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河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河南省房屋
拆迁
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一、房屋
拆迁
补偿计算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1、房屋
拆迁
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
拆迁
货币补偿=合法拥有
房产
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
拆迁
补偿差价=合法拥有
房产
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
拆迁
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
拆迁
安置费计算标准
房屋
拆迁
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产权置换分为哪两种方式?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
拆迁
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
拆迁
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三、房屋
拆迁
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润值确定。月平均利润值依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近3年纳税证明推算确定,不足3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推算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承担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不低于3个月,工业生产行业不低于6个月。各地可根据本地房屋征收具体项目情况确定。生产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参照本规定相关内容对生产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
综上所述,房屋
拆迁
补偿标准的制订是参考同类房屋市场价格的来的,通常
拆迁
办会通过房屋评估机构得出房屋的实际价值。当地
拆迁
部门要按照河南省房屋
拆迁
补偿标准发放补偿款,如果被
拆迁
方发现金额不对的情况,要及时反映,必要的时候可以提请行政诉讼,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为什么同样是买卖农村房屋而引发的纠纷,有些法院就承认它的效力,而有些法院则会否认它的效力。那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进行农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吧。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怎样的农村的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
·
有不少夫妻选择在结婚后贷款买房,而此时可能只会写其中一方的名
有不少夫妻选择在结婚后贷款买房,而此时可能只会写其中一方的名字,那是否意味着写了谁的名字,房产就是属于谁的呢?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清楚这个问题,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结婚后贷款买房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吗在一般情况下,婚后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双方财产如何分......
·
首次购房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商一般会要求我们出具一份首次购房证明。通过这个证明我们可以享受到首次购房的相关优惠。那么首次购房证明范本长什么样的?首次购房证明如何开?我们就这些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让我们往下阅读。首次购房证明姓名身份号码户籍为本人第一次购买房产特此证明。证明单位(盖公章......
·
西安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一、西安二套房首付比例首套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有所不同,其中首次购房大部分银行可以做到2成首付,购买二套房最低可以3成首付,但个别银行要求首付达到60%。购买二套房贷款利率也都普遍上调10%。首付比例除了受到首次购房或二次购房的影响之外,部分银行针对户口在外地的购房者也会适当提高首付比例,比如渤......
·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担保需要哪些东西?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担保需要哪些东西?一、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4)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5)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
·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一、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
·
讨债技巧—围魏救赵催款兵法
围魏救赵这一兵法,动用到军事上,是指要避开敌人坚实的部分,而向敌人的弱点发起功击,这样比较有利消灭敌人;动用到经营活动中,则是乘虚生产新产品,开辟新市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争得一度之地;运用到催款活动中,强调要用迂回战略,找到牵制债务人的致命......
·
夫妻一方婚前患有严重疾病,婚姻是否当然无效?
1、《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 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
·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
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一、不愿转岗单位也不解除合同怎幺办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主动提出接触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
杭州市看守所
杭州市看守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运溪路(仁和段)36号。路线......
·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手续、律师会见申请程序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浦口泰冯路58号。联系电话:......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什么限制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什么限制犯罪嫌疑人在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之后,也不能高兴的太早,此时尚不能认定就无罪,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其行为还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到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什么限制呢?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工程挂靠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工程挂靠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理解为他人以某单位的名义来开办企业,或者以某单位的名义来承揽业务,进行盈利活动。因为挂靠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难免会发生纠纷。那么工程挂靠纠纷有哪几种呢?出现挂靠纠纷法律......
·
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
我国对于劳动者者权益是充分保护的,针对一些劳动争议,有专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当人们不小心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劳动关系不清,便可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对于赔偿事项处理不好产生纠纷,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作为劳动者最关心的......
·
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
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合同当事人要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一般情况下这个合同违约责任都是支付赔偿金。那么您知道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
·
涉嫌盗窃罪的案子能判多久
不管是怎样的行为只要涉嫌构成了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换言之就是要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判刑。那么要是行为人涉嫌盗窃罪的案子能判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
·
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家庭暴力
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家庭暴力一、哪些情况下才会构成家庭暴力?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将被或不被认定为家庭暴力:1、身体侵害达到持续性和经常性构成家庭暴力。2、一次性身体侵害但达到一定的伤害后果构成家庭暴力。3、争吵过程中的、偶发性侵害不构成家庭暴......
·
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要负刑事责任
在我国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民,其中有一部分未成年人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那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才需要负刑事责任呢?一旦要负刑事责任的,自然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
·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被朋友骗了3000元钱,他说帮我找份殡仪馆工作,在常州横林
·
律师想咨询离婚和子女问题
·
请问这个合同或者协议应该怎么写能保护我的财产
·
您好单位个月的试用期天的时间以劳动法36条第一第二项为由;将工人辞退,可以要到补偿吗
·
交通事故,能协商解决最好
·
你好,车是三分期,现在十个月了,想卖掉,一次性还请贷款,可以
·
律师好,我想咨询关元确权的事情,我是思西村
·
关于房子共同还款人和他项的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