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什么是组织非法传销罪,组织传销活动罪怎么判

首页>>法律知识

    传销行为在我国至少属于非法行为,而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甚至还会构成犯罪,即非法传销罪。而要是属于传销中的组织者的话,则此时构成的应该是组织非法传销罪。那您知道我国规定什么是组织非法传销罪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组织非法传销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综上所述,我们也知道了什么是组织非法传销罪。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才能构成本罪,而一般的参与者不成立犯罪。但传销组织是一种金字塔型的销售模式,因而对犯罪嫌疑人的组织、领导行为的确定较困难。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
      每个人都对盗窃深恶痛觉,因为盗窃既是不文明的行为,也对受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而且有的受害人家庭不止一次被盗窃者“光顾”,那么,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多次盗窃不是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多次盗窃是指构成盗窃罪的要件。......


·无锡市诈骗罪量刑标准
      诈骗行为要以诈骗犯罪定罪处罚的,那么就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而此后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时,还要充分考虑诈骗的数额和情节。那到底诈骗罪该如何处罚,要是在无锡市的话,这个量刑标准又是怎样的?我们为你解答。无锡市诈骗罪量刑标准1、根据诈骗数额,在下列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偷窥别人隐私犯什么罪
      一、偷窥别人隐私犯什么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目前还没有将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目前还......


·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情况?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具体分为了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而现实中需要这四个方面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内容之后,那么才会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此时就犯罪的主观方面来讲主要分为两种,即故意和过失。那么盗窃罪的主观方面是属于哪种?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


·定罪不捕的条件是什么?
      有时候,我们会在司法节目中看到,公安机关并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而是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像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都属于定罪不铺的情况,公安机关执行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处理。那么定罪不捕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做个介绍。一、什么是定罪不捕?定罪不捕,是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


·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也就是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员死亡时候所需要进行的赔偿数额的标准。交通事故发生以后是需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有关内容。一、根据《国......


·外贸代理合同与货运代理合同的区别
      外贸代理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通常在外贸代理协议中有“国内企业自行负责货物出口运输”的约定,因此,国内企业会直接与货运代理企业接洽货运代理事宜,并向货运代理人提供外贸企业出具的相关单证,这时,货运委托人是国内企业还是外贸企业,成为审理中的......


·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专利要好多钱
      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专利要好多钱知识产权当中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在进行申请注册的时候都是需要申请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的,当然不同类型的专利规定的费用不同。就拿其中的专利申请来说吧,在我国各地的收费其实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


·在我国,不仅商品有保修期限,建筑工程也是有保修期限的。建设工
      在我国,不仅商品有保修期限,建筑工程也是有保修期限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就对建筑工程保修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如果施工单位在保险期限内拒绝保修,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进行维权。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解答......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徐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徐州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三堡镇206国道东侧,占地......


·湖州律师谈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借款人还款。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期限未届满时,出借人能否提前要求......


·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


·借款合同要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要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借款合同它不仅仅出现在商业借款活动中,也时常会被适用于私人借贷,但可惜的是,由于对借款合同内容的不了解,所以当事人之间所签订借款合同有时会出现各种漏洞。那么,借款合同要包含的......


·民事裁定书(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或决定提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5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复查认为......


·哪些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重点排污单位;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三)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


·劳动者对于单位不满意可以选择辞职,单位也可以开除不满意的员工
      劳动者对于单位不满意可以选择辞职,单位也可以开除不满意的员工,这都是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可是劳动合同解除要怎么赔偿劳动者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一、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劳动合同解除可以获得以......


·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
      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工厂倒闭,工人工资怎么办一、《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


·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现在二手房房屋买卖大都通过中介的方式进行交易,中介然后从中收取服务费,每个中介公司的服务收取标准不一样,但是给中介费的时候时间应该差不多,那么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大货车司机,我们拉的服装是大麻袋装的,一大袋要几百公斤,装货放还让我们垫付了二千多元,是收货方付
·怎样能给家人留下点东西。
·我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老板也明明知道电动三轮车不让上路跑,他还是让我们用,在一次送快递过程中被交警拦
·要求邦写诉讼书,不知要多少钱?
·在一家游乐场充值了然后店面关门了,现在换老板了,招牌也换了,营业执照估计也注销了还查的到吗,要去哪
·刚移民,想在深圳买房,请问深圳购房条件是怎样的?
·想注销户口用去报社登报吗
·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工作单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