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首页
>>
法律知识
在我国,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现如今网络的发展,公民的生活及工作均离不开网络,从而导致公民的个人信息容易泄露,犯罪的行为也在不断攀升。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进行了规定,目的就是严厉打击非法获取信息行为。具体的内容和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
2、非法手段的认定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如何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客观行为方式之一。根据司法实践的情况,《解释》第四条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作了进一步明确。一是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二是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在生活中,您必须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安全,不能轻易泄露给别人,防止一些人利用自己的信息从事违法活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也是在警告一些打算非法获取的人,不要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
每个人都对盗窃深恶痛觉,因为盗窃既是不文明的行为,也对受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而且有的受害人家庭不止一次被盗窃者“光顾”,那么,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多次盗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多次盗窃不是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多次盗窃是指构成盗窃罪的要件。......
·
法律规定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
一般说有前科都是指罪犯在之前就有过案底了,即在这次犯罪之前就已经实施过犯罪,并且还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在司法实务中,一般罪犯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一、有前科能适用缓刑吗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特别巨大吗?
人们常常在电视网络新闻中看到一些被曝光的官员过着无比奢靡的生活的生活,然而他们的正常收入却根本不可能满足其奢靡的生活,而这就是所说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那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特别巨大吗?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请接着看下文。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特别巨大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
·
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况?
根据行为人主观不同,可以将罪名具体划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我国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比过失犯罪的处罚重的。那到底什么是过失犯罪呢?而过失犯罪又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况?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
·
故意杀人罪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的罪犯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家庭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故意杀人罪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故意杀人罪的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
·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怎么保全
现代社会,发生交通事故成为了很多人头疼的问题,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把事故车辆保全,尽可能的把个人的损失降到最小,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其中的规则,下面,就跟随法律我们来了解了解事故车辆怎么保全。一、法院对事故车辆如何进行保全1、交警做......
·
如何审查合同主体合不合法 在交易中,如果交易的主体不合法,
如何审查合同主体合不合法在交易中,如果交易的主体不合法,就可能会使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出现效力问题,具体包括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需要先对合同主体的资格作出审查。那到底如何审查合同主体合不合法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意外工伤以后,整套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跟精力的。所以有一部分员工在做完工伤认定以后,由于也不太了解工伤赔偿的事项,不做工伤鉴定就直接和用人单位商谈工伤赔偿的相关事宜。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
·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实践中保证合同成立的方式一般可分三种情形:第一、保证人与债权人......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常州工伤律师
常州工伤律师处理劳动工伤纠纷,细致调查工伤事故现场,根据工伤责......
·
南京刑事律师提醒涉黑案件引发的“次生害”罪
南京刑事律师在办理的涉及黑社会的案件中,发现涉黑案......
·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是哪些?
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是哪些?具备什么条件合同才会生效房屋、土地等不可以移动的建筑物都是属于不动产,那么购买房屋土地等都是需要签订不动产合同的,签订合同后是否能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呢?那么不动产合同生效条件又是什么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释一下。1、行为......
·
拖欠货款只有欠条能胜诉吗?
拖欠货款只有欠条能胜诉吗???????您在日常生活中总能遇见一些拖欠欠款的事情,企业也总会遇见拖欠货款,那么他们就会打欠条以作为应还款的证据。欠款不还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我们可以根据欠条追回货款。那么拖欠货款只有欠......
·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
买了商品房后能不能要求退房很多人认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就算自己购买了商品房,但其实并不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只有在双方实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算是买了商品房。而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买了商品房后反悔的情况,此时......
·
公司承诺书范文应涉及哪些法律知识?
公司承诺书范文应涉及哪些法律知识?现在在公司上班,员工一般都会要求公司签订公司承诺书,因为有了公司承诺书,员工的利益才会有保障,才能放心工作,公司也会得到一个好的员工,才会稳定发展。除此之外就是公司与公司间签订。那么,我们我今天就来说说公司......
·
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
,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综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以及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等方面考虑,因此,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毕竟孩子只有一个,那么究竟离婚了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时确定孩子抚养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3条规定的是什么?
在我国最新修正以后的刑法当中,补充了许多当今时代的新型犯罪类型。比如说侵犯商业秘密,洗钱罪,证券内幕交易罪等这些都是后来刑法当中补充的一些罪名。刑法就是要对这些罪名进行具体的解释,并且规定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下面要带您了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
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一般会就交付房款、交付房屋的时间做出约定,而要是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就会构成违约。实践中,要是出现卖方逾期交房的情况,此时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卖方逾期交房可以要求......
·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代位权要哪些条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属于债权保全当中的一种制度,通常实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造成债权人利益时行使的一种权利。想要行使代位权,必须要先满足此权利的成立要件那么您知道代位权的成立......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能拿到多少违约金,我们前面从别人手里面转过来一个店
·
我在一家公司做,不想做了,请问怎样才能拿到失业金?
·
a和b结婚十年,有一个儿子九岁。夫妻两有一套房子,但房产证名
·
求助,在医院先询问,在医院先询问,就知道了
·
婚姻方面的一些问题
·
房子买过有一多了。贷款一直没有下来,最近职业顾问告诉我快要下来了。我现在想退房。首付首付钱能给我多
·
我想要水吉人民法院的电话
·
我需要注意些什么方面,事件开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