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首页>>法律知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后,从拥有该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的需要安置的人员。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适用本办法。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国务院、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由市、辖市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征地补偿工作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解缴;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及个人账户管理,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保经办机构负责;公安、农林、审计、监察、民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镇(街道)人民政府应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第五条 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依据当地土地价值和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由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同时参加其他各类社会保险的,到达享受年龄段时,只能选择享受一种。
  
  第六条 建立农民集体土地数据库和农业人口统计台帐。
  
  农民集体土地面积、类别以国土资源部门上一年度地籍变更调查资料为准,在当地村民小组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台帐。
  
  农业人口统计台帐由本区域村民小组统计填报、村民委员会汇总张榜公示,经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下同)人民政府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机构审核确定,实行动态管理,并由镇人民政府分别报上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历次征收土地已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人员,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包括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在编、退休、离职人员,不计入农业人口统计台帐;其余户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含户口在校大中专生或毕业后户口迁回人员、部队士官以及劳教人员和购买小城镇户口、户口现属原居住地派出所人员以及挂户人员)统一进入农业人口统计台帐。
  
  第二章 征地补偿安置
  
  第七条 依法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足额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八条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所征收土地的不同类别,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相应倍数确定。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2400元;菜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4600元;其他地区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2100元,菜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3000元。
  
  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原则上每五年调整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物价、农林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后适时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土地补偿费标准
  
  (一)征收耕地(含菜地,下同)、其他农用地、非农建设用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二)征收鱼塘、果园、其他经济林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
  
  (三)征收未利用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
  
  第十条 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农用地数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为23000元/人,其他地区为17000元/人。
  
  (二)征收未利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十一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办法及标准按市、辖市、丹徒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计算一次性补偿,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作价收购补偿;对需要评估的项目,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确定。辖市的由辖市国土部门牵头,辖市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二)在征地告知书送达后,擅自突击栽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建造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非农建设用地和无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 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十四条 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镇(街道)、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居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市、辖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提请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在裁决前不停止征收行为的实施,裁决后按裁决的结果执行。
  
  第三章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第十六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行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并本着自愿原则,逐步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接轨。
  
  第十七条 征地需安置被征地农民按下列程序产生:
  
  (一)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公告后,按提供备案的被征地村组农业人口统计台帐,计算需要安置人数。
  
  (二)征地需安置人员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委会提出名单,并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15日内上报安置人员名单。
  
  (三)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上报安置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
  
  (四)经确定的安置人员名单,由村委会负责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经公示有异议的,由辖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国土资源部门审定。名单不能确定的,不影响土地的交付。
  
  第十八条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确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测算保障安置资金方案,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记载和资金发放。
  
  村委会应当将被征地安置人员从农业人口统计台帐中分离出来,并报公安户证管理机关备案。分离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居民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九条 市、辖市、丹徒区、镇江新区管委会设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十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组成。8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进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有偿使用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资金进入社会统筹账户。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资金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财政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根据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新征收土地面积将政府出资部分足额转入社会统筹账户。
  
  第二十一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市、辖市、丹徒区、镇江新区国土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被征地农民8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安置补助费划入同级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个人账户;将2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未利用地、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全额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者。京口、润州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个人账户资金不足5万元的,补贴至5万元,补贴部分资金列入征地成本;高于5万元的部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退还给被征地农民。
  
  第二十二条 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应单独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资金账户,实行组有镇管、封闭运作、专款专用,用于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生活问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财政、农林、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不计入农业人口数据库的人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有承包地的,其承包地调整前被征收时,享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按该村民小组本项目被征地农民人均农用地面积土地补偿费8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其承包地小于该村民小组本项目征地人均农用地面积的,按其承包地面积的土地补偿费的80%计算),但不享有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四条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规定足额支付到位后,国土部门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交地通知书明确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拒绝交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地补偿安置费没有按规定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
  
  第二十五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来源:
  
  (一)8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全部安置补助费。
  
  (二)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列支的部分。市、丹徒区人民政府按当年新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每亩计提1万元(划拨供地的按每亩1万元直接列入征地成本)。
  
  (三)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涉及企业退城进区、开发区建设等有偿使用收益享受先征后返扶持政策的(包括存量和增量土地),在返还前每亩计提1万元,作为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有偿使用收益中列支的部分。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利息及其增值收入。
  
  (五)其他可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
  
  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足支付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二十六条 经依法批准征收土地后,以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五个年龄段:
  
  (一)第一年龄段为16周岁以下;
  
  (二)第二年龄段为男16周岁以上至40周岁、女16周岁以上至35周岁;
  
  (三)第三年龄段为男40周岁以上至50周岁、女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
  
  (四)第四年龄段为男50周岁以上至6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至55周岁;
  
  (五)第五年龄段为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以上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第一至第五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本办法规定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可自愿按规定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五年龄段人员只能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十八条 第一至第五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本办法规定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并按照不同的年龄段,实行不同的保障标准。京口、润州区保障标准按本办法的附件执行(见附表4)。辖市、丹徒区、镇江新区保障标准由辖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制定执行,并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物价指数的变动适时调整。
  
  (一)第一年龄段人员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京口、润州区第一年龄段人员10000元,其他地区第一年龄段人员为8000元,所需资金从其个人账户中列支。到达第五年龄段时,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养老金。
  
  (二)第二年龄段人员,从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当月起,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限为两年;到达养老年龄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三)第三至第四年龄段人员,从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当月起,至到达养老年龄时,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到达养老年龄时,按月领取养老金。
  
  (四)第五年龄段人员,从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当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二十九条 第二至第四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应当按照征地时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登记参保当月起往前补缴不超过15年且不早于16周岁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前补缴费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帐户资金缴纳,基本生活保障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部分,由政府用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帐户资金补足。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同时参加其他各类社会保险的,到达享受年龄段时,只能选择一种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被征地农民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接等均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 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员因出国定居、大学录取以及迁居外地等特殊情况,本人提出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关系的,须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可一次性申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列入征地成本补贴个人账户的资金不支付给本人,统一进入社会统筹账户。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本息余额一次性结清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三十二条 被征地农民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四章 促进就业
  
  第三十三条 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但未能就业的,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发给《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视同城镇失业就业困难群体,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对应类别栏目上加以认定和标注,发给《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
  
  第三十四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被征地农民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凭相关证明可免费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
  
  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就业扶持和免费就业服务所需资金,由各级人民政府在当地的土地有偿收益中按每人1500元标准一次性安排划出,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统一使用。
  
  第三十五条 各级农保经办机构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京口、润州区劳动保障经办机构用于购置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公设备的费用,由市财政解决。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增值部分以及保障人员领取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生活补助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税费。
  
  第三十七条 以伪造有关证件或者其他手段冒领、虚领有关费用的,由经办机构负责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各辖市、丹徒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可根据本办法调整修订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报镇江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凡过去本市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如上级政府有新的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镇政发〔2004〕31号)、《修改〈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部分条款的通知》(镇政发〔2007〕91号)、《镇江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镇政发〔2006〕40号)和《关于修改〈镇江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发〔2007〕47号)同时废止。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镇江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介绍。通常情况下,各地的征地补偿是有所区别的,所以您在进行衡量的时候,一定要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标准。如果有不了解的,或者有异议的问题,最好及时的与征地方进行沟通,以免耽误受到影响。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2023日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日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两年来,山东省日照市加大了城镇化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力度,一些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为了保障和配合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当地政府提前安排、及时公告、动员部属,切实做好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那么,2017日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山东省日照市土地共有五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最新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
      买卖契约也就是买卖合同,在进行大宗商品交易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签订一份买卖契约。那么针对房地产买卖而言,这个买卖契约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地产买卖契约范本甲方(卖方):契约人: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


·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
      土地资源是非常的有限的,所以国家为了更加合理的对土地资源进行运用,所以对土地的使用类型进行了划分,而农用地便是其中是一种,同时国家也有法律进行了规定,如果占用农用地的话,那么是可能被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那么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一、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根据1997年......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社会不断的进步,很多旧的地方都不适应当代的发展,都需要改造,那么我们就要面临征地的问题,因为征地直接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因此很多人都特别重视,不同的地方征地的补偿政策也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就来说介绍有关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这方面的一些内容。成都征地最新补偿标准第一章总则......


·其实租售同权这是由我国广东省政府率先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改革
      其实租售同权这是由我国广东省政府率先针对房地产市场的一个改革性的措施,短期来看,租售同权肯定是刺激了租房市场的活跃发展。并且从宏观角度来看,租售同权也对商品房的交易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不过租售同权也是比较新颖的,肯定还需要较长的时间来适应的。那么,租售同权会有什么重大的影响?一、租售同权会有什么重......


·犯了非法拘禁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一般发生在刑事拘留后,属于刑事强制措施。非法拘禁罪视情节轻重而言进行相应的处罚,那么涉嫌非法拘禁犯罪的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在本文中为你解答。一、非法拘禁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聘请律师进行申请,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后做出决定是否可以取保候......


·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如果申诉人正在服刑,还应当写明判刑情况和服刑的处所南京律师......


·企业利益需求的法律服务
      企业的利益可以分成三个层次:核心利益、重要利益以及一般利益。任何企业在运行中的某一阶段,都可能发生关乎生死存亡的危机。总的来讲,此种危机的发生机率似乎仅有1%,但是,该1%的危机在性质上,往往具有根本性和致命性。某些情况下,采用法律方法事先防范......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
      交通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是什么?现如今时代发展迅速,交通与人们的关系可谓是密不可分。相信不少人都担心过交通安全问题,而且不单单是交通工具产生的问题。近年来也有过很多交通工程事故出现,那么对于这一方面法律有哪些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工......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聚众淫乱罪律师,南京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南京聚众淫乱罪律师为聚众淫乱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申请取保候......


·存款人死亡后,钱取不出来怎么办?
      存款人死亡后,钱取不出来怎么办?存款人死亡后......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因此在这方面就很容易产生争议。那要是夫妻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若你对此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 交通肇事并不等同于交通肇事罪,此时
      怎么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交通肇事并不等同于交通肇事罪,此时仅仅是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罢了。实践中对交通肇事的处理,也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那此时该如何对交通肇事责任划分呢?其中需要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又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弱电工程维修合同范本怎么写
      弱电工程维修合同范本怎么写弱电工程维修合同范本合同号:甲方:乙方:乙方为甲方的环境监控软件升级、监控系统维护、LED大屏维修等设备提供一年维护期,为保证双方利益特订立此协议。一、服务项目的名称环境监控软件升级、监控系统维护、LED大屏维......


·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申请
      申请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后,具备实施其专利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如果专利权人没有给予这种许可,要求实施其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强制实......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不当减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些在公司成立之后,资金是个大问题,没有资金就只能背债。如果再加上公司运营情况不好,就不能及时偿还所欠的债务。此时,公司一般会选择减资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当公司在减资过程中,公司出于恶意没有告诉债务人,使得债......


·新上市科技发展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写
      新上市科技发展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写当今是科技创新的时代,科技创新的狂流飞涌也带来了许多新的机遇与挑战。许多科技发展公司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期待能跟上这一次的科创经济潮流,公司对自己的定位是市场定位的基础,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自我定位的核心。那么......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另一方能否起诉要回
      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婚内出轨无效赠与的财物,他人应当全部返还......


·基金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基金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一、基金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1、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请问下宝宝5个月,如果离婚的话抚养权是否归我(女方)?需要我起诉
·行政拘留15天放出家人能接吗
·我家货车被追尾,交警责任划分我百分之70.对方百分之三对方去医院住院检查了一下这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们寝室的一个她丢钱了,他没有证据就说是我偷的,我感觉很冤枉
·陈律师你好,我的欠条己过期一年多能要回欠款吗?
·朋友借了钱说好一个月还的,现在多大半年了,现在人找不到,电话号码关机,这样是诈骗吗
·请问双鸭山看守所哪个看守所归桦南县林业局管啊
·我一个朋友拿我身份证在银行贷款没还清,银行让法院直接把我卡里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