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协议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无论是协议
离婚
还是诉讼
离婚
,此时对当事人而言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虽然同属于
离婚
的方式,但带来的后果却是不太一样的。那么其中协议
离婚
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
离婚
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当事人从取得
离婚
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二)
离婚
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
离婚
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三)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
离婚
,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四)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离婚
手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
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
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
登记。
离婚
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
离婚
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
离婚
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
协议书。
离婚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
离婚
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
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
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
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
离婚
如何进行补救
针对现实中存在,部分协议
离婚
中存在欺诈、隐瞒等情形,法律为了进行补救,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
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双方到民政部门
离婚
,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协议
离婚
的程序、步骤是比较简单的,这种方式下办理
离婚
手续的,当事人之间往往也没有什么纠纷,而一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
离婚
手续之后,那么从签字领取了
离婚
证开始,双方就不再具有夫妻关系,而这恰好是协议
离婚
的法律后果之一,同时也是最终的一个后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离婚后的财产要怎么分,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夫妻的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根据时间划分,又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夫妻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是最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经常引起纠纷的部分。本文中将针对离婚后财产的分配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后的财产要怎么分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
抚养人的要求具体是什么【抚养条件】根据婚姻法28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1、被抚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作为被抚养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必须是未成年人。若成年,当然就不存在让人抚养的问题了。这里的未成年人应当理解为本人无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若自己具有了独立......
·
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私生子是指男女在没结婚的情况下生育的子女,私生子不仅受到社会某些人的歧视,甚至受到了父母的不公平待遇,有些父母不给私生子抚养费。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私生子的抚养费怎么给?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看看下文就知道了。一、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那么,首先要知道父母为什么要给自己抚养费!父母......
·
诉讼离婚直接去法院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确实已经没有换回的余地,离婚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因为财产或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存在争议,一般会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裁决。有些人并不清楚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会有诉讼离婚直接去法院吗这样的疑问,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说明。一、诉讼离婚直接去法院吗?夫妻双方如果......
·
婚前财产公证有何法律规定
夫妻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前提是婚前达成了协议且公证后会登记结婚。婚前财产公证法律是允许的,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有何法律规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前财产公证有何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
最新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
最新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是什么?五险一金医保报销比例(一)城镇医保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1、学生、儿......
·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
复垦土地承包合同如何定土地复垦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承包方:甲方将项目委托乙方进行复垦整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1、行复垦整理。2、整理标准:按国土局......
·
离婚纠纷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 离婚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为此,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在具体列举4项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后,第5项设置了一个兜底性条款,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加以概括,从......
·
怎么进行抚养权公证?孩子抚养权公证流程是什么?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邮编:210......
·
大竹律师案例:分居多久法院才会判离婚?
基本案情原告与被告于1991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不久......
·
父母出资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很多父母为了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就会选择由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在我国适用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因此为了避免出现纠纷,明确权属关系,父母在出资购房之前会签订一个父母出资买房协议书,那么父母出资买房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在下文为......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
·
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一、起诉讨债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
·
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维权?
法律中对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的,但此时具体的申请主体不同,自然要求的认定期限也不一样。用人单位申请认定的时间比较短为30日,但受伤劳动者申请的时间就要长一些了为一年。不过要是过了工伤认定期限怎么维权呢?下文中就来为你做解答。......
·
刑事裁定书(复核类推案件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7 (××××)最刑类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适用法......
·
汽车已经变成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可以拥有的代步工具,人民生活水平
汽车已经变成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可以拥有的代步工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汽车带来了便捷,同时由于驾驶员的操作失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更是对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其中尤其以酒后驾驶性质最为恶劣。为此我国法律也出台法律规范酒后......
·
劳动者借助互联网平台为用工方提供劳务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网络平台用工具有许多有别于传统用工形式的特点,并且现实中出现了许多诉讼和纠纷。美国、德国的平台经济走在世界前列,有关网络平台用工的争议案件较多并广受关注,对其实践的考察于我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2、不同于传统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的用工模式......
·
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它的性质是补助费用,不需要行为人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非过失性......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武汉的保安就业人员态度实在太恶劣
·
夫妻感情不合离婚离婚孩子可以判给我吗
·
我俩同时诉讼一个案号,同时查封资产,资产不能我俩债务,怎样分配呢?
·
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国企干部能保留公职吗?能担任领导职务吗?工资和各种保险怎样
·
我妈骑电瓶车从阜阳下班回来从北向南直行通过路口时突然过来一辆
·
在铸造厂干了一年多了公司没有给我们签订合同和交社保,请问我们
·
你好,我在干活时扭伤腰,现在老板不管不问了!我想问下
·
离婚诉讼,婚前买的有房和车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