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首页>>法律知识

    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借款人不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是对违约人的违约行为的经济制裁,带有惩罚性。
  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
  所谓法定违约金,是指违约金的数额、幅度、范围和支付方式等由法律法规加以规定。如《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当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者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借款人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因贷款人的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借款合同条例》所规定的罚息的计算相同。这里的“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未作规定,而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加以约定的违约金。无论是法定违约金还是约定违约金,只要当事人一方在客观上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事实,就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借款人违约责任有哪些
  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逾期利息。目前在实践中,金融机构就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的,即对于逾期借款,金融机构在日利率万分之四至万分之六的幅度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
  鉴于借款人不还款的情况的频频发生,提醒您在借钱给别人时,不仅要看对方的人品,更要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比如:签好借款合同等。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也要知道自己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处理才是最好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讨债技巧—围而歼之催款兵法
      战场上,要围住敌军,才能无漏网之鱼逃遁,网不拉紧,敌人逃出后就如同放虎归山,它主有死灰复燃的机会。讨债中不设法缠住债务人,影响他的日常工作,他就高枕无忧,肆无忌惮,假如债务人众多,不止一家此法更为实用。  围而迁之的兵法古代早有提及,关键在于我强敌弱的情况下,截断敌人后路,使之无以逃循,从而轻易擒获......


·变更合同的引用条款有哪些
      变更合同的引用条款有哪些一、可变更合同定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欠缺某种合同生效要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意思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使合同效力消灭的合同。二、合同包括的条款合同条款承载着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意义相当重大!合同内容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协商一致后便形成合同条款,一般包......


·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
      在我国企业大量的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债务人新成立的公司是否对原债务负有偿付责任?要回答这个问......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夫妻在婚前婚后要是因为家庭共同生活对外欠债的话,通常情况下这部分债务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而夫妻一方主张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话,则需要进行举证。下面,我们围绕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为您做详细解答。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分析中以及在在司法......


·借贷协议中要写清楚哪些条款
      借贷协议中要写清楚哪些条款一、借贷协议中要写清楚哪些条款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自然人的贷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币。3、借款的用途借......


·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是比较高的,据我们统计每年有六万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都是根据交警制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来认定的。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期限的长短也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仔细讲述下相关知识。受理报案的交......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规定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一个胎儿还没有出生,父亲就去世了,那么这个胎儿有没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草案增加了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在......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7--债务重组
          1.补充资本金。将占用的国有资产、欠款、欠税、欠电费、财政拨款等变为国有资本金,增大资本,减少负债.      2.企业间的债转股。      3.委托中介机构托管债权(委托资产管理公司)......


·五险一金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我们的生病,退休,失业等
      五险一金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我们的生病,退休,失业等等多个方面,因此缴存五险一金非常有必要性,很多人都知道公司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也知道五险一金通常都是公司缴纳一部分,个人扣除工资缴纳一部分,但是却不清楚,职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讨债公司
    讨债公司合法吗?能够委托南京要债公司追债吗?南京债权债......


·张律师代理王某某网络诈骗案二审获改判减刑
      王某某利用等方式实施网络诈骗,诈骗金额45万多,又......


·机动车牌照注销的手续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注销的手续是怎样的?在购买车辆后,每辆车都需要到交通管理部门上牌照后才可以上路行驶。汽车牌照是证明车辆身份的一个凭证,车辆与车主的信息通过车牌就可以得知,这也使得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更好地管理车辆。有些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


·违法建筑的危害有哪些?
      违法建筑的危害有哪些?违法建筑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阻碍因素,一直以来,违建问题在全国各地都存在,因违建带来的问题也较多,尤其是违建存在安全隐患也令人关注。众所周知的是违法建筑一定有危害,只是危害的程度不同而已,等到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侵害的时候,后......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地方,经科学论证,近年世界环境污染尤为严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地方,经科学论证,近年世界环境污染尤为严重,在国内,政府也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惩治工作,对一个地方的环境是否有污染有一定的评估方法,那么这些评估方法到底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又怎样的意义呢?将详细的为您讲解环境污染损害评......


·协议离婚后怎样用法律争回小孩抚养权
      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但是在离婚后,会出现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发现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故而会想拖回孩子的抚养权。此种情形,协议离婚后怎样用法律争回小孩抚养权?一、协......


·毫州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毫州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公民能够更好的参与到国家的治理工作中来,当然也是公民监督政府工作的有力途径,而且也能让政府工作变得更加的有效、透明,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毫州......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有时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也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时公司就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来募集资金,使得公司经营规模得以扩大。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很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债券发行......


·一、实习期离职要提前几天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
      一、实习期离职要提前几天劳动合同里是没有实习期这一说法的,只有试用期,而试用期是在正式合同里的。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提出辞职,正式期提前30天。所以实习期辞职,提前三天就可以了。二、试用期与实习期的不同:1、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清洁工,上个月辞退我两次,这个月有要辞退我,我想为自
·调取南京秦淮区法院刑事判决书怎么收费
·我有其他的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你好,陈律师。我是金伟熙城官邸的住户,我想咨询中户和边户空中
·所谓的执法大队合法吗?
·律师你好,我是巢湖司集中龚行政村后龚村村民,常年外出务工(油
·秦律师,您好!微信转帐,没有欠条能要回欠款吗?有聊天记录
·父亲一审败诉,故意伤害案。2020年9月30日接到一审判决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