国《婚姻法》相抵触,剥夺了作为未成年子女要求其生父给付抚育费的权利,该《分手协议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
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所以,案例中的非婚生女儿有要求其生父王某某给付抚育费的权利,王某某有抚养义务。且抚育费的负担应从其出生之日其计算。可以女儿为原告,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王某某要求其承担抚养义务,给付小孩抚养费。
案例四;林某与梁某曾生育一对儿女。2010年8月3日,林某与梁某协议
离婚。当时双方在
离婚协议中约定:“
离婚后两个子女由男方抚养,女方不用承担抚养费┈┈”。但近年来物价不断上涨,而且随着两个子女不断长大,上学、医疗及生活费开支不断增多,林某和梁某因两个子女的抚养费产生纠纷。
被告席上,梁某主张虽然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是
离婚时自己已与林某在
离婚协议中约定两个孩子均由父亲林某抚养,自己不用承担抚养费。该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法有效,林某应当执行原来的协议。加上自己目前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还要偿还近五万元的银行债务,生活较为艰难,无力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法院判决 支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依据我国婚姻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本案双方在
离婚协议中虽约定双方
离婚后双方的子女随父亲林某生活,母亲梁某不用负担抚养费,但是诉讼中梁某也未能举出证实林某的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履行
离婚协议中对子女抚养问题约定的证据。考虑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以及物价上涨、生活水平提高、子女成长过程中教育、生活等各项开支的确会增大等实际因素,为了保障两个孩子有较好的学习生活条件,钦南区法院认为,林某有权为子女向其母亲梁某提出要求梁某支付合理抚养费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梁某从2015年4月起每月10日前支付给两个子女抚养费各200元,直至他(她)们年满十八周岁时为止。
案例五:孩子未满3岁,小玉和陈军就
离婚了,双方协议孩子跟着小玉,陈军无须负担抚养费。时隔4年后,小玉说自己的经济压力实在太大了,前夫却不愿分担,她只好代女儿起诉。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
离婚协议不能作为陈军推卸抚养义务的借口。
陈军和小玉结婚不到4年因种种矛盾而和平
离婚。当时他们的女儿还不满3岁,两个人同意女儿由小玉抚养,男方不负担抚养费。等女儿满7岁后,可以根据其意愿变更监护人,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需要承担抚养费。
离婚之后,2012年陈军以女儿的名义在银行开了户头存入10万元的活期存款交给小玉,另外还为女儿购买了保险。
如今,小玉觉得这笔钱已经远远不够支付孩子日常的开支。小玉说,因为孩子小,
离婚后她大半年时间没法工作,至今单身,一个人照顾女儿。而且女儿学拉二胡,培训费以及买二胡的钱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小玉要求前夫每月支付6000元的抚养费或者一次性支付70万元,另外还要求陈军每月至少探视一次。
但陈军说,结婚后他曾资助小玉炒股,还拿出30万元为小玉的父母买房。
离婚后,他交给小玉10万元,另外还有25万元的分红型保险受益人也是女儿。而且,小玉所列的午托、晚托、艺术培训的费用都过高。至于探视的要求只要他在厦门工作就努力保证。
经审理,法院一审判决陈军自本案起诉之日起支付每月3500元的抚养费直到其女儿年满18岁时止,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思明区法院一审认为,虽然陈军已经和小玉
离婚,但是陈军与孩子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受影响,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而且,随着孩子逐渐成长,生活费用与教育费用等相应支出水平也逐年提高,在母亲一人的收入不足以维系孩子生活、教育支出时,父亲应分担抚养责任。
不过,依据陈军单位所提供的收入证明,小玉主张的抚养费用已经超过了他的经济负担能力。陈军提出的25万元分红保险因为目前收益难以预估,可以在未来提取所谓抚养费支付。法院根据陈军的工作性质、收入情况、本市人均消费性支出、教育性支出等酌情认定本案抚养费为3500元/月。
另外,小玉未提供证据证明陈军怠于探视的情况,陈军也当庭表示乐于探视女儿,因此诉请每月履行一次探视义务于法无据。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国家赔偿法全文中对赔偿范围做了哪些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因为种种原因遭受了国家的不公待遇的话,那么相应的受害人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而申请国家赔偿便是其中比较有效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对于国家赔偿是有相关的国家赔偿法的,那么国家赔偿法全文中对赔偿范围做了哪些规定?一、行政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
最新婚姻法法规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当是这种不幸发生时,您还是需要了解哪些情况是可以离婚的。那么,2017最新婚姻法法规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离婚条件的内容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
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夫妻生活过程中,男方有出轨行为被发现后,女方无法接受的话,通常会要求离婚。很多时候,男方会表示悔恨并不同意离婚,这样的话,女方坚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单方面启动离婚程序。那么,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单方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协议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当今社会不仅有许多已婚的夫妻,也有一些已经或者将要离婚的夫妻。那么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是面临离婚的夫妻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而关于离婚财产夫妻家庭之间一定会存在非常严重的分歧。那么离婚财产究竟是应该如何分给离婚夫妻也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那么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时基本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究竟如何分割,在这里我......·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详细内容各位可以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
房屋漏水如何打官司?
房屋漏水如何打官司?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发生矛盾。当协商已经不能解决纠纷时,人们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房屋漏水如何打官司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打官司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漏水如何打官......·
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
房照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不同?我们知道,房照也就是房产证,是我们拥有自己房屋的一个重要凭证,同样土地使用证也是不可或缺的。买房子的人在房子交易前可以查看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等,购买到合适的房子才会住得放心,能避免纠纷。那么,房照和土地使用......·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职务______。 受让方:___......·
原告二次起诉离婚就能成功离掉吗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可能因为不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夫妻不准离婚。而之后原告二次起诉离婚的话,是否就一定可以判决离婚呢?可能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原告二次起诉离婚......
⊙相关内容
·
睢宁县看守所
江苏省睢宁县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八一西路,是......
·
江苏省常州市看守所地址、电话、导航地图一览表
常州市区有2个看守所,武进区、金坛区、溧阳市各有一个......
·
申请再审权利人
申请再审权利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Y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能不能跟债权一起转让一、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那么这个为债......·
劳动纠纷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纠纷直接证据有哪些?一、劳动纠纷直接证据有哪些?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
追讨个人的债务要注意什么事项
追讨个人的债务要注意什么事项1、注意保存好债权凭据。对于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借条和借据的原件,如果有银行转账的记录,也要保存好,这个同样是今后催讨债务的重要证据。对于某些没有写借条的借款,一定要想办法让债务人补写借条,或......·
何谓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是对不符俣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范文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范文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范文案由时间:???地点:主持人:???书记员:主持人:今天应要求对其违法建设一案举行听证会,下面请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及调查人是否到会。书记员:当事人是否到会?当事人:书记员:调查人......·
房地产破产清算要多久?
房地产破产清算要多久?一、房地产破产清算要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二、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怎么判
一、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