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遇到工程款支付纠纷的处理方法
首页
>>
法律知识
遇到工程款支付纠纷的处理方法 一、工程款的分类
(一) 预付款
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二)进度款
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三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三)结算款
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 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
穷尽所有被告,一追到底。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发包人能良心发现,进而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主要是账户,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
公司法
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三、 对于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的老赖的处理方法
由于许多的发包方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经常是,虽有支付能力,拒不支付,待诉到法院后,以各种方法拖延支付,以达到长期无偿使用应付工程款的目的。
本网律师应对办法:先下手为强。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担保后48小时之内,法院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保全措施。这样就不会给老赖任何可乘之机。
2、取得生效判决,直接划转欠付的工程款,避免久拖不决。
综上所述,工程款支付纠纷基本上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确实没有能力来支付工程款,另外一种也就是有能力支付,但是因为自身的原因,不想支付。后一种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会严加惩待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
很多在工作的时候,第一次遭遇工伤的人,不知到该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我国的很多法规对于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都是有所保障的,像工伤这样的事情,当然也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做工伤认定的话们必须本人签字才可以,那么,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一、工伤认定本人或家属必须签字吗?不......
·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
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工程工人的安全问题以及工程的质量问题,其中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很难进行把控的,所以在施工组织工程之前就需要做好工程的质量保证工作,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去应对可能会遇到的问题,那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什么呢?施工组织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这几年来,我国关于劳动的纠纷越来越多,许多劳动纠纷需要得到妥善的处理,否则不利于社会稳定健康的发展。很多人在遇到劳动纠纷时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去法院起诉,其实还有更多种方便高效的处理方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
·
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赔偿?
每个公司都会为自己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无论对于员工还是公司,工伤保险都可以让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将承担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知道,在作工伤理赔之前要对受伤员工作一次工伤鉴定,以确定赔偿数额。那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计算?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赔偿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
·
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吗?
劳动者在从事劳动的过程中,有的人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些人在与用人单位的争议过程中,经常不能通过劳动法律法规来解决。这给劳动者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但是,概念法律的规定,与正式的劳动关系一样事实劳动关系受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劳动者虽然没有......
·
继承顺序遗产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继承顺序遗产法是如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配偶,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母。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顺序的继承人,份额相等。二、权利主体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
·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是什么?
医疗过错和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是什么?一、未尽到说明义务的过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
·
打官司律师管用吗,需要请律师吗
打官司律师管用吗,需要请律师吗一、打官司律师管用吗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就可以让通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
·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
童工是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工作年龄的劳动者,童工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使用童工的企业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关于童工的年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因此为了保障未成人的权益法律对于童工做了相应的禁止规定。在中......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相关内容
·
芜湖市湾沚区看守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看守所地址在芜湖县湾沚镇新华居民委员会,是......
·
关于刘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山东乐衡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
·
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
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在我国,经济的发展使得成立公司成为十分常见的事。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公司的设立会有许多的要求,如需要有一定数额注册资本、要设立法人代表等等。而我国的公司会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那公司法公司类型有哪些?我......
·
醉驾的危害是比较大的,也是交通事故中占比最多的,国家也给予了
醉驾的危害是比较大的,也是交通事故中占比最多的,国家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给出了严厉的惩罚,并且将酒后驾驶纳入刑法,制定了酒后驾驶立案、量刑和处罚的标准,我们都应该高度重视,避免酒后驾车的行为发生。那高速醉驾和一般醉驾惩罚是怎样的,跟着我们来......
·
儿童车祸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儿童车祸骨折赔偿标准是什么1、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2、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
·
广告宣传难兑现购房者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情况,律师的意见是:一、开发商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之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从您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来看......
·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如今各种大型工程都需要相关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如今各种大型工程都需要相关部门而监督和管理,对于每一个环节都认真严谨把关穿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这样才能建造出好的工程,在法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有一定的管理和说明,那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规定是什......
·
非公司企业申请开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
非公司企业申请开业(设立)应提交的材料:1、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3)组织章程;(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5)企业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6)......
·
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分割会产生问题,此时婚前房产的情况比较多,包括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双方婚前共同出资婚后还贷的房产。那究竟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
·
抢劫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罪轻辩护 1、抢劫被害人手表是共犯实行过限的结果,被告人王某不应对手表金额承担刑事责任 所谓实行过限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实施了某种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其他实施共同预谋犯罪之人对其这种......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老板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办?
·
我在老婆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些出轨的信息资料,我能告她吗?我提出来离婚要负责任吗要负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男友向我借了十五万多,有支付宝微信转帐
·
州内户口迁移要多少钱?,我的户口是楚雄元谋的非农业户口
·
在网上借的高利息,我可以通过法律只还本金吗?因为我没钱还san
·
应索偿赔偿金多少,在工地把腰摔伤并手术打上钢板应索偿赔偿金多少
·
曹律师,你好! 我丈夫又出轨,我准备离婚。请问我该怎么准备
·
工伤出院康复期间伙食费由谁出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