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正宁飞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正宁飞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国家为了能更好的规划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会进行勘察,符合征地要求的就对土地进行征收。作为土地的使用者,最关心的还是土地征收问题。根据征收地的用途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关于正宁飞机场征地补偿标准我们可以参考下文征收土地赔偿新标准来了解。
  一、征收土地赔偿新标准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由于机场用地征收比较特殊,需要了解正宁飞机场征地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上文的征收土地赔偿新标准。国家对土地征收以后,就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而补偿是根据土地的用途还有地方政策来进行补偿,各地方的标准不一样,补偿金额也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正政策还是以当地公布为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国家项目都采用财政拨款的形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电力建设是架设高低压电、变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在架设中需要征占土地,那么,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一、什么是电力建设电力设施是指变电站、开关站、电缆头场地、......


·山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法规是什么
      山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法规是什么一、山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法规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在本地怎么办
      一、如果起诉离婚一方不在本地怎么办?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笔者认为,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误区,对拒不到庭的离婚案件被告应拘传到庭。首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
      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是其中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为了防止矛盾的发生,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市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青岛征地补偿标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


·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在许多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者借助高超的科学技术对于许多与刑事案件诉讼相关的内容进行鉴定,以帮助司法部门更好地判定案件性质并对其进行正确的处理。许多民众还不太了解司法鉴定人这一群体具体的一些发展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对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以及职能是......


·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有的人在事故发生后害怕承担责任,因此就会选择逃逸。很多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的,往往都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就比较重。那要是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理《道路交通安......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
      出卖共有房屋的要怎么解决一、买卖共有房屋要注意什么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房屋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经明确了共有......


·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
      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一、夫妻多长时间不同居可以离婚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


·虚假诉讼罪主体有什么要求?
      虚假诉讼不仅仅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一般都是将司法权变成犯罪活动的工具一般刑法的主体都有相关规定,那么对于虚假诉讼罪,主体是怎么认定的呢?今天整理了关于虚假诉讼罪主体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虚假诉讼罪主体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兰溪市看守所
    浙江省兰溪市看守所地址在兰溪市兰花路杨家头,靠近长江工业园,......


·北京律师吴丁亚解读新行政诉讼法
      1.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是怎么回事?  答:对依法应......


·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书有用吗,抚养协议能不能公证
      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书有用吗,抚养协议能不能公证一、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书有用吗,抚养协议能不能公证离婚后不仅财产需要分配,如果有孩子的话还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一般来说只要双方不存在多大的争执都是可以直接通过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问题为了避......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诉讼中,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1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体现了《婚姻法》对夫妻财产权益的保护。婚姻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重婚,通常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外,对有证据证明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婚姻当事人一方为与其重婚的第三人购买的......


·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另一方给其必要的经济资助的制度。经济帮助不以一方有过错或少尽义务或有过失为前提,也不以何方提起离婚为要件,具有纯粹的资助性质。 它不是夫妻间的......


·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生效,实践中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该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原......


·60岁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什么原则?
      离婚牵扯到无非就是两个大问题,离婚子女的抚养然后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因为在婚姻中两个人的钱财是混合在一起的,所以离婚时牵扯不清,再加之很多的不动产财产分割,所以很多时候离婚财产的分割都是离婚争议的中心,特别是60岁离婚牵涉的财产金额和年数比较......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一)卖方携带按规定填写的《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审批表》、已购公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向市房改办申请办理准入审批手续。双方须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了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了哪些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嫌疑人逃避侦查、毁灭罪证,甚至自杀的情况,此时就有必要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了。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了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般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
      一般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机动车是人们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也可以说是最方便的代步工具,您都知道,机动车是需要办理机动车牌照的,如果因为牌照破损或者购买了新车,那么,机动车牌照能更换么?如果可以更换需要进行什么程序?接下来我们将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房子买过有一多了。贷款一直没有下来,最近职业顾问告诉我快要下来了。我现在想退房。首付首付钱能给我多
·信用卡欠刑事起诉?还是民事起
·交通事故纠纷法庭辩论
·银行不给办按揭,退房要扣余款的10%合理
·事情经过就是:在5月9日晚在母婴店里凳子上偷拿一部苹果手机,
·法律漏洞!无社保的56岁马女士上班途中乘公交车受伤住院,公交公司拒赔误工费!法律
·有个005借的3万到现在没还,主要是人也消失了,我该怎么办问我该怎么办?
·有案底的能不能坐飞机和在国内旅游或者出国旅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