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宅基地永久土地使用权有吗?

首页>>法律知识

    在农村,根据政府的土地分配标准,每个农村家庭通过缴纳一定金额的土地使用费用,就可以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而这意味着你可以行使对这这块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包括种植、居住、生活等等。那么,对于宅基地永久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待我们为你作简单的介绍,供你参考。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什么是土地所有权
  对于土地所有权,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二、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对于使用权的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使用权年限
  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四、注意事项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不管是用来居住还是生活,都起到最基本的保障作用。因此,行使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应该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勿因违规操作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的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的法律依据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最高人法院关于《......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我国在建筑工程中经常会看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都有自己的一个法定有效期,在法定有效期内,公司或者个人对建筑用地的使用才是有效合法的。但是大多数人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有多久却并不了解,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建设......


·安徽征地补偿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征地补偿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补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相当关注的一个问题,毕竟补偿涉及到金钱利益,而这也是人们生活的来源之一。同样的,征收土地之后的补偿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许多人却不太清楚补偿中青苗的补偿标准。那么,安徽征地补偿青苗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


·最新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昭通市水富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向家坝镇,平均补偿标准:33476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太平镇、两碗镇,平均补偿标准:2556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其他区域,平均补偿标准:21156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购买楼房时一定要有楼房的土地使用证吗?
      购买楼房时一定要有楼房的土地使用证吗?在城市中心,我们会看到许多商品房,这些商品房的业主都会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这两种凭证是对业主合法拥有该处房屋的证明。但在城市的郊区或者二三线城市,我们还可以看到许多楼房的存在,这些楼房可能是较久以前个人自建的,有些楼房并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购买这些楼房一......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对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是指战时有关生产、销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军事订货是军事部门根据国防需要,向军工部门或者其他经济部门订购武器装备和......


·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因此这其中就有可能包括未成年人。在定罪的时候,需要充分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那么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有哪些1、犯罪......


·用人单位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在不断发展,但是在企业中,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却越来越严重。那么,我国用人单位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劳动合同法》对同工同酬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


·聚众斗殴罪是如何认定的
      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犯罪的动机,已经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那么,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应该怎样来认定此罪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南京欠钱
    南京债务律师为您解决南京欠钱不还的法律问题,指导您南京欠钱不......


·过失致人死亡无罪辩护
      王XX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于2013年7月30日在岱山县人民法院......


·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国家征收土地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无偿的,而是会支付被征收地所有人一定的补偿金。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就需要根据当地实际现实情况来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
      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产品购销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至于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也和其他合同一样,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期限,有没有合同无效或撤销的事由,一般是有效的。今天,我们就和您聊聊合同的有效期。一、产品购销合同有效期如何确定依法......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一般在我们买了新房子之后,需要办理一个房产证,但是很多人却忽视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重要性。其实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两证是缺一不可的,那么,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
      新创企业融资方式分为哪几种呢对一个企业来说,资金是支持企业能否后续发展的一个强力的支撑了,所以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需要进行企业的融资,但是企业的融资又是十分困难的,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风险,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型的新创企业融资方式......


·合同法定金不超过多少
      合同法定金不超过多少??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合同法》将废止。您都知道现在购买很多东西需要提前交定金,特别是现在购房都需要交定金。房地产推出新购房的方式,在新楼盘开盘前,要买房的需要签认筹书并提交定金。那么民法典定金不超......


·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
      随着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对交警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这就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提出质疑的准确性,那么对交通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


·驾校学车撞车怎么赔,机动车驾驶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驾校学车撞车怎么赔,机动车驾驶的相关法律有哪些一、驾校学车撞车怎么赔如考驾照的学员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责任并不在于学员,而是教练。这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面有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富平县看守所的电话
·离婚房产处理
·如何让我离家出走的妹妹主动回家?
·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违约赔偿金应该付多少?
·嫖娼被抓,是否能作辩
·异地迁户口,可以将新生儿的户口迁到父母任何一方户口
·公司以连续亏本为由,来强制要求员工转岗。或者离职,还
·因单位裁员提前与员工解约合同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