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是什么?职工发生人身伤害后,会入院治疗,由此产生一系列的医疗费。后期经认定是工伤的,职工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报销部分医疗费。这里需要注意,医疗费的报销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治疗费用都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那么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下相关知识。一、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工伤医疗费用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按照用人单位偿还。如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般由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或者在出院时候直接进行结算。具体办理流程根据本地政策执行。2、如果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治疗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伤三个目录范围的是100%支付。也即使说,单位并无医药费支付责任,这笔费用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至于工伤基金最后实际报销多少,是由他们来审核的,也就是说报销与否以及报销多少是工伤保险基金说了算。二、超过工伤医疗费报销范围的由个人承担1、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工伤医疗费用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即通常所说的“三大目录”。符合”三大目录“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范围,用人单位参保的由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单位支付。2、一般来说,在制定"三大目录"时已充分考虑到工伤职工的医疗需求,保证工伤职工治好病康复起来基本都没问题。社会保险有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和原则,保基本。因此,不可能让工伤职工都住豪华病房,用进口高级药,是有标准的。你可以住高档病房,但是超出标准的部分个人承担,单位也没理由替你承担。要不然,工伤职工都用贵药,都住好病房,住进医院里就不打算出来了,哪个单位负担得起。超出”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行承担。如有争议,可找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解决。三、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间为一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员必须在医疗终结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30日工作完成费用审核结算,次月中旬市社保基金中心下拨款项。但如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费用审核结算则不受30个工作日限制。由此可见,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的报销要在三大名录范围内才行,对于超出工伤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并且,职工申请报销手续,要在出院后一年内办理,如果提交的资料齐全的话,通常次月就可以拿到报销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有哪些在我国,医患矛盾属于社会矛盾中最经常发生、最普遍的矛盾了。医患矛盾出现的原因与医疗事故等医疗纠纷密切相关。若是医疗纠纷处理不好,不仅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我国医疗秩序也起到了负面影响。针对此种现象,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我们将针对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来为您介绍。一、与医疗......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
      医疗纠纷处置案例的处罚和处理流程是什么?处罚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
      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一、医院合同工辞职违约金要赔吗?1、一般情况下,医院合同工违约金是不要赔付的,只需要在离职前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额外地赔付违约金,您只要按时及时地和医院一方提交辞职信即可。2、还有一特殊情况,即在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存在有关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如有,那么就需要如约履行赔......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
      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处理构成相应的医疗责任事故的主要情形: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随着我们国家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国家的医疗技术也是再不断的进步,对于医院来说较好的医疗器械是对病人的一种负责。那么我们在选择医疗器械时,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份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验收“二书”。“二书”是指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
      债权债务风险机制如何建立怎样建立债权债务风险防范机制?一是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二是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牢......


·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是什么?
      在一些高风险岗位上工作的职工,有时难免会遇到一些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的话,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鉴定。这样一来,职工就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社保机构出具工伤鉴定书,是经过严格鉴定程序的,并根据有关鉴定标准得来的。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标准......


·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言词证据规则
      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言词证据规则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为了反映案件事实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常见的证据材料有书证、物证以及当事人的口头陈诉,这些证据材料对于处理案件可以起到关键性作用。那么刑事诉讼法中的直接言词证据规则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熟悉南京市及各区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倡导理性解决各......


·金华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金华律师学.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哪些情形下会判离婚
      现在人们的思想已经不再那么传统,离婚变成了很常见的事情,而这其中也不乏通过打官司的方式离婚的。这种时候,一般需要法官做出离婚判决才行。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法官会判离婚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形下会判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土地是人们生存的根本,使用权的归属至关重要,在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才能将土地使用权合法的赠与呢?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起草?跟着好好学习一下吧!一、土地......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护工费一说,只有护理费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发生有人犯虚假诉讼罪,应首先去报案,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二、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联系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


·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里的注意事项
      随着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转卖二手房。现在的二手房并不一定是指旧的房子,如今很多新房子也被当做二手房来转卖。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双方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条件,以及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杭州在我国已经算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而该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新项目开始建设,这必然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进而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杭州萧山地区的人们对于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注,我们将通过以下的内容详细......


·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划分的根据。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即WIPO所划定的范围,但给予保护的内容却由国内法所确立。例如:“发现权”。对广义知识产权的划分,也有按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产权东京大......


·保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规定有什么后果?
      保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规定有什么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获得了保释批准后,有一定的期间,但最长不能超过12个小时。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其在保释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保释期间需要遵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被00可以立案吗,能不能找到那 电话关机san
·女方多次出轨,还向男方提出离婚
·我能告他 恐吓和诽谤,两年前我在网上认识个网友随后俩人一直以恋*关系联系他一直给
·启东市法院审结一起假烟大案
·欠款法院如何执行san div
·想问住院是从人民医院住的。现在保险公司让去二院做伤残。保险公司是和医院有关系sa
·我的案件是牛山派出所处理的以诈骗罪立案原因是我两年没有从事渔
·几个朋友在家里吃饭,途中没有喝酒,回家途中两个朋友却酒驾车祸死亡,同桌的人可以证明没有喝酒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