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首页>>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基金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条件
  1、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质上是资合公司,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持公司资本,在股东不愿和无力拥有其股权时,不得抽回出资,而只能转让于他人,所以转让股权就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
  2、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又以股东间的信任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东之间的依赖和股东的稳定对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股东的股权转让不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那么自由,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都作出了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限制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一)实质要件
   1、内部转让条件
  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二)形式要件
  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三)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三、私募基金公司转让的法律事项
  1、提供法律和政策信息,提出出资转让的总体安排,协助股东和公司选择当的受让人和中介机构:律师作为出资转让业务的法律顾问,应向股东和公司提供国家现行的有关公司出资转让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信息,对出资转让的全部过程提。出总体安排,主持各方参加的协调会,并协助转让出资的股东和公司选择适当的出资受让人和选聘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规避经营风险。
  2、起草和审核出资转让过程中的法律文件,指导双方签订各项法律文书。该项业务中涉及的法律文件主要有:出资转让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转让出资协议、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申请书、转让出资公告等。
  3、指导和监督办理股东出资转让的全过程,对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转让过程合法有效。股东出资转让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法规,其过程相当复杂,为确保其过程合法高效,降低转让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曲折和时间浪费,就需要律师来指导和监督,使转让行为得到法律保护和政府部门的确认。
  4、对办理完出资转让的公司和新股东进行辅导。辅导内容主要是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辅导,使新股东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中正确行使其权利,直至股东结构变化后公司仍能正常运作,确保公司和各股东的利益都得到最有效的保护。具体可对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起草、审核公司各项法律文件等。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呢?一般而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是十分复杂的。不仅涉及到内部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还涉及到外部利害关系人的处理。另外,由于私募基金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进行私募基金公司的转让还要向相关行政部门备案。因此,我们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公司律师帮助您办理更为稳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流程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30元可以帮你检索5......


·谁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
      谁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一、谁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1、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2、在公司批准的委托授权书的受托人,有权代表公司签订合同。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签字才能生效。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合同依照合同内约定的时间到期后即可在法律上生效:1、甲乙双方法人......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流程是怎样的?目前,我国的公司制种类有三种,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这三种中,资金罪优渥发展势头最好的是上市公司。提到企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兼并合并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今天我们要和您来一起探讨的话题就是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流程是怎样的?一、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尽......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企业拆迁纠纷案件律师费用是多少?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在现代社会,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资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很多的资金,因此,在现实的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企业进行融资,那么,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融资条件审核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1、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


·外卖小哥在非送餐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外卖平台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


·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
      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在城市中,许多旧房子拆迁之后会建起商品房,这些商品房中有一部分是分配给拆迁户的回迁房。回迁房相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价格更低,?不过回迁房的许多权限也受到了限制。那能否将回迁房变商品房?我们将在下文中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可以帮......


·股东为公司提供劳务的,能否据此确认股东与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1、通常,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股东可以获取的利益,所以此时股东为公司工作就会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在公司人员不足或认为自己进行经营管理可能对公司经营有利的情况下,义务为公司提供劳务,这种情况下的目的是为了能获取更多的分红;一种则是单纯为......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阜宁县看守所
    盐城市阜宁县看守所位于阜宁县新沟镇中心村五组,盐城市“涉艾”......


·周汝东律师代理劳动争议再审案件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冀民申......


·什么情况下可要求变更抚养权
      1、《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
      分包工程发包人是指什么?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我们时常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就是有些经济知识不多的人或者是对某方面行业的专业知识不了解的人,就会在进行相应的商业活动时产生疑惑。然后导致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我国分包工程发包人......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能直接提起劳动诉讼吗?
      实际中,公司不服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先请求撤销:  1、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3、劳动仲裁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根据的是伪造的证据;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针对行为人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行政机关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做出行政方面的处罚。此时要求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1、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立,是制定有效保护措施的基本前提和指导。一般来说,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保护的目的;2)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人的范围;3)企业内部商业秘密管理机构......


·何谓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除了用于标示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来源的商标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商标类型: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是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其成员通过使用该集体商标表明他们已符合了该组织确立的质量水平和要......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什么意思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处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亲友不慎涉及该罪,那么关于什么是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就成了咱们不得不了解的问......


·遇到工程款支付纠纷的处理方法
      遇到工程款支付纠纷的处理方法一、工程款的分类(一)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被家暴力倾向这次打的眼睛都发青睁不开!检查眼睛打坏了!两个
·我是一离婚女人,九月份已借一万一给我男朋友,现要他归还,却打不通电话,怎么样要回我的钱
·遇到这样的是我们如何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要起诉懂锟老板我在罗定市罗平镇望天村干活我工资两年了还没有
·无力还贷拍卖房产清偿银行贷款
·如何能查询到房子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法
·工伤委托,律师费怎样算?
·1省高院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存哪些? 2只受理本行政区域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