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凡事总有例外,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是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则要给予劳动者一定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哺乳期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是多少。
一、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哺乳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哺乳期间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
如果女职工是在试用期内怀孕或尚在产期、哺乳期的则可能因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为被用人单位辞退。根据劳动
合同法
第39条第(一)项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不用赔偿。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女职工如有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劳动
合同法
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在产期或哺乳期的也不在保护之列。不过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首先单位要有规章制度,其次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劳动者已经学习并签收了规章制度最后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于“劳动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详细规定。这样在女职工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就可以此依法辞退并通知该女职工。
3、有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
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的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4、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即使是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无条件的予以辞退。
5、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劳动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不管是否是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单位都可以无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由上可知,用人单位如果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对其进行辞退,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哺乳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在生产劳动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需要法律更多的保护。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用人单位解除的。但要是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女职工,则要给予女职工相应的补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公路就像国家的血脉,要想国家致富,一定要对公路工程做好把关工作,所以国家对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进行了严格的评定标准并颁布了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这份标准对公路工程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但是我相信,您最关心的还是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中对工程质量如何评定?下面是公路工程质量验收......
·
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是怎么样的
农名工外出工作已成社会上常见现象,外出工作收入高,待遇好比起在家务农是更好的选择。可是在工作时,劳动关系是保障农名工权益的一个条例,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约能够以法律作为武器来维权,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约,则不受法律保护,下面我们看看,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是怎么样的。一、农民工劳动关系认定是怎么样的(一......
·
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确定劳......
·
如何区别人防工程染毒区和清洁区标准是什么?
如何区别人防工程染毒区和清洁区标准是什么一、如何区别人防工程染毒区和清洁区标准是什么分隔染毒区和清洁区的隔墙就是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承担防毒作用在人防规范中对密闭隔墙有不少严格的要求。人防染毒区和清洁区:人防工程中的染毒区,是指人防工程防护建筑中不能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也称为非密闭区,包括口部。......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什么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内容1、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2、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该条款主要用于明确合同所指向的建设工程......
·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么
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拘留适用裁定么一、妨害民事诉讼作出的强制措施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排除干扰,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保障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对有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人,所采取的具有制裁性......
·
婚外情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婚外情产生后在法律上伴随的主要病症:1、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流向婚外第三人,因建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就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财产依法做相关约定,以便出现不利情况时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2、家庭暴力的产生,一旦出现婚外情,有可能......
·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法院审查此类案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欲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解除劳动合同系消灭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将对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和影响,故用人单位在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时,必须符合程序正当、内容合法并合乎管理规章的要......
·
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订劳动合同中途离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签订劳动合同中......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地址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原金坛市)镇广路(西......
·
江苏省各市县看守所地址、电话汇总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新湖大......
·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一定会牵扯到很多问题,特别是房产过户的相关问题,一定要及时办理。夫妻离婚可由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就房产达成一致协议后,到民政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呢?夫妻离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呢?现在由的我们来问您解答这个问......
·
民事申诉书格式和范文
民事申诉书格式和范文司法活动中经常面临当事人需要申请再审的情形,当然一篇好的申诉书可以增强案件申诉的可能性。那么民事申诉书格式和民事申诉书的范文是怎样的呢,一篇好的申诉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民事申诉书格式和范文。民事申诉......
·
生活在南京
社会保障 南京市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政府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投入运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开始全面实施,市区县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实时联网,初步实现了网上求职、网上录用、网上结算等多项业务。南......
·
公司分立的条件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
·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手续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会因为工作等各方面的原因,而离开户籍所在地。那么日后要是身处异地,而又想离婚呢,此时是否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
·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余额继承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种保险中的一种,是对那些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而不能继续工作的人的一种保障性的保险。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养老保险也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应该领取的数额。若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保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正、及时审理保险纠纷案件,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做出如下解释:一、关于保险合同的一般问题第一条(保险利益......
·
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是怎样的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买房使他们首要考虑的事情。现在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去大城市中生活,可是对于刚刚工作的他们,想要在大城市买一套自己的房子是不可能的。所以现在我们常常都会说按揭买房是年轻人的首选,那么按揭买房需要什么手续呢?我想这是很多想要买房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自杀在旅社后旅社是否有法律责
·
沈海江,律师您好!我是东阳的周大骏。你是东阳的吧?方便联系你
·
死亡赔偿,胡A与胡B是堂兄弟关系
·
你好,请问 夫妻俩要离婚,家产咋分,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我一
·
婚后购房问题,你好,你好,想咨询您一个问题:就是婚后购房的问
·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老公A制,婚后买的房子,出钱的只有我一个人,合同上也只有我一个人,假如离
·
农村自建房,阳台铝合金门窗自己买料,请工人代加工,收取加工费
·
老板欠我打工钱,没有写下字据,欠了五六都不给,要了很多次了,找不到人电话也不接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