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律师网
私募基金风控案例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风控案例是什么?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对于全面认识和深入探索市场运行规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范式特征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其中,基本分析属于一般经济学范式,技术分析属于数理或牛顿范式,演化分析属于生物学或达尔文范式。
  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二、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
  (1)募集的对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的投资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对象是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资金是通过公开发售的方式进行的,而私募基金则是通过非公开发售的方式募集,这是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区别。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其投资目标、投资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则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投资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上有严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5)业绩报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而私募基金则收取业绩报酬,一般不收管理费。对公募基金来说,业绩仅仅是排名时的荣誉,而对私募基金来说,业绩则是报酬的基础。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别以外,在投资理念、机制、风险承担上都有较大的差别。
  首先,投资目标不一样。公募基金投资目标是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及追求同行业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标是追求绝对收益和超额收益。但同时,私募投资者所要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其次,两者的业绩激励机制不一样。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费,与基金的盈利亏损无关。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产品单位净值是正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费,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亏损的,那么他们就不会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业绩利润提取的业绩报酬是20%。
  此外,公募基金在投资上有严格的流程和严格的政策上的限制措施,包括持股比例、投资比例的限制等。公募基金在投资时,因为牵扯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募的操作受到了严格的监管。而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除了不能违反《证券法》操纵市场的法规以外,在投资方式、持股比例、仓位等方面都比较灵活。
  私募和公募的最大区别是激励机制、盈利模式、监管、规模等方面,具体的投资手法,尤其是选股标准在同一风格下都没有什么不同。
  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其设立之初已明确了投资风格,比如有的专做小盘股,有的以大盘蓝筹为主,有的遵循成长型投资策略,有的则挖掘价值型机会,品种很丰富,可以为不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提供相应的产品。
  对于私募基金,大多数规模很小,国内很少有上10亿元人民币的私募基金,他们不是以追求规模挣管理费为商业模式,而是追求绝对的投资回报。
  由于私募管理资金规模有限,他们不大会像公募那样跟踪指数(持有大量权重蓝筹股),投资风格较为灵活,也就是说在做好风险管理后更多以挖掘个股(大牛股)为主,而且对市场出现的一些热点把握也更为敏感。那些以前做的比较成功的公募基金经理,挖掘牛股能力都比较强,到私募后更能发挥其特长,不必像以前还要被迫大量持有一些表现一般的指数权重股,可以放开手脚去选股,甚至是可以做以前被公募基金视为有高风险的品种,比如ST和绩差股,但前提是经过研究今后其咸鱼翻身的可能性很大,而不只是传统的“做庄”或“操盘手”的玩法。
  做私募的生活会比较滋润,从个人和团队角度来看,回报会很诱人。但如果你很有野心,希望规模不断做大,最后还是要转变为公募,挣固定的管理费,因为规模越大,超越市场表现的难度就越大。
   三、私募基金风控案例
  1、日常分事前、事中、事后风控
  2、事前风控:主要是看看产品里面的重要参数设置的合适与否。比如,预警线清盘线;期货产品在各个净值的合约价格倍数、隔夜期货合约价格倍数、单个合约占比;量化对冲产品里面敞口的设置等等。同时要注意识别其他类型的风险并在合同里面加以限制,这些主要是一些人为因素。
  3、事中风控:有一个人盯着日内的交易有没有出什么乱子,错误异常情况啊(比如波动率异常),有没有违反风控规定啊(比如仓位超标,击穿风控线)。
  4、事后风控:算一大堆指标,出风控报告。最基本的比如一些指标的计算sd,beta,sharpe,var,cvar等等;还有就是统计一下仓位情况、股票的话板块和行业分布等等;然后情景分析压力测试;复杂一点就是barra那样的归因。
   由以上的私募基金风控案例可以看出,做私募基金一定要严格的规避法律风险,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一步执行。做私募基金虽然利润很大,有钱可赚,但对各方面要求较高,对金融要有透彻的理解,对法律要有严谨的态度,对基金方面一定要全面非常了解才可以做好私募基金。以上就是对“私募基金风控案例”的解答,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土地使用权对于农民朋友们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一年的收入基本上都来自自己所持有的土地上所种植得来的收入,但是有一个问题困扰您良久那就是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下文中关于这个问题为您介绍了有关的资料,来看一下吧。一......


·不起诉的条件
      一、酌定不起诉检察官应用起诉便宜主义而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从公诉的角度看,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拥有诉权的情况下对案件进行权衡后认为舍弃诉权更为适宜时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


·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国家征收土地是正常的事情,因为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国家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好的扩大公共利益。国家征收土地也不是无偿性,他虽然采用强制性的手段,进行征收土地。但是政府为了保障好人民的合法利益,会对所征收......


·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会关系到两个家庭,而要是有子女的话,还会对子女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对子女的问题处理好。那么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一、夫妻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哺乳期内的子女......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浦江县看守所
    浙江省浦江县看守所位于金华市浦江县杨田周,浦江县...看守所是浦......


·贩卖毒品罪成功辩护(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
      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医疗纠纷责任划分为几种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
      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车险的哪种?给新车购买保险是大多数车主会做的事情,但是车辆保险有很多种。除了国家规定必须买的交强险以外,车主必买的就是车辆划痕险,但在购买划痕险的时候总是会被告知划痕险不属于能够单独购买的类别。那么,车辆的划痕险类别属于......


·怎么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
      提起刑事申诉的,针对的是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并且同时规定原则上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诉。实践中当事人该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呢?我们为您解答。一、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申诉......


·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出现了房屋过户的行为,房产在过户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农村房产过户也是要缴纳的,那么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其相关的手续该如何办理呢?以下内容是我们对此的分析。一、农村房子如何过户,......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近年来,我国的科教文卫事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医疗人员侵犯自身权益的行为,在这时,被侵害人就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那么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除了出租房可以提出外,承租方也可以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无论是哪一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都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下面,我们下文为你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很多人都会出现加班的情况。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呢?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一、加班工资基数确定方式有哪些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


·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合同无效后怎么办
      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合同无效后怎么办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的内容,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对自身来讲也是不利的。那么要是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此时该如何来处理呢?合同当事人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也是有利于自身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非法拘禁,我朋友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帮别人要钱然后把乃个人打了一巴掌主要人都没抓住就
·上班的路上摔了一跤,摔的骨裂了厂里不肯算工伤,应该怎么样解
·你好,考取律师资格证一定要学过本专业吗?非专业的能考吗
·变更孩子抚养权
·民事纠纷辱骂他人
·请问桂竹山看守所接见日有规定的吗
·签了订或定房合同,现在不想买了,想把钱要回了!
·检察院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老律师网www.Law64.net