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首页>>法律知识

    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一、债权转让的风险该怎么避免
  债权转让的风险主要是指受让人对债权让与法律风险的防范,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有以下的防范措施:
  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受让人在与债权人进行谈判时,应尽量聘请律师参与谈判和调查。签订合同前受让人应聘请律师调查债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住所、财产状况等,避免利益受损。
  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不轻信债权让与合同中载明的“债权转让通知由债权人负责通知债务人,否则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或者“如无法通知债务人的,将退回已收对方的价款”等谎言。
  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以下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将已让与的债权再行让与第三人时将通知回执的时间倒签。
   二、债权转让的风险该如何防范
  除了受让人对债权让与的风险外,债权转让过程中还存在表见让与的风险。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
  表见让与情况下,债务人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债权人无权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此时需要注意的是,让与人在未如数收到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让与的通知,这样也可以防范受让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让与人合法权益的风险。
  如果您打算转让债权的话,一定要小心防范可能存在的债权转让的风险,以免造成损失。当然,要是不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转让债权的要件,那么具体进行的债权转让行为也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实践中,若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请及时联系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解决。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哪些?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哪些?一、债权债务清收中存在的风险包括很多,第一种就是使用法律的程序来催收债务,这种方式的催收在一定意义上最安全也最有效,但是风险依旧存在。首先在诉讼阶段时间的漫长和结果的不确定,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变化无法把握,致使在清收过程中要支付大量的额外费用,例如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等......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
      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欠款纠纷债权人要借钱给债务人很容易,但是要想收回欠款则不简单。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因债务人拒绝还款而发生欠款纠纷怎么解决?如果双方因此而打了官司,为了能胜诉,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哪些证据呢?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些问题。一、发生欠款纠纷如何处理欠款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如何认定行为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违法么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债不还为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本质上是违法的。二、债权人如何追回债券第一、通过强制执行公证最为简便的方式则是通过强制执行公证,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中华......


·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什么条件
      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什么条件在欠款还款日期到期后,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归还欠款,债权人就要及时采取措施催收。债权人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讨债,就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讨债时的证据要符合哪些条件才有效?为了能够在债权债务诉讼中胜诉,成功讨回欠款,债权人讨债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
      债权债务免除协议债务免除协议书甲方:_________乙方1:_________乙方2:_________乙方3:_________乙方4:_________鉴于:1、甲方与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之间长期存在业务往来。2、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以下统称乙方。3、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往来账务、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本协议各方在......


·三方协议模板是什么样的
      大学毕业生对于三方协议多少都有见过,可以说是人手一份。由于毕业之前找工作没有毕业证,只能签订三方协议,但是您基本都只是简单的看了看三方协议,对于三方协议的全部内容以及三方协议模板了解的就不是很多了。下面我们就给您详细介绍一下三方协议。一、......


·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劳动者辞职......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那些年老,且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经济能力,故而为法维持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形,子女需要支付父母相应的费用,以保证其能维持正常生活,你是否知道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公司似乎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经常可以听到某人进行创业,成功的开办了一个公司,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会选择合伙开办公司,这个时候就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四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合肥市女子看守所
    安徽省合肥市女子看守所地址:合肥市北城世纪城梅冲湖路,梅冲湖路......


·俞城峰律师江西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相关事故当事人对此是......


·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是如何规定的呢?
      机动车逆向行驶扣分是如何规定的呢?随着现在汽车的增多,很多人就算目前没有能力去买车的话都会去考驾照,年轻人基本人手一本,但是很多人考完驾照之后长时间没有去碰车的话,多少也会有些生疏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如果逆向行驶的话会怎......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补救措施有哪些?生活中订立合同的情况是十分常见的,一旦拟定并签署了合同,就意味着自己许下了不能违反的承诺,当事人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旦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违约后,当事人一般会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违约责......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吗?一、概念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


·转让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
      转让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一、技术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其管辖法院应当确定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对于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在履行地点没有......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南京房屋赠与办理流程:一、申请登记程序:签定赠与合同→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


·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近年来,合伙企业越来越受投资人所青睐,因合伙企业具有居民企业和自然人灵活性、税收透明体等诸多优点。其相关法律规定是合伙企业法,那么那些企业适用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您可以阅读了解。一、合伙企......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出售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 月 日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 的借条现在起诉还有效吗
·网贷借款2500借款期限8天,到期还款963这个是合法的吗?
·朋友向我租手机用一个月两千说一个月后还到现在为止已经三四
·雇用关系中用的赔偿用的是哪些发规
·我有陈旧性肺结核我老公不管我,我回了我家,复查肺结核两百他不
·本人是单位员工,今年1月初单位作为激励给我10%股份作为单位
·一般的刑事案件拘留期限是多san
·在深级的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